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三社联动”加强城乡社区治理的通知
开州府办发〔2020〕113号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深入推进“三社联动”加强城乡社区治理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我区“三社联动”社区治理模式不断创新发展,促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结合我区实际,就推进“三社联动”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夯实城乡社区联动平台
(一)抓好社区组织建设。结合换届选举,建立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自治组织为主导、群团组织为纽带、监督组织为制约、社会组织和经济组织为补充的社区组织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并配套建立自治组织下设的村(居)民小组、村(居)民代表会议等组织,保障群众有序参与治理。
(二)发挥自治组织基础作用。增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展社区协商、服务社区居民的能力。建立健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推进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弘扬公序良俗,促进法治、德治、自治有机融合。完善和规范红白理事会、居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充分发挥三会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
(三)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将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社区发展相关专项规划等,通过筹资新建、开发配建、政府购买、驻区单位援建、调剂置换等方式,加大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力争到2021年,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的城乡社区达到70%,2022年达到80%,2023年达到100%。提倡“一室多用”,提高使用效益。依托便民服务中心,建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社会工作室,为社会组织、社工人才和志愿服务者提供场地、资源和参与社区治理的平台空间。
(四)打造信息平台。依托“互联网和政务服务”相关重点工程,加快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搭建社会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适应社区需求、协助政府开展社区服务的重要平台,拓展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应用功能和服务范围,推进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事项主要依托社区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和重庆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办理进程,实现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全人群覆盖、全口径集成和全区域通办,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强化“一门式”服务模式的社区应用,变“多门”向“一门”、“专科”向“全科”、“人跑”向“件跑”、“分办”向“通办”转变。
(五)减轻社区负担。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要求,依据“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事项清单”“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工作负面事项清单”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应由基层政府履行的法定职责,不得随意要求村(居)委会承担,不得将村(居)委会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环境整治、城市管理、招商引资、协税护税、生产安全管理等事项的责任主体;确实需要村(居)委会协助的工作事项,需提供经费和必要的工作条件,依法保障社区工作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清理规范基层政府各职能部门在社区设立的工作机构和加挂的各种牌子,社区阵地对外只挂党组织、村(居)委会、集体经济组织、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牌子,设置“中国社区”标识和便民服务中心标识。精简社区会议和工作台账,加强社区信息化手段运用,逐步建立统一的社区工作台账,整合相近业务,实现一次采集、多方共享。依据“重庆市村(社区)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全面清理村(居)委会出具的各类证明,最大程度解决社区居民办事难问题。实行由镇乡(街道)统一对社区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比,各职能部门不再单独组织考核评比活动,取消对社区工作的“一票否决”事项。
二、增强社会组织承载功能
(一)积极培育社区社会组织。鼓励依托镇乡(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和城乡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等设施,建立社区社会组织服务平台,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组织运作、活动场地、活动经费、人才队伍等方面的支持。建立区、镇乡(街道)、村(社区)三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要重点培育、优先发展社区服务类、公益慈善类、文体活动类等社区社会组织,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程序。对暂不具备登记条件但能正常开展活动的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按照不同规模、业务范围、成员构成和服务对象,由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管理,加强分类指导和业务指导。引导社区社会组织走联合发展道路,支持在镇乡(街道)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促进会等枢纽型社会组织,建立科学的社区社会组织日常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积极引导社区社会组织规范运作,使其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二)建立社会组织参与机制。发挥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居民群众、推动社区发展的重要载体功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诚信社会组织认领服务等措施,促进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文化、社区教育、社会救助、社区养老、社区矫正等领域服务。建立购买社区公共服务项目清单,能够由社会组织承担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社会管理事项优先考虑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要把社会组织作为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建设的重要参与主体,邀请社区社会组织代表参与社区评议会、议事会和村(居)民代表会议等,在办理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时,吸收社会组织参与管理和监督。推行社会组织党员到社区报到制度,将社会组织党员到社区报到和参加社区活动情况作为社会组织备案核查的重要内容。
(三)促进社区社会组织作用发挥。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建立多元化主体参与的城乡社区治理格局。鼓励社区社会组织开展邻里互助、居民融入、纠纷调解、平安创建等社区活动,组织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促进社区和谐稳定。支持社区社会组织承接社区公共服务和基层政府委托事项,开展社区志愿服务。
三、强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撑力量
(一)培养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是开展社区治理和服务的重要支撑力量。要加大城乡社区党组织成员、自治组织成员、社区专职工作者、社区服务人员的社会工作知识普及培训,通过建立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鼓励制度、教育培养制度等,推进现有社区工作者提升转换,逐步由社区工作者向专业社会工作者转型。根据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需要,城市社区配备至少2名、农村社区配备至少1名社会工作者。支持城乡社区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购买服务、挂职锻炼等方式,配备和使用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积极招录全日制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到社区就业,逐步扩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社区治理和服务人员中的比例,不断壮大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
(二)积极推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要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专业知识、专业方法参与社区服务,有效满足社区居民服务需求。配合、支持城乡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自治组织,定期开展社区居民需求调查,发动社区居民参与制定社区发展规划,参与策划和执行社区服务项目。发现、挖掘和培养居民骨干,帮助居民掌握组织技巧和讨论解决问题的技巧,引导居民开展自治活动,有效解决物业服务、环境保护等社区公共问题。
(三)培育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鼓励有条件的镇乡(街道)、村(社区)依托现有资源创建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广泛吸纳和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开展社区社会工作督导培训、实务参与和社区社会工作服务。落实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通过简化登记程序、提供服务场所、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引导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面向社区开展专业服务。力争到2023年,培育发展3-5家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面向社区开展专业服务。
(四)加大政府购买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力度。确立财政资金支持社区社会工作发展的主渠道地位和导向作用,加大对以城市流动人口、农村留守人员、社区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为服务对象的社会工作服务的政府购买力度,对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实务性的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给予倾斜与支持。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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