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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州区2021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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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州府办发〔20213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州区2021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开州区2021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7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开州区2021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作通知〔3093号)要求,结合《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关于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创造文明、和谐、健康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抓好《条例》《通告》贯彻落实,按照“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司其职、行业协同管理、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强化源头管控、严格监管查处,确保实现禁放区严格禁止、燃放区安全有序、社会面平安稳定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袁昌德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王春清、区公安局副局长张孝平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经济信息委、区教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国资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信访办、区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称区燃管办)设在区公安局,由区公安局副局长张孝平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肖波任副主任;从区公安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负责全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各镇乡(街道)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各镇乡(街道)要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三、职责分工

区委宣传部:负责统筹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通信等媒体,广泛宣传《条例》《通告》内容,及时曝光非法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引导广大市民提高守法自觉性,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区委网信办:负责指导制定舆情应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及时疏导解释舆论热点;做好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网络宣传工作。

区教委:负责落实宣传进学校要求,将《条例》《通告》纳入中小学校安全教育,督导学校在放假前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主题教育活动。

区公安局: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依法查处非法运输、燃放行为,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开展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等打非治违工作。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危害性的社会宣传,加强对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发布大气环境污染预警。

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教育引导在建(拆)工地留守人员严格遵守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

区城管局:负责组织城市桥梁、隧洞、下水道、化粪池等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绿地维护管理单位,落实重点管控,严防违法燃放行为引发事故;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开展打击非法销售、燃放等打非治违工作。

区交通局:负责会同公安机关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区应急局:负责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牵头开展禁放区域内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在燃放区域内合理布设零售点、核发经营许可证,强化安全监管。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

区信访办:负责指导、妥善处置城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实施过程中的信访、涉稳事件。

区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制定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管控。

区经济信息委:负责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向全网用户发送公益提示短信,短信内容由区燃管办提供。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国资委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发动、安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管控、燃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向社会公布宣传禁放、燃放区域,组织开展宣传引导、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巡逻防范和重点目标管控,严格设置零售点,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发现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固证、第一时间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整治阶段(2021210日前)。各镇乡(街道),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开展《条例》《通告》宣传、燃放安全引导、市场源头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打非治违等工作,为实现目标任务创造有利条件。

(二)重点管控阶段(2021211—26日)。各镇乡(街道),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工作部署,在2021211日(除夕)、12日(正月初一)、26日(元宵)等重要时间节点,严格落实点上守、线上巡、面上控的要求,确保禁得住、管到位、不失控。

(三)常态化监管阶段(2021226日后)。各镇乡(街道),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围绕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常态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确保日常禁放工作有重点、有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镇乡(街道),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主动作为、齐抓共管,紧紧围绕《条例》《通告》的贯彻实施,认真研判形势,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抓好方案制定、动员部署、宣传发动、跟踪检查等工作。

(二)强化动员部署。各镇乡(街道),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完善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逐一细化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层层动员、狠抓落实。根据《条例》《通告》要求,明确禁放区域,特别是汉丰街道办事处、云枫街道办事处、文峰街道办事处、镇东街道办事处、丰乐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设置的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的安全管控工作,要强化覆盖高频次宣传,落实管控措施。

(三)广泛宣传引导。各镇乡(街道),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条例》《通告》有关规定,围绕“禁放区内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目标任务,于2021115日起启动全区宣传发动工作,重点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节目、报纸有文章、网络有阵地、街上有公告、社区有专栏、小区有标语”,确保宣传发动全覆盖、无死角。区委宣传部统筹做好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研究制定专门宣传工作方案,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通信等媒体,以播放宣传片、专题片、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条例》《通告》;区经济信息委协调通讯部门向市民发送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温馨提示短信;区教委督促中小学校在放假前开展中小学生的禁燃禁放知识宣传教育,督促学校将禁燃禁放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发挥“小手牵大手”作用,督促学生家庭遵守《条例》《通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开展禁燃禁放工作的宣传发动、安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管控、燃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指导生产经营企业、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区、宗教场所、宾馆、商(市)场、集贸市场、在建工地等单位,广泛开展集中宣传提示,教育引导企业员工和留守人员遵纪守法;区生态环境局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危害性的社会宣传,发布大气环境污染预警;各镇乡(街道)要组织辖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广为张贴《通告》,督促所有禁放场所张贴禁放标识、悬挂宣传标语。汉丰、云枫、文峰、镇东、丰乐五个街道办事处,把禁燃禁放宣传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和网格化管理范畴,督促社区会同物业服务企业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进楼宇电梯、登门入户宣传告知,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汉丰、云枫、文峰、镇东、丰乐五个街道办事处牵头,区燃管办成员有关单位参与,组织开展好202126“全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集中宣传日”活动。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让“减少一次燃放、洁净一方空气、增加一份安全”成为社会共识,形成移风易俗文明新风尚。

