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制度文件汇编>2020年

[ 索引号 ]11500234008646033P/2020-00052 [ 发文字号 ]开州府办发〔2020〕26号 [ 发布机构 ]开州区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0-03-27 [ 发布日期 ]2020-04-15 [ 体裁分类 ]公文 [ 有效性 ]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汉丰湖水质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

 

 

开州府办发〔202026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汉丰湖水质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进一步加强汉丰湖水质保护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十七届第92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43            

  

进一步加强汉丰湖水质保护实施方案

 

为解决汉丰湖当前突出环境问题,改善汉丰湖水环境,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569号)和《重庆市开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汉丰湖水质保护的决定》(开州人发〔2019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努力实现汉丰湖水质保护“一年初见成效、两年明显提升、三年基本实现目标”。至2020年底,建成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管理保护机制,努力实现汉丰湖水质保护“一年初见成效”的目标,力争汉丰湖水质达到河流Ⅲ类及以上标准。至2022年,环湖及汉丰湖影响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基本建成,小区住户及门市雨污分流基本实现,集中居民点及乡村旅游点排污基本规范,垃圾收运系统基本完善,水质保护管理体系基本健全,水污染防控措施基本实现常态化,确保汉丰湖水质长期稳定达到Ⅲ类及以上,东河、南河、澎溪河所流经镇乡街道,出镇乡街道区域断面水质不低于规定水质断面标准。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1. 加快环湖及汉丰湖影响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一是加快推进开州歇马片区污水提升泵站建设工程、丰太大丘片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大进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开州区平桥污水泵站至宝塔窝泵站污水一级干管建设项目、赵家湾污水处理厂扩容项目、乡镇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技改项目、临江镇一级污水干管建设项目、临江镇至竹溪组团一级污水干管建设项目和竹溪镇、临江镇、铁桥镇、巫山镇、温泉镇、和谦镇、大进镇、谭家镇二三级管网建设及雨污分流改造项目;二是尽快决策启动镇东街道头道河大桥至镇东安居村污水管网建设项目、丰乐街道光芒片区污水收集项目、丰乐街道水乐园片区污水收集项目、东部金科财富中心外排污口整治项目、中吉街(德能)外排污口整治项目和镇东街道石龙船大桥外排污口整治项目。(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责任单位:汉丰湖管委会、区城管局、各有关镇乡街道)

2. 开展雨污分流改造和排污口整治。结合城区汉丰、文峰、云枫、镇东、丰乐5个街道排水管网排查工作,摸清排水设施底细和污水违规排放问题,科学编制整治方案,系统开展雨污水私拉乱接、污水偷排直排乱排专项整治工作;强化源头治理,按照财力许可,制定分步分期实施计划,分片区实施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并加强门市户污水排入排水管网的管理。(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责任单位:汉丰湖管委会、各有关镇乡街道)

3. 及时完善垃圾收运系统。启动城区生活垃圾转运中心、江里片区和东里片区垃圾转运站的建设;在城市建成区、建制乡镇政府所在地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按年度目标任务逐步推进,逐步实现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实施餐厨垃圾源头减量,督促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安装油水分离器、建设隔油池,实现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污水达标排放;完善餐厨垃圾收运系统,及时采购设备进行收运。(牵头单位:区城管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镇乡街道)

4. 加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建立健全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监管机制,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做好已建成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工艺升级改造,确保达标排放,逐步完善在线检测系统建设。(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各有关镇乡街道)

5. 探索城市地表径流污染治理。加快海绵城市建设,有效控制雨水径流,改善城市下垫面,增加透水面积,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采取生物滞留设施对初期雨水进行净化处理,减小初期雨水径流污染汉丰湖水体。(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责任单位:汉丰湖管委会、区城管局、各有关镇乡街道)

(二)加强农村农业污染防治。

1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一是农药减量、实施绿色防控工程,大力实施农药减量行动,以粮油、蔬菜、水果为主,重点围绕现代农业园区、蔬菜基地、粮油高产创建和再生稻示范区,以及鲤鱼塘库区、汉丰湖、南河、桃溪河等区域,主推病虫害远程监控技术,坚持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和化学防控技术相结合,示范带动实施绿色防控;二是加大农业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继续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开展化肥减量技术宣传培训,对油菜、水稻等作物重点示范给予扶持,推进全区化肥减量,大力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氮、磷入河(湖、库)负荷,减少农业面源污染。(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责任单位:各有关镇乡街道)

