我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3月10日,区市场监管局、区消委会、区人民法院联合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通过车载便民法庭、消费教育课堂进社区进乡村的形式,进一步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活动现场设置咨询服务台,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普法、法律咨询等方式,向群众普及食品安全、消费维权、计量相关知识,讲解消费陷阱防范举措、合法维权途径及网络消费纠纷诉讼流程;同时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细致讲解伪劣产品识别方法、交易陷阱及常见诈骗手段,提醒群众理性消费、谨防受骗。
区人民法院法官同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针对群众关切的网络购物纠纷、预付式消费陷阱等问题耐心答疑,引导群众主动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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