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府人〔2013〕53号
开县人民政府
关于余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任命
余勇同志为开县教育委员会副主任;
袁海燕同志为开县监察局第五监察分局副局长;
韦先国同志为开县实验中学校长;
刘星同志为开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中级专职督学;
潘仲刚同志为开县精神卫生保健院院长;
江与良、李青同志为开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周力同志为开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黄河梅同志的开县监察局第三监察分局副局长职务;
肖建波同志的开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余勇同志的开县实验中学校长职务;
郑云章同志的开县精神卫生保健院院长职务;
潘仲刚同志的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开县人民政府
2013年9月11日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