2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一是持续开展禁养区畜禽规模养殖清退工作,确保禁养区畜禽养殖规模场、专业户全部清拆,不留死角,防止复养情况发生;二是加强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整治,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各有关镇乡街道)

3. 规范集中居民点及乡村旅游点污水排放。对集中居民点及乡村旅游点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逐一进行摸底排查,制定专项整治计划,分年度实施整治;同时加强对新建集中居民点及乡村旅游点的建设管理,督促建设业主按照环境保护“三同时”相关要求建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各有关镇乡街道)

(三)高效筑牢生态屏障。

1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对汉丰湖绿化缓冲带内进行绿化或植物种植,对汉丰湖北岸边坡、地面裸露的区域进行绿色植物覆盖,防止水土流失;同时对河岸、湖岸两侧水土流失严重区域进行整治,加强绿化。(牵头单位:汉丰湖管委会;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各有关镇乡街道)

2加快湖周生态建设。一是积极推进汉丰湖流域及湖周“四面山”的生态建设与保护,建立湖周生态植物缓冲带,涵养水源,筑牢生态屏障,提高生态承载能力;二是加大汉丰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力度,有效培育水生植物群落,扩大生态修复工程的实施面积。(牵头单位:区林业局;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各有关镇乡街道)

(四)全面开展内源污染治理。

1建立水面漂浮物治理机制。一是加强宣传,杜绝农村杂草、作物秸秆、废弃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乱扔或倾倒在河道内,防止经洪水冲刷入河、入湖;二是建立日常巡查和打捞作业制度,加大水域清漂力度。(牵头单位:区城管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镇乡街道)

2开展河道及湖底清淤。对汉丰湖、东河、南河、观音桥河、驷马河、平桥河、头道河等河流积淤情况进行摸底排查,适时开展清淤疏浚工作。(牵头单位:区水利局;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各有关镇乡街道)

3加强消落带整治。一是在水库低水位运行期,对水位下降后沉落在荷塘、林泽等消落区的枝桠、秸秆、垃圾等落淤污染物进行及时清理和无害化处置;二是根据植物习性适时开展湿地荷塘淤泥置换。(牵头单位:区林业局;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城管局、各有关镇乡街道)

4实施湖内藻类整治。一是采取机械除藻,在蓝藻富集区,采用多种除藻方式对区域内湖水进行循环处理,有效清除浮藻层;二是采取生物除藻,利用生态系统食物链关系及生物间相生相克原理,在部分适用区域投放花鲢、白鲢等食藻鱼类,以控制并改善水质,恢复水域生态系统的平衡;三是加大汉丰湖水质监测,实施水华监测预警。(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汉丰湖管委会、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利局、区城管局)

5加强湖内污染防控。科学研判、严格控制旅游船舶及其他船舶数量,有效减少船舶污染。(牵头单位:区交通局;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五)科学开展水生态修复。

1保障湖内生态基流。合理利用调节坝进行汉丰湖水位控制,做好汉丰湖生态基流保障。(牵头单位:区水利局)

2. 开展湖内生态植物种植。在外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统筹利用现有基塘工程进行生态植物多样性种植,利用他们对氮、磷营养物质的大量吸收并减弱下层光照,抑制藻类物质生长。(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林业局)

(六)严格环境监管。

1. 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汉丰湖开发建设过程中,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科学研判,坚决控制污染增量,减小污染存量。(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2.强化污染水质违法违规行为管理。加强对汉丰湖水域的管理,对在湖内(含入湖主要支流)使用含磷洗涤剂洗涤、倾倒垃圾、采砂采石、抛弃动物尸体和其他污染水质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管理。(牵头单位:汉丰湖管委会;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城管局、各有关镇乡街道)

3.加大排水户违规排污打击力度。严格污水排放许可制度,所有排污单位全面达标排放,加强对排污单位的排放监督,重点排污单位应按要求安装特征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重点打击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废水、含病原体污水,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各有关镇乡街道)

4.加强外来有害水生生物投放管理。严格禁止个人和单位引进、投放外来有害水生生物物种,防止有害生物对水体及生态的破坏,维护汉丰湖生态系统平衡。(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责任单位:各有关镇乡街道)

(七)加强渔业资源管理。

1. 全面禁止汉丰湖内渔船捕捞作业。清理、取缔汉丰湖区域内的捕捞渔船,严禁除开展应急救援和过境的各类渔船未经许可进入汉丰湖。(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责任单位:各有关镇乡街道)

