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开州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渣土运输车辆和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开州府办发〔2021〕48号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1年度开州区建筑工地文明
施工、渣土运输车辆和建筑垃圾规范化
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城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公安局、区交通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各街道办事处:
经研究,现将《2021年度开州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渣土运输车辆和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确保治理工作有效推进。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度开州区建筑工地
文明施工、渣土运输车辆和建筑垃圾
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根据《重庆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重庆市城市日常管理专项工作考评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城管办〔2021〕3号)文件精神,从源头上管控施工乱象、施工车辆运输扬尘撒漏,营造良好城市道路秩序和干净整洁的市容环境,现针对工地文明施工、运输渣土、土方和建筑垃圾车辆、设置消纳场进行规范化管理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狠抓责任落实,加强文明施工管理以及对土方、砂石、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的执法检查及消纳,实现对渣土车及运输企业的规范管理,进一步提升市容环境卫生水平。
二、工作机构和主要职责
为加强工地文明施工、渣土运输车辆和建筑垃圾管理及消纳场监管等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区交通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城区建筑工地及渣土运输车辆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城管局,区城管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向小华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工地文明施工、渣土运输车辆等整治管理工作,分解领导小组交代的各项任务。区城管局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执法以及资料的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
责任分工
(一)区公安局负责提高道路通行率、控制运渣车辆尾气污染,严格审批运输渣土车辆,推进建筑渣土运输规范化、智能化综合管理体系;处理妨碍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大气污染治理整治工作保驾护航。
(二)区生态环境局负责统筹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监督检查职能部门履职尽责的工作情况,及时传达大气污染的预警通知。
(三)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督促建筑工地施工围挡设置,未清运建筑垃圾(工程弃土)必须全部覆盖,裸露地面必须全部覆盖或绿化,对达不到文明施工标准的,责令整改并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四)区城管局负责督促建设项目业主单位落实建筑渣土处置主体责任,加强建筑渣土处理监管,落实台账管理;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监督管理的突出问题,开展源头排查、运输路线和处置地执法监管;通过开展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依法查处未密闭运输建筑垃圾、未规范运输建筑垃圾,未按时按点按线路施行清运、个人及单位非法处置渣土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力遏制城市管理领域扬尘污染突出问题。
(五)区交通局负责督促交通行业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控制措施,严厉打击超限超载的弃土运输车辆。
四、实施步骤
(一)广泛宣传阶段(2021年7月1日至7月31日)。
按照监管执法的工作要求,各单位根据各自职能职责,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和现场劝导等广泛宣传,持续营造深入治理的浓厚氛围,向群众面对面的宣传。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8月1日至10月31日)。
成立联合执法组,(共14人,其中区公安局2人、区生态环境局2人、区住房城乡建委2人、区城管局6人、区交通局2人),会同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强化统筹协调,加强建筑工地不规范行为检查力度,车辆运输到处置环节的全过程监管执法工作,查处超重超限、机动车尾气排放超标等违法行为。
(三)巩固深化阶段(2021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集中整治结束后即转入巩固深化阶段,各部门要全面总结工作成效,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持续保持严管态势,巩固集中整治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部门要提高对工地文明施工、运输渣土和建筑垃圾车辆及消纳场监管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分工。各部门要有大局观念,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不得互相推诿扯皮,确保工作高标准完成。
(三)规范执法。执法人员要着执法制式服装,持执法证上岗。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决防止因执法方式不当引起群众投诉和群体性事件。要加强执法人员的安全教育,提升安全防范意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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