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
开州府办发〔2018〕113号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做好2018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
有关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区2018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的实施工作,根据《重庆市农业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备案的通知》(渝农发〔2018〕196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区2018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18—2020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目标分别达到80%以上、90%以上和95%以上。2018—2020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目标分别达到70%以上、73%以上和75%以上。请各镇乡(街道)对照目标任务、联系辖区实际制定方案,增添措施,扎实推进,确保目标任务实现。
(一)完成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的调查与核查任务。此项工作任务于2018年9月底前报区粪污资源化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各镇乡(街道)根据辖区畜禽养殖实际,结合区畜牧兽医局和区财政局预算下达的资金额度与建设内容,本着“缺啥补啥”的原则,完善养殖粪污治理与资源化利用的设施与设备,编制《2018年度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2018年度实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养殖场养殖规模必须是200头生猪当量以上),并于9月25日前以电子公文报送区畜牧兽医局、区财政局备案。
(三)完成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方案编制种养循环发展规划,实行以地定畜、以种定养,促进种养业协调布局,规划引导畜牧业有序发展。
(四)全面完成2018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任务。2018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由区畜牧兽医局、区财政局下达到有关镇乡(街道)和部门,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地全面完成。
二、工作职责
(一)属地管理职责。属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内养殖场(户)粪污处理配套设施和资源化利用情况进行核查摸底,对申报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业主和建设内容严格把关,确保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年度目标要求;要落实人员,加强对养殖场污染治理项目实施的督促指导,督促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与养殖规模配套并正常运行,监督项目建设任务全面完成;要指导和督促畜禽养殖场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控制存栏规模,确保畜禽养殖符合区域环境功能定位和环境保护要求;要建立监管工作台账,按照“一户一档”要求,完善治理档案,记录治理过程,档案要对养殖粪污治理过程分别拍照存档;要建立畜禽养殖场环境日常巡查监管制度,落实人员负责监督其污染物产生、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情况;要督导养殖场健全和完善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填报《畜禽养殖治污设施运行记录》,详细记录养殖废弃物的利用情况。
(二)业主主体职责。项目实施业主要根据养殖场实际,本着“缺啥补啥”的原则,自愿申报建设和完善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的相关设施与设备,并认真开展粪污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工作,自筹资金60%以上。
(三)部门职能职责。畜牧部门负责做好技术培训与指导,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编印技术资料,认真开展养殖粪污治理与资源化利用的技术培训,传授养殖粪污治理与资源化利用的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镇乡(街道)畜牧兽医站要落实技术人员因场施策,做好技术指导。区农委要把有机肥代替化肥的项目与养殖场紧密结合起来,促进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筹措、调度、按进度拨付资金,组织开展绩效评价。环保部门负责牵头查处违法排污行为,打击养殖污染环境的从业者;配合畜牧部门做好养殖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监管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2018年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实施的镇乡(街道)要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项目实施小组,强化项目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二)强化资金管理。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财政资金,严格执行“先建后补”的原则,项目实施单位要建立项目资金明细账,实行专款明细账核算,确保项目资金用于项目建设,严禁滞留、挪用。对通过验收且申报补助资金达50万元以上的资金,按开州区财政局《关于开展涉农项目投资专项核查的通知》(开州财审〔2018〕163号)进行专项核查,其余项目实行抽查。
(三)严格过程管理。
1.项目所在镇乡(街道)要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财政资金,加快推进项目实施。
2.通过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按季度报送实施进展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
3.项目完成后要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并于2019年1月5日前将2018年度工作总结、绩效评价报告报送区畜牧兽医局、区财政局。
(四)严格项目验收。
1.镇乡初验。业主完成申报的建设内容,达到资源化利用目标,应向镇乡提请验收,属地政府组织人员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报区畜牧兽医局申请验收。
2.区级核验。镇乡初验合格后,区畜牧兽医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对2018年实施的项目位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在开州区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拨付项目补助资金。
附件:2018年畜禽养殖粪污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4日
(联系人:区畜牧兽医局刘应德,联系电话:52256011;区财政局盛文祥,联系电话:52223293)
附件
___2018年畜禽养殖粪污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联 系 人: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组织单位:
项目主管单位: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填制日期: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建设地址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四)建设进度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六)项目绩效目标
(七)其它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申请市级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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