2. 加大对破坏渔业资源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炸、毒、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汉丰湖内水生生物生态结构和鱼类区系组成,保持生态平衡,确保鱼类资源的永续利用。(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责任单位:各有关镇乡街道)

3. 加强汉丰湖内娱乐性垂钓的管理。划定娱乐性垂钓区域,规范钓鱼行为,实行“持证垂钓”制度,原则上一人最多允许使用一杆、一钩,禁止抛洒窝料和使用影响水质的饵料。(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责任单位:汉丰湖管委会、区城管局、各有关镇乡街道)

4. 创新多元化管理机制。充分发挥行业自律、部门监管和群众自治作用,强化汉丰湖内渔业资源管理。(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责任单位:各有关镇乡街道)

5. 科学开展增殖放流。科学、有序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增加湖内生物多样性,建立完善的生态系统。(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责任单位:各有关镇乡街道)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开州区汉丰湖水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分管生态环境、城市管理、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区长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和汉丰湖管委会、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区公安局、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交通局、区城管局、属地镇乡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汉丰湖管委会,由汉丰湖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强化工作责任。

各镇乡街道、区级部门要承担起汉丰湖水质保护工作主体责任,制定本单位、本辖区汉丰湖水环境治理规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要建立左右互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形成部门、镇乡街道、村(社区)有机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明确各方责任,实行严格奖惩制度,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

(三)强化资金保障。

建立和完善长效投入机制,保障资金持续稳定。各镇乡街道、区级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项目投入和资金支持,用好、用足、用活国家投资政策。区财政局要统筹整合各类资金,确保汉丰湖水质保护资金投入到位。

(四)强化督查指导。

各镇乡街道、区级部门要把汉丰湖水环境治理作为本单位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区政府督查办要制定督查细则,按月抽查、季考核、半年督查、年终检查,并通报督查情况。对汉丰湖水环境治理工作完成好,工作有创新的先进典型进行表扬,对工作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部门、镇乡街道予以批评并限期整改。

 

附件:汉丰湖水质保护工作责任分工

 

 附件

汉丰湖水质保护工作责任分工

 

一、区级部门

汉丰湖管委会:负责统筹汉丰湖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污水管网修复、库岸再造、湿地建设、环湖基础设施建设、汉丰湖景区打造等工作。

区河长办:负责全区镇乡街道之间出境断面水质监测。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负责配合协助水环境综合整治相关项目。

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和城市排水(雨水、污水)管网建设维护管理;负责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的管理工作;负责城镇排水监测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城市排水防涝工作;指导镇乡街道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工作。

区农业农村委: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负责农业耕种面源污染源头减量治理的技术指导;负责取缔汉丰湖区域内的捕捞渔船;负责规范汉丰湖内钓鱼行为;负责汉丰湖水域非法捕捞的监督管理和增殖放流,以恢复或增加种群的数量,改善和优化水域的群落结构。

区财政局:负责统筹整合与汉丰湖水质保护工作相关的各级财政资金,予以保障。

区公安局:负责汉丰湖水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查处;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流域断面水质监督性监测;负责汉丰湖水质监测;负责建立水华监测预警系统;负责1000人以上集中居民点污水治理工作。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的工作机制;负责水环境综合整治相关项目规划的审查。

区水利局:履行河长制牵头单位职责;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水土保持工作;负责科学调度汉丰湖水位,保证其水动力;负责流域清淤疏浚工作。

区林业局:负责汉丰湖岸线、湿地系统的管理;负责澎溪河湿地的保护;负责消落带的治理;负责“四面山”的生态建设与保护。

区交通局:负责对汉丰湖游船停泊点船舶污水、污油、垃圾接收转运与处置实施监督检查;负责洗车、修车经营业主废水排放与废弃物处置的监督管理。

区城管局:负责环卫设施的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水域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城市建筑垃圾、城市水域垃圾等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船舶垃圾接收、转运、处置。

二、属地政府

履行好属地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主体责任;指导和监督辖区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污水排放和设施运行维护;负责辖区社会单位和居民小区的环境卫生管理、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河道环境巡查、环保监管,监督治理畜禽坑塘污染,拆除违规畜禽养殖户;负责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监督辖区内餐饮户餐厨垃圾的正确倾倒;负责辖区内河岸建筑、生活垃圾的管理与清理;负责集中居民点及乡村旅游点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负责推进农村改厕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博

微信

部门街镇

无障碍

安全生产举报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开州区部门镇街网站

新闻媒体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