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州区生猪定点屠宰场布局方案的通知
开州府办发〔2020〕1号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州区生猪定点屠宰场布局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开州区生猪定点屠宰场布局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5日
重庆市开州区生猪定点屠宰场布局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生猪定点屠宰场布局,规范生猪定点屠宰秩序,促进我区生猪屠宰行业健康发展,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布局原则
按照“合理布局、适当集中、有利流通、方便群众”及有利于“保护环境、严格检疫、规范管理”的原则,以优化布局、减控总量、升级改造、规范经营为着力点,严格落实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制度,推动屠宰行业布局调整和结构优化,提高屠宰企业的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提升猪肉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全优质猪肉产品的消费需求。
(一)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综合考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城镇规模、人口密度、交通条件、市场需求、消费习惯、生猪产销特点、环境保护以及区域功能差异等因素,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配置。生猪定点屠宰场具体布局选址应符合城乡规划要求。
(二)坚持优胜劣汰,有利流通。鼓励和支持现有生猪屠宰加工企业实施升级改造,发展规模化生产和冷链配送,促进生猪屠宰加工行业实现现代化加工、产业化发展、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淘汰落后的屠宰设备。
(三)坚持生态优先,综合利用。新建生猪定点屠宰场必须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已建的生猪定点屠宰场污染物必须达标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其他不适宜建设生猪定点屠宰场的地区,不得新建生猪定点屠宰场。
(四)坚持防疫监管,严格检疫。设置生猪定点屠宰场应当符合动物防疫要求,遵守动物防疫规定,做好日常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动物防疫工作。生猪定点屠宰场必须支持配合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派驻场的官方兽医开展检疫监管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场所等条件。
(五)坚持主体责任,规范管理。生猪屠宰企业是屠宰环节生猪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其屠宰、销售的生猪产品质量安全负主体责任。生猪屠宰企业要按规定落实好屠宰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和屠宰工艺要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二、布局地点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第二类限制类第十二条第二十四点规定和《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监管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区经济发展状况,人口分布密度及交通运输条件等相关因素,设置“设计年屠宰能力大于15万头”的生猪定点屠宰场7个。具体布局如下:
1.丰乐生猪定点屠宰场。
2.郭家生猪定点屠宰场
3.铁桥生猪定点屠宰场。
4.竹溪生猪定点屠宰场。
5.南门生猪定点屠宰场。
6.大进生猪定点屠宰场。
7.白鹤生猪定点屠宰场。
文峰街道的生猪定点屠宰场实施环保关闭或搬迁。根据市场需求,适时在敦好片区、中和片区规划布局生猪定点屠宰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农业农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生猪屠宰管理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场设置布局的组织领导,统一协调,精心部署,明确目标,落实措施和实施方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农业农村委,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二)强化政策引导。区农业农村委要牵头研究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推动生猪定点屠宰布局的实施。大力培育龙头企业,鼓励资产重组和企业兼并,逐步提高市场集中度,提高大中型现代屠宰加工企业对市场供应的保障作用和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
(三)严格监督管理。区级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密切合作,协同联动。各镇乡街道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区农业农村委负责严格按《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加工病害猪、注水猪等违法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和违反操作规程的屠宰场依法严肃查处;区发展改革委要严格监管屠宰收费,依法查处乱收费、高收费、低于成本价收费、多环节分包收费、变相收取副产品抵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区生态环境局要严格审定屠宰场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区市场监管局要依法对从事生猪产品销售、肉食品生产加工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伙食单位销售、使用非生猪定点屠宰厂屠宰的生猪产品、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以及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产品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