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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州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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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州府办发〔2018120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州区声环境功能区划

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开州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已经十七届区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929

 

重庆市开州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

 

声环境功能区是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改善声环境质量的重要依据。为加强开州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等技术规范的规定,结合开州区城市发展现状和近期建设规划,制定本方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高声环境质量为核心,结合开州区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和用地现状,科学合理划定我区声环境功能区,完善声环境质量管理体系,努力建设宁静舒适的生活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划定。根据国家和市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科学合理划定声环境功能区,划定中不能随意降低声环境功能区级别和管控要求,有效控制环境噪声影响程度和范围,以有利于提高声环境质量为宗旨,切实维护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的严肃性。

坚持统筹兼顾。以城乡总体规划为指导,统筹考虑城市经济发展现状、规划用地性质、用地现状、声环境质量现状,与原有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保持衔接,遵循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客观规律,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合理划定声环境功能区。

坚持以人为本。回应人民群众对宁静宜居生活的向往,注重加强对噪声敏感人群和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的保护;适当加大0类和1类声环境功能区的比重,提高宜居生活水平。

坚持务实管用。明确区划单元的地理边界、坐标,将声环境功能区落地、上图、入库,力求“划得实、管得住”,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成为环境监测、质量评估、环评审批、行政执法等环境日常管理和城市用地规划、交通规划等空间管制的重要依据,增强保护实效。

(三)区划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44号)、《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重庆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实施细则(试行)》(渝环〔2015429号)、《重庆市开州区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0年)》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文件。

(四)区划范围。

1.汉丰街道、云枫街道、文峰街道、镇东街道、丰乐街道、白鹤街道、赵家街道、镇安镇、竹溪镇、厚坝镇、渠口镇、长沙镇共75镇辖区以及南门镇的天水村、龙头村、万里村、莲池村4个村辖区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面积86.58km2

2.临江镇、铁桥镇、郭家镇、温泉镇、大进镇、岳溪镇、中和镇、敦好镇、南门镇、大德镇、高桥镇、河堰镇、九龙山镇、南雅镇、义和镇、谭家镇、白桥镇、和谦镇、金峰镇、天和镇、巫山镇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

3.乡村区域一般不划分声环境功能区,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7.2条规定,如果环境管理需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按以下要求确定乡村区域适用的声环境质量要求:

1)位于乡村的康复疗养区执行0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2)村庄原则上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要求,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以及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指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以外的地区)可局部或全部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3)集镇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4)独立于村庄、集镇之外的工业、仓储集中区执行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5)位于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参考GB/T1519020148.3条规定)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五)区划目标。

城市规划区、建制镇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实现声环境功能区全覆盖,其中声环境质量受严格保护的功能区(1类)面积应不低于城市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15%,确保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城市区域得到有效保护,保障人民群众享有良好的声环境。严格控制交通干线环境噪声功能区(4类)范围,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促进交通噪声治理。通过划定声环境功能区,初步构建起结构完整、覆盖全面、分布均衡的声环境质量管理空间格局,为环境噪声综合整治、城市规划管理等提供依据。

二、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及管控要求

按城市功能布局和声环境质量要求,声环境功能区分为0类、1类、2类、3类、4类共五个类别,不同类别的声环境功能区适用不同的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噪声排放标准。

具体分类如下: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可细分为4a类和4b类两种类别: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专指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1 各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的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和噪声排放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声环境质量

评价标准

社会生活噪声排放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0

≤50

≤40

≤50

≤40

≤50

≤40

1

≤55

≤45

≤55

≤45

≤55

≤45

2

≤60

≤50

≤60

≤50

≤60

≤50

3

≤65

≤55

≤65

≤55

≤65

≤55

4

4a

≤70

≤55

≤70

≤55

≤70

≤55

4b

≤70

≤60

限值/单位:dBA

 

三、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步骤及划分标准

(一)划分声环境功能区划单元

根据城市功能、城市用地类型、行政区划边界等确定声环境区划单元,原则上,单块区划单元面积不低于0.5km2

(二)确定声环境功能区类型

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按0类、1类、3类、2类的顺序确定区划单元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型,在此基础上划分4类声环境功能区。

1.划定0类声环境功能区。将用地性质为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划单元划为0类声环境功能区,区域内及区域周围应当没有明显的噪声源,区域边界明确。

2.划定1类声环境功能区。将用地现状已形成一定规模或已明确规划为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用地的区划单元,或者虽兼有其他用地性质但上述用地占地率≥70%的区划单元,划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

