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州府办发〔2018〕143号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推进乡镇政务公开的指导意见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扎实推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全区各乡镇实际,现就推进乡镇政务公开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立足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四个扎实”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区政务公开工作文件精神,以保障市民的民主权利、维护公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行政权力的监督,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总要求,稳妥进行政务公开工作,合理划定公开信息的范围,做到主动稳妥、规范有序。
1. 坚持严格依法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程序履行公开义务,依据国家有关公开信息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实施公开。
2. 坚持全面真实原则。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如实公开,并保证信息充分、真实有效。
3. 坚持及时便民原则。按照规定对应当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以方便广大民众查阅。
4. 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发布信息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公平公正,客观反映工作实际。
三、公开内容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推进市场监督管理公开透明,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推进监管执法信息的公开。推进政务服务公开,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进一步推进乡镇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加大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进一步增强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好农村危旧房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推进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保、社保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围绕政府工作报告、五年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信息化集约化水平。
(五)围绕完善通信网络基础设施推进公开。推进4G网络深度覆盖,建设完善覆盖全区、城乡一体、快速高效的全光纤网络,实现农村光纤100M、城镇1000M的光纤接入能力,基本实现城镇的连续覆盖以及农村居民聚居区域的有效覆盖,着力提升互联网应用支撑能力,全力保障政务信息化建设。
(六)围绕强农惠农、农村土地政策推进公开。农业补助、退耕还林、人饮工程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农村扶贫开发政策等执行情况,国家重点工程征用土地补偿、城镇开发用地补偿、宅基地申报审批、土地流转政策等执行情况,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涉农奖励补贴资金、农业产业化发展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等使用情况。
(七)围绕集体经济财务推进公开。村(社区)级组织的财务计划、各项收支、各项资产资源以及债权债务和收益分配等情况,集体土地征占补偿及分配,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出让、投资及损益情况,集体工程招投标及预决算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及使用情况,团体、个人捐赠款物使用情况。
四、公开时限
(一)长期公开。对有关政策规定、议事规则、工作制度等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内容应长期公开,如有变化应及时更新。
(二)定期公开。对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包括乡镇、村居两级财务收支情况,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等。
(三)即时公开。对动态性、阶段性、临时性、紧急性的工作应即时公开,主要包括作出的重大决策、决定的重要事项和民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公开形式
(一)公开栏。在乡镇、村居办公场所设置政务公开栏,在原来的基础上整修和完善公开栏,保证内容持久公开。
(二)明白纸公开。对群众关心的民计民生政策、工程招投标、社保低保、农民负担、涉农补助资金发放、征地拆迁赔偿情况等要通过明白纸形式公开。
(三)网上公开。依托开州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对应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即时公开的内容,原则上都要在网上公开。
(四)其它形式公开。结合本乡镇实际,利用广播、电视、会议、视频会议等形式进行公开。
六、工作机制
(一)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按照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工作机制等各项要求,由乡镇党政办受理、反馈政府信息公开事务以及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交办的政府信息公开任务。
(二)修订更新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根据区政府工作要求,梳理政府信息,更新公开内容目录,并定期调整完善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发布,并进行更新,以供查阅。
(三)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备案制度。为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申请受理规范公正,对拟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要求,必须严格按照相关保密审查制度执行。
(四)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流程。主动公开的信息办理流程,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由乡镇党政办对外发布并更新。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办理流程,可由乡镇党政办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必须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其他工作统筹起来研究部署,整体推进,形成综合效应。乡镇长应负起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乡镇也要成立类似“重庆市开州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以负责本乡镇区域内政务公开工作的统筹、指导和协调工作。
(二)严格审批,强化安全。公开信息由乡镇党政办按要求提供公开信息内容,经分管乡镇长把关、乡镇长同意,才能进行政务信息公开。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经办、校对、审核及发布等各环节签署手续。
(三)强化监督,做好考评。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常态督查机制,政务公开要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政风评议和绩效评估内容,做到有方案、有检查、有考评,每半年组织一次全面自评,对政务公开工作认真把关,发现问题或不足应及时整改。
(四)加强宣传,示范带动。要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使公众了解、熟悉、使用《条例》,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政务微博微信聚合平台的作用,引导干部群众积极有序参与政务公开。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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