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通知
开州府办发〔2019〕60号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
学校建设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27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83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全面加强我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巩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成果,积极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到2020年,进一步振兴乡村义务教育,两类学校布局设置更加合理;基本补齐两类学校短板,办学条件不低于重庆市基本办学标准;经费投入与使用制度更加健全;城乡师资配置更加均衡;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更加完善,乡村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基本实现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为乡村学生提供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加强小规模学校建设
(一)合理布局校点。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统筹考虑人口分布、地理特征、交通状况、家校距离等因素,结合城镇化进程、学龄人口流动和变化趋势,合理布局农村村校。既要有利于为学生提供公平、有质量的教育,又要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对生源相对稳定、短期内不会自然消亡的学校要利用校舍长效维修资金、小规模学校建设等专项资金进行必要的校园校舍修缮改造和设施设备配置,保障基本教学生活需要。对于生源极少的村校,要通过学校引导,做好家长的宣传、动员工作,让学生到中心校或附近学校读寄读,寄读学校要安排专门的生活指导教师关心照顾此类学生特别是低年级学生,学生公用经费当年不追减,主要用于这些学生的指导服务工作,使之都能够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保障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二)改善办学条件。要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保障乡村小规模学校信息化、音体美设施设备和教学仪器、图书配备,设置必要的功能教室。音体美科学等学科教师不足的学校,要采取中心校的送教或周边附近学校走教的方式,确保学校开齐开足课程课时。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按政策及时足额兑现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标准。按政策提高农村学校中、高级岗位比例,职称评聘向小规模学校倾斜,即评即聘。严格实行乡镇中心校和本乡镇小规模学校、村校一体化办学,做到管理模式、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教研活动、教师管理、考核考评六个同步。落实中心校行政领导蹲点联系村校制度,强化管理。推进城区学校与农村学校“联挂帮”质量提升模式。对完小、村小和教学点按不低于100人拨付公用经费,主要用于改善完小、村小和教学点的办学条件,严禁乡镇中心小学挤占。
三、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
(一)加快推进标准化建设。对照重庆市全面改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和开州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按照“保基本、兜网底、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整合校舍长效维修资金、寄宿制学校建设等专项资金,改善学生生活学习条件。严禁学生宿舍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寄宿学生保证每人1个床位,不得存在“大通铺”现象,设置衣物清洗晾晒空间及设施,必须具备食堂操作间和学生就餐餐厅,配备开水供应及淋浴设施设备,完善厕所、运动场、校园监控系统等配套建设。
(二)提高学校管理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保障寄宿制学校的教学人员配备,确保学校开齐开足课程课时。配足寄宿制学校生活指导教师、食堂、安保等工勤服务人员,加强各类人员教育,满足学校生活服务需求。深入推进教师交流轮岗交流,将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和特级教师的重要条件。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要定期排查,建立台账,全面掌握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加强关爱和服务。对于低年级学段生活独立能力不强的寄宿生,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给予特殊关爱,加强生活帮扶。充分利用学校文体设施,发挥专业教师作用,积极开展各种文体活动,促进寄宿学生身心健康。推进城区学校与农村学校“联挂帮”质量提升模式,提高农村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对乡镇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
四、加强组织保障
(一)落实政府职责。各乡镇(街道)要加强两类学校建设的舆论宣传和政策引导,让群众便于知晓、正确理解、积极支持,加强学校周边安全治理,为两类学校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学生提供安全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要统筹做好镇乡公路、天然气供给、饮水安全等基础设施建设,为两类学校创造良好的办学条件。
(二)加强部门协调。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人力社保局等相关部门要及时解决两类学校在规划布局、建设运行、经费投入、师资保障上存在的突出问题。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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