3.划定3类声环境功能区。将用地现状已形成一定规模或已明确为工业生产、仓储物流等用地;或工业生产、仓储物流等用地占地率≥70%的区划单元,划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

4.划定2类声环境功能区。将用地现状已形成一定规模或已明确为商业金融、集市贸易等用地,或者居住、商业、工业用地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划单元,划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

5.划定4类声环境功能区。

交通干线两侧一定区域按以下标准划为4类声功能区:

1)我区城市区域内已经建成的主干道、次干道两侧一定距离参照表2执行4a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2)交通干线建设规划实施前按当前声环境功能区管理,规划实施后实时调整划定为相对应的4类声环境功能区。

2 交通干线相邻区域4类功能区距离

源强类型

划分距离(m

相邻功能区类型

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轨道交通(钢轨—地面段)、铁路*

55

1类区

40

2类区

 

25

3类区

一级公路、城市主干路、内河航道

50

1类区

35

2类区

 

20

3类区

二级公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胶轨—地面段)

45

1类区

30

2类区

15

3类区

 

四、划分结果

开州区共划分49个区划单元,区划面积为86.58km2。其中,1类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单元10个,区划面积为14.06km2,占区划总面积的16.2%2类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单元27个,区划面积为39.78km2,占比46.0%3类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单元12个,区划面积为21.5km2,占比24.8%4类声环境功能区为开州区城市规划区内主要城市主次干道、高速公路等两侧一定距离范围内区域,区划面积为11.24km2,占区划总面积的13.0%

(一)环湖城区。

环湖城区共划分24个区划单元,包括1类、2类、4类声环境功能区类型,区划面积34.99km2,占全区声环境功能区划面积的40.4%。其中:

1类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单元7个,区划面积为7.72km2,占环湖城区声环境功能区总面积的22.1%

2类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单元17个,区划面积为19.94km2,占环湖城区声环境功能区总面积的57.0%

4类声环境功能区区划面积为7.33km2,占环湖城区声环境功能区总面积的20.9%

3 环湖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结果

区划单元编码

主要用地类型

声功能区类型

面积(km2

区划单元概述

5002341L01

农林用地

1

1.73

丰乐村、井泉村等部分区域

5002341L02

居住、文教、农林用地

1

2.11

开州区丰乐中学等

5002341L03

绿地、农林用地

1

1.01

鹿鸣桥等部分区域

5002341L04

居住、文教

1

0.71

大明号部分区域

5002341L05

居住、行政办公、医疗卫生

1

0.83

开州区人民医院、月潭公园、市政广场等

5002341L06

居住

1

0.83

丰胜村部分区域

5002341L07

居住、文教

1

0.50

开州实验中学、云枫初级中学、汉丰第七小学等

5002342L03

居住、商业混杂

2

0.43

厚坝镇部分区域

5002342L04

商业、仓储物流混杂

2

0.98

歇马村部分区域、吉祥世纪城、亿丰开州国际商贸城等

5002342L05

商业、居住混杂

2

2.17

开州中学、帽壳顶公园、都市华庭、凤凰花园、云枫苑、沁春苑、汉丰六校、润泽苑等

5002342L06

商业、居住混杂

2

2.16

中吉街—滨湖东路一段—南山东路—中吉街

5002342L07

商业、居住混杂

2

0.59

华联村、熊耳山等部分区域

5002342L08

商业、居住混杂

2

0.45

乌杨村部分区域

5002342L09

商业、居住混杂

2

1.26

响水村、水东村等部分区域

5002342L10

商业、居住混杂

2

0.76

光芒村、马肚坝等部分区域

5002342L11

商业、居住混杂

2

1.04

刘伯承同志纪念馆、镇东初级中学、镇东派出所等

5002342L12

商业、居住混杂

2

0.52

红光村部分区域

5002342L13

商业、居住混杂

2

1.01

田园街—南山东路—中吉街—滨湖东路—田园街

5002342L14

商业、居住混杂

2

1.54

驷马街—滨湖中路—迎宾街—开州大道—驷马街

5002342L15

商业、居住混杂

2

1.82

南江村、丰太村等部分区域

5002342L16

商业、居住混杂

2

1.37

金科开州城、寨子坪公园等

5002342L17

商业、居住混杂

2

0.89

田家坪等部分区域

5002342L18

商业、居住、文教混杂

2

1.90

三升村、汪家坝等部分区域、镇安集镇区

5002342L19

商业、居住、文教混杂

2

1.05

鹿坪村部分区域

/

交通用地

4

7.33

环湖城区内主要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的区域

备注:区划单元准确范围以矢量边界数据为准,区划单元概述仅作参考。

 

