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工作的通知
开州府办发〔2019〕96号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
参保缴费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做好重庆市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渝医保发〔2019〕63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2020年度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政策
(一)参保对象。户籍在本市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含已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但住院待遇在等待期内的城乡居民);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在园幼儿;新生儿;在当地取得《居住证》的市外户籍居民。已参加职工医保(待遇等待期的除外)和大学生医保的人员不再重复参保。
(二)参保登记。参保居民必须到户籍所在地镇乡街道规定的缴费地点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具有本区户籍但未在学校参保的在渝高校大学生可随家庭以普通居民身份参保缴费。对举家外出在市内跨区县异地居住的,可委托他人在户籍地参保缴费,也可在居住地参保缴费。市外户籍居民持有当地居住证在居住所在地的镇乡街道规定的缴费地点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三)缴费标准。2020年6月30日前参保缴费的:一档为250元/人·年,二档为625元/人·年。2020年6月30日后参保缴费的:一档为“250元/人·年+财政补助”,二档为“625元/人·年+财政补助”。
(四)大病保险。凡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自动参加重庆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参保资金从居民医保基金中提取,本人不再缴费。
二、资助对象及标准
2020年纳入政府资助范围的人员有6大类、15小类。
(一)民政类:1.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城乡孤儿等3小类参保一、二档均由政府资助250元;2.民政建档特殊困难人员、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等2小类参保一档由政府资助175元、参保二档的政府资助250元。
(二)军人事务类:1﹒在乡老复员军人参保二档由政府资助625元;2﹒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伤残军人)、优抚60岁以上老兵等2小类参保一档由政府资助175元、参保二档的政府资助250元。
(三)残联类:城乡重度(一、二级)残疾人员参保一档由政府资助175元、参保二档的政府资助250元。
(四)扶贫类:非民政资助建卡贫困人口参保一、二档均由政府资助80元。
(五)水利类:三峡水库开州区库区移民参保一、二档均由政府资助30元。
(六)卫生健康类:特别扶助的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独生子女死亡残疾扶助的对象及其子女、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本人、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4等小类参保一、二档均由政府资助250元。
多重身份对象不重复享受资助,对具有多重身份对象的人员,以民政、军人事务、残联和建卡贫困人口资助人员身份参保,但以民政、军人事务和残联对象优先,其个人缴费标准差额部分由区财政局补到各镇乡街道,由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以下简称社保所)登记造册补发到本人。
民政、军人事务、残联资助对象由镇乡街道相关部门对人员信息、身份进行核查清理,由区医保局负责导入软件系统。其他资助对象由镇乡街道相关部门登记造册,经区级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交所属镇乡街道社保所录入软件系统。由政府资助水利类、卫生健康类身份确定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民政类、军人事务类、残联类、扶贫类身份确定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前(见附件1)。
三、基金收缴
(一)个人缴费资金。各镇乡街道社保所、村社区要正确引导参保人选择专用POS机、微信、支付宝等办理渠道及时缴费。
(二)政府资助资金。当资助参保缴费截止后,区税务局将系统内带资助标记且享受参保资助人员名单提交区医保局、区水利局、区卫生健康委,由上述部门向区财政局请款。请款成功后,向区税务局划拨资助款。
四、目标任务
2020年度全区参保任务为140万人,各镇乡街道具体任务见附件2。
五、工作要求
(一)锁定任务时限。2020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工作暂定2019年12月20日结束(具体时间以金库关账为准)。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镇乡街道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纳入当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各镇乡街道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要落实专人负责,要严格程序,严守纪律,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确保政策知晓率达到100%,困难群众参保率100%,参保缴费任务完成率100%。
(三)做好征收督导。区税务局将对各镇乡街道的参保缴费进度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并定期上报区府。区府将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
(四)加强问题督查。各级要重点督查各征收单位和征收人员是否通过规定的办理渠道征收居民医保资金,要坚决杜绝截留、挪用保费资金情形发生,对发现有违规截留、挪用医保保费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人员,要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问责处理,触犯刑律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2020年度居民医保政府资助对照表
2.2020年度居民医保各镇乡街道参保人数任务表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29日
附件1
2020年度居民医保政府资助对照表
资助部门 |
资助类别 |
参保档次 |
资助 标准 |
个人缴费 |
备注 |
民政局
|
特困供养人员 |
一档 |
250 |
0 |
|
二档 |
250 |
375 |
| ||
城乡低保对象 |
一档 |
250 |
0 |
| |
二档 |
250 |
375 |
| ||
城乡孤儿 |
一档 |
250 |
0 |
| |
二档 |
250 |
375 |
| ||
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 |
一档 |
175 |
75 |
| |
二档 |
250 |
375 |
| ||
民政建档特殊困难人员 |
一档 |
175 |
75 |
| |
二档 |
250 |
375 |
| ||
退役军人 事务局 |
在乡老复员军人 |
二档 |
625 |
0 |
|
在乡重点优抚对象 (不含1-6级伤残军人) |
一档 |
175 |
75 |
| |
二档 |
250 |
375 |
| ||
优抚60岁以上老兵 |
一档 |
175 |
75 |
| |
二档 |
250 |
375 |
| ||
残联 |
城乡重度(一、二级) 残疾人员 |
一档 |
175 |
75 |
|
二档 |
250 |
375 |
| ||
扶贫办 |
非民政资助建卡贫困人口 |
一档 |
80 |
170 |
|
二档 |
80 |
545 |
| ||
水利局 |
三峡库区移民 |
一档 |
30 |
220 |
|
二档 |
30 |
595 |
| ||
卫生健康委 |
特别扶助的特殊困难家庭成员 |
一档 |
250 |
0 |
|
二档 |
250 |
375 |
| ||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 |
一档 |
250 |
0 |
| |
二档 |
250 |
375 |
| ||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本人 |
一档 |
250 |
0 |
| |
二档 |
250 |
375 |
| ||
独生子女死亡残疾扶助的对象及其子女 |
一档 |
250 |
0 |
| |
二档 |
250 |
375 |
|
附件2
2020年度居民医保各镇乡街道参保人数任务表
乡镇名称 |
参保人数 |
乡镇名称 |
参保人数 |
汉丰街道 |
49019 |
厚坝镇 |
29696 |
文峰街道 |
38594 |
镇安镇 |
23898 |
云枫街道 |
27579 |
竹溪镇 |
38333 |
镇东街道 |
20079 |
义和镇 |
30992 |
丰乐街道 |
20140 |
铁桥镇 |
48946 |
白鹤街道 |
59501 |
南雅镇 |
38286 |
赵家街道 |
58100 |
渠口镇 |
23039 |
大进镇 |
38808 |
谭家镇 |
19797 |
河堰镇 |
30016 |
白桥镇 |
24130 |
敦好镇 |
45294 |
金峰镇 |
22736 |
九龙山镇 |
43255 |
大德镇 |
49200 |
临江镇 |
89659 |
天和镇 |
16017 |
中和镇 |
53144 |
巫山镇 |
26271 |
岳溪镇 |
62107 |
雪宝山镇 |
9735 |
南门镇 |
60154 |
关面乡 |
8925 |
长沙镇 |
63044 |
满月镇 |
10566 |
和谦镇 |
24152 |
麻柳乡 |
25460 |
温泉镇 |
45230 |
紫水乡 |
27632 |
郭家镇 |
39876 |
三汇口乡 |
17720 |
高桥镇 |
32930 |
五通乡 |
7940 |
合 计 |
14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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