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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州区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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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州府办发〔201936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开州区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开州区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5

 

 

开州区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性。全区各镇乡(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质量兴农推进会议及全市、全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暨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坚持“四个最严”和“产”“管”并重要求,以实施农业品种品质品牌建设工程和农产品质量提升行动为抓手,持续推进标准化生产,严格全程执法监管,不断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三品一标”等品牌农产品认证产量增加3万吨以上;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严防、严控、严管质量安全风险,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一、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

(一)加大标准制修订力度。突出绿色导向,瞄准市场需求,围绕柑橘、蔬菜、中药材等山地特色高效产业,聚焦产地环境、投入品、生产过程控制、收购贮运等环节,新制修订农业地方标准2项。支持鼓励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等积极参与行业和地方标准制修订,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制定严于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建立并完善主导产业标准体系。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村产业发展、农村基层治理,积极推进一批农村标准的制定,逐步构建农村标准体系。

(二)开展对标达标提质行动。加强农业标准推广和使用指导,制定配套的操作规程和明白纸,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加快推进规模种养基地和新型经营主体按标生产。严格生产过程管控,推行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申请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加快推进园艺作物标准化创建和畜禽水产标准化规模养殖,新建设“三园两场”5个以上。以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为重点,推动畜禽屠宰加工标准化示范。

(三)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方式。持续推进化肥、农药使用减量行动,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同比减少0.5个百分点。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工作。加快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完成市上下达的畜禽污染治理任务,科学选膜用膜、推进农膜回收利用,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宣传推广农作物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加快构建种养循环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模式,推行畜沼果、畜沼菜、稻田综合种养等生态循环农业。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推动用地与养地相结合,集成推广绿色生产、综合治理的技术模式。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实施产地土壤和农产品重金属污染协同监测。

(四)推动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健康发展。推动无公害农产品转化和提升,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主体申请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和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围绕山地特色高效产业,因地制宜全产业链推进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发展。培育开州再生稻、开州春橙、南门红糖、紫水豆干等一批地域特色和品质特性突出的农产品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支持绿色食品原料、有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新认证“三品一标”15个以上,培育发展市级名牌农产品5个以上,力争申报全国名特优新品牌农产品2个以上。“三品一标”等品牌农产品认证产量在农产品总产量的占比增加5%以上。严格认证准入和证后监管,健全淘汰退出机制,规范“三品一标”标签标识管理。加大宣传和市场推介力度,开展品牌农产品消费引导和产销对接。

二、强化监测预警,防控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五)加强主要农产品例行(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区级以监督抽查为主,镇乡(街道)以速测筛查为主,配合市级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并重,形成统一协调、各有侧重的监测网络。制定并实施2019年开州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计划,开展监督抽查4次以上。加强监测结果信息会商分析、通报共享。对例行监测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及时跟进,举一反三对相关区域内相关重点品种、重点单位和重点环节实施专项监督抽查。

(六)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和研判力度,对各类突发事件或负面舆情保持高度敏感,及时妥善处置问题隐患。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值守。坚持“一盘棋”,强化协调配合,健全属地负责、行业主导、上下协同的应急处置机制,力求做到第一时间监测预警、调查核实、会商研判、正面发声、系统处置,防范出现大的问题,把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三、强化执法监管,严守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七)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树立底线思维,保持高压态势,针对非法添加、违禁使用、制假售假、私屠滥宰等突出问题,开展农药残留、兽用抗菌药、“瘦肉精”、私屠滥宰、水产品“三鱼两药”、生鲜乳违禁物质等专项整治行动。有针对性地强化禽蛋中禁用药物、水产品中非药物和牛羊肉“瘦肉精”专项治理。推动建立暗查暗访、飞行检查制度,积极查找问题隐患,督促及时整改。

(八)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严格农药、兽用抗菌药准入管理,加强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质量监督管理,开展质量监督抽查,公布不合格产品和企业名单,对质量水平较低的产品和生产经营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管力度。聚焦春耕备耕、秋播秋种关键时节,瞄准重点区域,围绕使用量大、合格率低、风险隐患高的重点农资品种,集中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切实保障生产农资供应质量。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普及识假辨假、科学种养殖和依法维权知识,拓展优质农资销售主渠道。

(九)强化日常监管巡查。推行规模主体名录管理和网格化监管,将全区新型经营主体全覆盖纳入监管名录管理。开展生产规范性督导巡查,督促生产经营主体按标生产、合理用药、科学施肥,切实落实禁限用规定、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休药间隔期、生产档案记录等制度。加大时令蔬果采摘期的巡查指导和抽查检测力度,督促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确保采摘休闲农产品质量安全。

(十)加大执法办案力度。积极拓宽案源线索渠道,充分利用监测、投诉举报、暗访、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调查处理,强化检打联动。坚决做到“五不放过”,即:问题产品的来源和去向没有查清的不放过;涉嫌单位责任没有查清的不放过;问题产生原因查找不全面、不透彻的不放过;对相关责任单位查处不到位的不放过;后续整改防范措施不落实的不放过。采取挂牌督办、联合查案等形式,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大案要案。加强行刑衔接,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及时曝光一批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十一)着力构建农村食品监管长效机制。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作为农村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统筹推进。开展食品科学知识进村入户活动,全覆盖、多形式、高频率加大宣传引导,提升农村消费者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区级有关部门扎实推进农村食品市场体系建设,改善农村食品流通模式,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依法严惩农村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四、推进追溯管理,提升全程监管能力

(十二)加强追溯平台推广应用。加强推广重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应用管理,力争20197月前与国家平台对接融合,实现数据贯通。落实追溯与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等“挂钩”机制,扩大追溯范围,突出应用效果,提升追溯产品影响力。全覆盖推进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纳入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管理,将是否开展追溯作为新申报审批和产品续展的前置条件,并跟踪做好证书有效期内追溯实施的监督管理。推进农业投入品追溯管理,全面实施农药生产二维码追溯制度,力争兽药经营企业实施追溯全覆盖。

(十三)推进建立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建立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率先在三品一标生产经营主体中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同时鼓励并指导其他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和散户在上市销售食用农产品时也开具合格证。区农业农村委与区市场监管局加强协作,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

(十四)大力推动诚信建设。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和共享。推动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中查询使用信用红黑名单,逢办必查、触发反馈、联合奖惩,反馈奖惩案例。对失信“黑名单”主体和主要负责人进行失信提示、警示约谈、信用承诺并督促整改。建立健全规模生产经营主体的信用档案。大力宣传诚信文化,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积极引导各类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诚信经营。

五、加强体系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十五)加强基层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健全行业主管、检验检测、综合执法相互衔接的执法监管机制,提升执法办案和依法行政能力。实施镇乡(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站建设,推动基层监管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运转。组织参加市第二轮基层镇乡(街道)监管人员培训,完善村级协管员队伍建设。督促指导镇乡(街道)监管站做好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培训、农业投入品筛查选型、田间地头技术指导、生产过程督导巡查、农兽药使用间隔(休药)期等工作。

六、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工作支撑保障

(十六)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强化镇乡(街道)属地责任和区级部门监管责任,落实生产主体责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对镇乡(街道)实绩考核,推动农业标准化、品牌农产品发展、追溯体系建设、强化执法监管等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十七)强化政策落地。整合各方面支持政策,配合实施重庆市农产品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和重庆市农业品种品质品牌建设工程落地落实。完善三品一标认证补助政策,在申报各类农业项目时,将“三品一标”主体作为重点支持对象或加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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