(二)白鹤街道。

白鹤街道共划分3个区划单元,包括2类、3类、4类声环境功能区类型,区划面积6.0km2,占全区声环境功能区划面积的6.9%。其中:

2类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单元2个,区划面积为3.43km2,占白鹤街道声环境功能区总面积的57.2%

3类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单元1个,区划面积为2.24km2,占白鹤街道声环境功能区总面积的37.3%

4类声环境功能区区划面积为0.33km2,占白鹤街道声环境功能区总面积的5.5%

4 白鹤街道声环境功能区划结果

区划单元编码

主要用地类型

声功能区类型

面积(km2

区划单元概述

5002342L01

居住、商业混杂

2

2.59

开州区东华初级中学、龙头桥等部分区域

5002342L02

居住、绿地

2

0.84

白鹤村部分区域

5002343L11

工业、仓储物流

3

2.24

白鹤工业园区

/

交通用地

4

0.33

白鹤街道内主要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的区域

备注:区划单元准确范围以矢量边界数据为准,区划单元概述仅作参考。

 

(三)竹溪镇。

竹溪镇共划分6个区划单元,包括1类、2类、3类、4类声环境功能区类型,区划面积11.68km2,占全区声环境功能区划面积的13.5%。其中:

1类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单元3个,区划面积为6.34km2,占竹溪镇声环境功能区总面积的54.3%

2类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单元2个,区划面积为3.77km2,占竹溪镇声环境功能区总面积的32.3%

3类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单元1个,区划面积为0.39km2,占竹溪镇声环境功能区总面积的3.3%

4类声环境功能区区划面积为1.18km2,占竹溪镇声环境功能区总面积的10.1%

5 竹溪镇声环境功能区划结果

区划单元编码

主要用地类型

声功能区类型

面积(km2

区划单元概述

5002341L08

居住、文教

1

2.68

青吉村、大海村等部分区域

5002341L09

居住、绿地

1

1.43

大坟包等部分区域

5002341L10

居住、绿地

1

2.22

谭家寺、梨子园等部分区域

5002342L20

商业、居住混杂

2

2.43

竹溪镇政府、叶枝坝、春秋村等部分区域

5002342L21

商业、居住混杂

2

1.35

大湾村、汪家坝、灵泉村等部分区域

5002343L12

仓储物流

3

0.39

平溪村等部分区域

/

交通用地

4

1.18

竹溪镇内主要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的区域

备注:区划单元准确范围以矢量边界数据为准,区划单元概述仅作参考。

 

(四)浦里工业新区。

浦里工业新区共划分16个区划单元,包括2类、3类、4类声环境功能区类型,区划面积33.91km2,占全区声环境功能区划面积的39.2%。其中:

2类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单元6个,区划面积为12.64km2,占浦里工业新区声环境功能区总面积的37.3%

3类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单元10个,区划面积为18.87km2,占浦里工业新区声环境功能区总面积的55.6%

4类声环境功能区区划面积为2.4km2,占浦里工业新区声环境功能区总面积的7.1%

6 浦里工业新区声环境功能区划结果

区划单元编码

组团名称

主要用地类型

声功能区类型

面积(km2

区划单元概述

5002342L25

临港

组团

居住、商业、工业混杂

2

0.77

铺溪村、猫儿洞等部分区域

5002343L03

工业、仓储物流

3

4.08

八角井、胡家沟、分水梁等部分区域

5002342L23

长沙

组团

居住、绿地

2

2.57

沿河周边区域

5002342L24

居住、商业混杂

2

3.06

长沙镇集镇及其周边区域

5002342L27

居住、绿地

2

3.47

兴龙村、家弯村、古迹村等部分区域

5002343L04

工业用地

3

2.79

鸦城村、水源村等部分区域

5002343L05

工业用地

3

0.95

一心村部分区域

5002343L06

工业用地

3

1.77

陈家场等部分区域

5002343L07

工业用地

3

2.26

长沙村等部分区域

5002343L08

工业、仓储物流

3

1.66

天宫村、胡桥村等部分区域

5002343L09

工业用地

3

1.24

京城村等部分区域

5002342L22

赵家

组团

居住、商业、行政办公

2

1.64

赵家街道集镇区

5002342L26

居住、绿地

2

1.13

长安村部分区域

5002343L01

工业用地

3

2.40

长安寨、和平村等部分区域

5002343L02

工业用地

3

1.21

赵家工业区、清桥村等部分区域

5002343L10

工业用地

3

0.51

八谷村等部分区域

/

/

交通用地

4

2.4

浦里工业新区内主要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的区域

备注:区划单元准确范围以矢量边界数据为准,区划单元概述仅作参考。

 