(四)加强安全监管。对于禁放区,各镇乡(街道)、有关部门、单位按照《通告》“开州区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烟花爆竹。在禁放区域内,禁止经营和储存烟花爆竹”的规定,严格禁放区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管控。区城管局组织城市桥梁、隧洞、下水道、化粪池等市政公共设施和公共绿地维护管理单位,落实重点管控,严防违反燃放行为引发事故。区公安局、区交通局牵头,各镇乡(街道)积极配合,以禁放区周边高速路口、国省县道为重点,布设检查卡点,防止烟花爆竹流入禁放区。车站、码头、公交客运、交通枢纽要落实“进站安检、保安巡查” 等制度,防止非法携带烟花爆竹,影响公共安全。区信访办指导、妥善处置城区禁放烟花爆竹实施过程中的信访、涉稳事件。

对于燃放区,各镇乡(街道)和有关部门、单位加强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环节的安全监管,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区应急局严格控制总量,科学合理布设零售点、核发许可证,督促指导经营企业认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搞好产品标识和流向登记及储存仓库的安全管理工作,不得采购和销售未按要求进行标识登记和非法、假冒伪劣和超标产品,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市场规范有序。区公安局严格审核烟花爆竹运输企业、人员、车辆资质,严把道路运输许可关,严格道路运输货运车辆检查。区市场监管局加大对无证、无照销售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认真抽检产品质量,坚决防止礼花弹、专业燃放类产品以及超标、伪劣、假冒产品进入市场。

(五)坚决打非治违。应急、公安、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逐一组织走访排查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空置院落、养殖场等易滋生非法制贩烟花爆竹行为的重点部位,重点突出对与外省市交界地带、关闭生产企业闲置工库房的排查,主动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全力查剿非法制贩烟花爆竹黑窝点,做到安全隐患“发现即整改、整改即落实、落实有复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对发现的非法生产行为,要采取坚决措施依法予以取缔、及时予以处置,严禁作以罚代拘、以拘代刑等降格处理。同时,要追根溯源,斩断非法生产原材料的供应渠道。五个街道办事处牵头,与应急、公安、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及时发现禁放区域内沿街兜售烟花爆竹行为,并依法处理。

(六)强化群防群治。各镇乡(街道)要按照“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司其职、行业单位协同、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研究制定禁放区域具体管控工作方案和燃放区安全管理措施,广泛发动社区、村、社和物业保安、“红袖标”义务巡逻队、治安积极分子等社会群防群治力量,落实网格化管控机制,努力形成多元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以城市建成区等禁放区域及春节期间特别是除夕、初一、元宵等燃放烟花爆竹高峰时段为重点,组织开展街面、社区、重点单位巡逻防控,严格禁放区管控、燃放区守护。在此期间,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领导要加强应急值守和指挥调度,深入一线指导检查。区公安局、区城管局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提升社会面巡防勤务等级,加强街面巡逻和重点目标管控,及时发现、劝阻非法燃放行为,对不听劝告的,依法从严查处;区消防救援支队制订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落实等级战备;区卫生健康委组织各级医疗机构制定预案,做好人员医疗救治的相关准备工作。

(七)严格督导问责。各镇乡(街道),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2021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区燃管办要对各镇乡(街道),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暗访抽查和督导考评,并围绕烟花爆竹非法销售、燃放举报、曝光情况、烟花爆竹引发火灾报警数、成灾死伤人数、查非打非战果、烟花爆竹垃圾回收量等指标予以通报。对因工作不力或履职不到位引发重大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八)及时报送信息。各镇乡(街道),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落实专人收集报送有关工作情况。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方案、工作总结分别于2021113日前、202131日前报送区燃管办。禁放区域五个街道办事处需在2021120日前报送开州区禁放管控网格化、实名制情况统计表(附件)。区燃管办地址:开州区公安局315办公室。联系人:董云川、杨宇;邮编:405400;联系电话(传真):52124066;电子邮箱:253923378@qq.com。为便于工作,请各单位工作人员加入开州区燃管办QQ工作群:670468281

附件:开州区禁放管控网格化、实名制情况统计表

附件下载:

开州区禁放管控“网格化、实名制”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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