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人民政府关于刘兴祥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开县府人〔2013〕26号
开县人民政府
关于刘兴祥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免去
刘兴祥同志的开县森林公安局主任科员职务;
王国华同志的开县公安局主任科员职务;
龙绍奇同志的开县水务局主任科员职务。
特此通知
201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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