(五)建制镇。

开州区除城市规划区外共21个建制镇,包括临江镇、铁桥镇、郭家镇、温泉镇、大进镇、岳溪镇、中和镇、敦好镇、南门镇、大德镇、高桥镇、河堰镇、九龙山镇、南雅镇、义和镇、谭家镇、白桥镇、和谦镇、金峰镇、天和镇、巫山镇。当前,除临江镇外其余建制镇镇区主要为商住混合区,统一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临江镇共划分4个区划单元,包括1类、2类、3类、4类声环境功能区类型,区划面积9.2km2。其中:

1类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单元2个,区划面积为1.50km2,占临江镇声环境功能区总面积的16.3%

2类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单元1个,区划面积为5.16km2,占临江镇声环境功能区总面积的56.1%

3类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单元1个,区划面积为1.80km2,占临江镇声环境功能区总面积的19.6%

4类声环境功能区区划面积为0.74km2,占临江镇声环境功能区总面积的8.0%

(六)其他区域。

未列于本方案的区域可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执行乡村声环境功能区管理标准。如后期纳入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后,可按其用地类型执行相应的城市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五、监督与管理

(一)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二)区规划局、区国土房管局、区城乡建委在制定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时,应当统筹规划建设用地布局,合理安排城市建设用地时序,充分考虑建设项目的区域开发、改造所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并落实噪声污染防护措施。

(三)区公安、城管、交通、文化、质监、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四)本方案由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原则上5年调整一次;确因全区城市建设和重大规划实施调整,可申请方案修编并按原程序报批。

(五)本方案由区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附件:1.开州区城市区域交通干线一览表

2.开州区全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分布图

3.开州区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分布图

4.环湖城区环境噪声功能区分布图

5.白鹤街道环境噪声功能区分布图

6.竹溪镇环境噪声功能区分布图

7.临港组团环境噪声功能区分布图

8.赵家组团环境噪声功能区分布图

9.长沙组团环境噪声功能区分布图

10.临江镇环境噪声功能区分布图

 

附件1

 

开州区城市区域交通干线一览表

 

道路类型

序号

道路名称

声环境功能区类型

4类区面积(km2

主干路

1

安康路

4a

0.14

2

北环路

4a

0.79

3

滨湖北路

4a

0.34

4

滨湖东路

4a

0.4

5

滨湖西路

4a

0.37

6

滨湖中路

4a

0.45

7

城黔路

4a

3.22

8

丰厚路

4a

0.05

9

凤凰山隧道

4a

0.32

10

富厚街

4a

0.12

11

江北街

4a

0.24

12

开綦路

4a

0.48

13

开县新东河大桥

4a

0.04

14

开州大道东

4a

0.36

15

开州大道西

4a

0.54

16

开州大道中

4a

0.23

17

南山东路

4a

0.53

18

南山西路

4a

0.22

19

南山中路

4a

0.18

20

炮台梁隧道

4a

0.41

21

天邦大道

4a

1.09

22

迎仙路

4a

0.05

23

渝巫路

4a

2.39

24

云开路

4a

0.7

25

中吉街

4a

0.1

次干路

26

花仙路

4a

0.06

27

天宫一路

4a

0.08

28

巴渠街

4a

0.18

29

汉丰街

4a

0.11

30

锦程路

4a

0.13

31

九龙路

4a

0.1

32

桔乡路

4a

0.16

33

人民路

4a

0.38

34

帅乡路

4a

0.17

35

双合街

4a

0.16

36

迎宾街

4a

0.08

37

永宁街

4a

0.09

38

裕和街

4a

0.16

高速公路

39

恩广高速

4a

3.42

40

银百高速

4a

0.44

 

 

 

附件2

开州区全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分布图

 


附件3

开州区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分布图

 

附件4

环湖城区环境噪声功能区分布图

 

 

附件5

白鹤街道环境噪声功能区分布图

 

 

附件6

竹溪镇环境噪声功能区分布图

 

 

附件7

临港组团环境噪声功能区分布图

 

附件8

赵家组团环境噪声功能区分布图

 

 

附件9

长沙组团环境噪声功能区分布图

 

 

附件10

临江镇环境噪声功能区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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