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人民政府关于陈大魁等同志退休并免职的通知
开县府人〔2015〕33号
开县人民政府
关于陈大魁等同志退休并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陈大魁同志退休,免去其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职务。
刘永财同志退休,免去其开县公安局正科级侦察员职务。
易守国同志退休,免去其开县民政局主任科员职务。
特此通知
201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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