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州区培育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实施方案的通知
开州府办发〔2019〕53号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州区培育贫困村
致富带头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区级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开州区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培育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8日
重庆市开州区培育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实施方案
为加快培育一批能力强、懂政策、会经营、善管理的贫困村致富带头人,更好地发挥引领带动贫困户稳定脱贫的作用,按照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等八部门《关于推进全市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工作的指导意见》(渝扶办发〔2018〕4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深化“六个精准”提升脱贫攻坚实效和帮助贫困群众脱贫增收为目标,按照“先富帮后富、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理念和“政府主导、多方参与、产业引领、精准培育”的工作途径,紧扣“能力培训、孵化创业、带动增收”三大环节,通过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和强有力的政策扶持,培育一批创业能成功、带动有成效的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帮助贫困对象持续增收、稳定脱贫。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全区135个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实现全覆盖。原则上贫困村不少于3个致富带头人、深度贫困乡镇所在贫困村不少于5个致富带头人。全区累计培育贫困村致富带头人400人以上。
三、精准选择
(一)选择条件。基本条件是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个人信用记录良好、具有领办村级产业项目实力和能力、带动至少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且每户贫困户增收4000元以上的人才。
(二)选择范围。主要从贫困村创业成功人员中选择,包括“村两委”成员、村级后备干部、农村党员、小微企业主、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家庭农场主、种养业大户和农业产业化企业负责人;在外创办企业、务工,有意愿返乡创业的本土人才;企事业单位愿意到农村创业的人员。非贫困村创业成功人员带动同一贫困村贫困户3户以上的,可认定为致富带头人,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带动贫困户所在的贫困村。
(三)选择程序。按照自下而上、公开公示程序进行选择,基本程序是:本人申请、“村两委”推荐、“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长考察、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报区扶贫办审定后,确定为贫困村致富带头人。
(四)动态管理。各镇乡街道要定期普查,把贫困村致富带头人的基本信息、创业或企业基本情况和承接扶贫产业项目、享受政策扶持、带贫人数、带贫方式、带贫效果等情况纳入“一人一档”管理,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同时,按照带动规模、带贫效果对创业致富带头人进行星级评定。
四、科学培训
(一)制定培训计划。为提升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创业能力,根据贫困村需求和致富带头人领办项目情况和可行性,开展针对性技能和创业培训,2019年培训贫困村致富带头人290人、2020年培训200人,原则上每次培训集中授课不少于5天,实践实训课不少于1天。组织被带动贫困人口参加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原则上参训人员每次培训不少于3天。
(二)优选培训机构。在市级扶贫培训基地校或公开招标的区级扶贫培训基地校中,选择实用对路、培训和创业经验丰富,能提供创业指导和跟踪服务的单位承担培训任务。
(三)精心设置内容。坚持“需要什么,培育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结合扶贫产业发展,分门别类抓好培训工作。科学设置培训内容,重点培训农业生产管理、市场营销、创业实践、金融知识等内容。
(四)强化典型示范。深入总结致富带头人带贫益贫典型案例,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促进相互学习借鉴,不断提高致富带头人带贫益贫责任意识和创业能力。在全区选择2—3个致富教学和见习基地,强化现场培育,示范观摩。各镇乡街道在乡村旅游、养殖业、种植业、电商等领域选取1—2个项目典型示范,突显带动贫困群众脱贫的“头雁效应”。
(五)加强培训协作。加强与山东省潍坊市、重庆市江津区、璧山区等的扶贫培训协作,组织贫困村致富带头人赴山东省潍坊市、重庆市江津区、璧山区接受相关培训。邀请山东省、重庆市等地的优秀创业导师、创业成功人士、专业教师和精通产业发展人士到开州区培训授课。
五、扶持措施
(一)实行带贫奖补。由区扶贫办牵头,根据带贫效果,对贫困村致富带头人进行带贫奖补。
(二)创业就业扶持。由区人力社保局牵头,对于符合条件的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农民工返乡创业重点企业贴息、在渝企业稳定吸纳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用工补贴、重点群体一次性创业补助、优质初创企业补助、扶贫车间等政策。
(三)加大产业扶持。由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对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带动贫困户所从事的农业项目,并与所带动的贫困户签订了正式带贫合同,其带动的贫困户数量可以与大户合并计算,达到政策补助规模的,应予以相应的政策扶持。对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建设的合法规模化种植、养殖基地,优先解决种(苗)引进、道路、灌溉、粪污治理、冷链物流等农业综合基础设施。在现有保险品种目录范围内,把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发展的产业项目纳入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范围,给予不低于75%的保费补贴。为贫困村致富带头人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病虫防治、市场营销、信息宣传、免费培训等服务。
(四)加强金融扶持。由区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开州支行牵头,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自愿的前提下,充分运用好扶贫小额信贷、精准产业扶贫贷款、创业担保贴息贷款、降低贷款利率等产品和服务,重点加大对带动能力强、发展前景好的创业项目支持力度。将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带动贫困户增收项目纳入财政贷款贴息范围,对符合要求、带动效益较好的项目优先安排贷款贴息支持。
(五)强化科技支持。由区科技局牵头,将优秀的贫困村致富带头人选派为科技特派员,按照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规定享受有关激励政策,并在申请科技项目时,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
(六)强化用地支持。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牵头,围绕种植、养殖产业发展,在修建圈舍、冻库、农产品加工用地、乡村旅游开发等方面特事特办,走简易审批程序。
(七)其它扶持措施。由区商务委牵头,支持、指导贫困村致富带头人搭建电商平台,拓宽农产品流通和销售渠道。由区文化旅游委牵头,对从事乡村旅游的贫困村致富带头人给予扶持。由区经济信息委牵头,对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建设的规模化种植、养殖基地,优先解决用电、通讯问题;由区水利局牵头,优先解决水利问题。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区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区级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扶贫办。各区级部门、镇乡街道要明确分管领导,安排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抓细抓实该项工作。
(二)明确各方责任。区扶贫办负责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的统筹协调、业务指导、动态管理、组织培训等。相关区级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制定配套政策,细化实化政策举措。各镇乡街道负责贫困村致富带头人甄别、信息录入、选送培训对象、落实扶持政策等工作。
(三)签订带贫“两书”。一是签订带贫责任书。贫困村致富带头人要与各镇乡街道签订带贫责任书并报区扶贫办备案。二是签订带贫协议书。贫困村致富带头人要与贫困户签订书面带贫协议,建立科学合理的带贫机制和利益机制,实现“双赢”目标。
(四)强化考核监管。每季度对各镇乡街道、相关区级部门的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通报,并将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纳入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加强对贫困村致富带头人的监管,对带贫成效显著的给予表扬、宣传推广;对贫困村“垒大户”、扶能人不扶贫困户、创业项目带贫效果不明显等问题,要及时发现、整改;对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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