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开州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开州府办发〔2018〕121号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成立开州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开州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和职责分工通知如下:
一、成立开州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覃兴建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周 彤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周富康 区城乡建委主任
郑清术 区国土房管局局长
李宁川 浦里工业新区管委会主任
成 员: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城乡建委、区国土房管局、区规划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审计局、区信访办、区政府法制办、浦里工业新区管委会、浦发集团、开元鼎公司、有关镇街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城乡建委,由区城乡建委主任周富康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城乡建委、区国土房管局、浦里工业新区管委会、有关镇街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开州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综合协调、整体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棚户区改造的文件及会议精神传达、目标制定、任务考核、日常联系等工作;负责联系对接市级主管部门(城镇棚改项目由区城乡建委牵头负责,城中村棚改项目由区国土房管局牵头负责),上报棚改年度计划任务;负责定期收集整理各片区项目的推进情况,按时报送月报表等相关工作;负责棚改工作对外宣传、信息发布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按照“规划统筹、综合协调、分片牵头、整体推进”的原则,明确责任单位职责,具体为:
1.区城乡建委:牵头负责总体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工作,推进棚改各项任务落实。
2.区国土房管局:牵头负责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工作,按照政策规定对征棚改拆迁房屋的产权产籍注销办理等工作。
3.浦里工业新区管委会:牵头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浦里片区棚户区改造工作。
4.区财政局:负责落实棚户区改造财政补贴资金,争取国家、市级资金支持。
5.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审批立项工作,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争取。
6.区规划局:负责落实棚户区改造区域内的规划编制,对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等工作。
7.区审计局:负责棚户区改造政府投入资金使用的监督审计工作。
8.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区委区政府、棚改领导小组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的落实检查,开展相关单位项目推进情况的督查督办工作。
9.属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棚改办公室,负责宣传动员、摸底登记、计划申报、拟定工作方案、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补偿款支付和房屋拆除,负责拆迁安全、信访维稳、安置房分配及档案资料管理等工作。
10.融资平台:浦发集团(项目业主)负责浦里、江里片区棚改项目的资金筹措等工作;开元鼎公司(项目业主)负责环湖区域、东里片区棚改项目的资金筹措等工作。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9日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