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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县人民政府关于何凌聪同志退休并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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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县府人〔2015〕10号

 

开县人民政府

关于何凌聪同志退休并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何凌聪同志退休,免去其开县公安局正科级侦察员职务。

特此通知

开县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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