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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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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州府办发〔2021〕31号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120号)文件精神,有效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切实保障粮食安全,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事关“三农”工作大局,必须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作为国之大者。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充分认识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重要性、紧迫性,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共同扛起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责任。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重庆市开州区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联系领导及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区供销联社、区林业局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委,负责日常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各镇乡街道要相应成立工作组,统筹抓好本辖区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各项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把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作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内容

三、落实重点任务。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120号)文件要求,正确处理好发展粮食生产和发挥比较效益的关系,落实落细坚持将耕地优先用于粮食生产、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塘、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稳定粮食生产面积、加强粮食产能建设、培育发展种粮主体、完善种粮支持政策、做好防灾减损工作等重点任务,逐一进行分解细化,落实工作责任,事项化、清单化抓好防治耕地“非粮化”各项工作,不断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四、严格执法监管。认真贯彻《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有关规定,深入、扎实、高效开展农村乱占耕地专项整治,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建立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工作机制,加大查处力度,重点打击乱占耕地,特别是乱占永久基本农田行为,坚决遏制耕地“非粮化”“非农化”增量。要持续巩固“大棚房”治理成果,认真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坚决遏制“大棚房”问题死灰复燃。要持续深化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五、强化监测通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要综合运用卫星遥感等现代信息技术,以国土“三调”成果为基础,锁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地块图斑,结合国家每半年一次下发的卫星遥感影像资料,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实行动态监测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耕地种粮情况监测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情况通报机制,定期不定期通报全区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和突出问题;要加强耕地撂荒跟踪监测和督促检查,对耕地撂荒问题突出的镇乡街道进行通报约谈。各镇乡街道要对本辖区耕地“非粮化”情况、耕地撂荒情况、耕地种粮情况、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目标作物种植情况进行动态监测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强化信息报送。各镇乡街道要全面准确掌握本辖区耕地“非粮化”状况,及时开展耕地“非粮化”核实、处置工作,建好工作台账,并2021620日前向区政府报告贯彻落实情况,同时抄送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从2021年第二季度起,每季度末月20日前将工作台帐(详见附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杨发文,联系电话:52280513,邮箱:1316770313@qq.com

七、强化督查考核。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加大考核激励约束力度。要在粮食安全责任制年度考核中,突出防止耕地“非粮化”事项,将耕地质量保护提升、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高标准农田建设等纳入考核重点内容,提高考核分值比重。同时,要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对成绩突出的镇乡街道进行表扬,对落实不力的镇乡街道进行约谈,并与相关支持政策和资金安排相衔接。

八、强化宣传引导。各镇乡街道多形式、多渠道做好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宣传工作,努力营造保护耕地、发展粮食生产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典型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引导种粮主体和农户积极发展粮食生产;要把“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塘,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耕地撂荒一年以上未复耕的次年不得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政策宣传到户,有效调动农民保护耕地和稳定粮食生产的积极性;要认真做好农民群众举报个案的调查处理工作,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把农民反映的实际问题解决在基层。

附件:重庆市开州区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

自查自纠台账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527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重庆市开州区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自查自纠台账

镇乡街道(章):              负责人签字:                  填报人签字:                           填报日期:2021     

镇乡街道

村组

种植者  名称

涉嫌非粮化类型

用地合同  起止年月

涉及农户(户)

非粮化面积(亩)

其中:田(亩)

整改措施

整改时间

合计 































































































备注:1.本表由镇乡(街道)负责人签字后,于2021610日前报区农业农村委(粮油科)。2.涉非粮化型: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养鱼、种植林果业、种植苗木、草皮等用地绿化装饰植物、撂荒永久基本农田、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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