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人民政府关于孙洪文同志退休并免职的通知
开县府人〔2015〕8号
开县人民政府
关于孙洪文同志退休并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孙洪文同志退休,免去其开县公安局正科级侦察员职务。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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