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州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开州府办发〔2018〕64号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开州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转型
升级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单位:
《开州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9日
开州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试点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重要论述和第五次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行动方案〉的通知》(渝银发〔2017〕74号)和《关于在万州等11个区县开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专项行动试点的函》(渝银函〔2017〕71号),蹄疾步稳推进开州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试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振兴实体经济、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创新驱动发展的服务导向,抓住信贷资金流向实体经济的关键环节,以增进企业信息透明度为核心,按照“企业信息定向公开、金融政策精准扶持、信贷风险有效分担”的工作思路,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开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试点工作,探索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可持续、可推广的有效模式。
二、基本原则
——重点突出原则。坚持问题导向,从信息透明、政策支持、风险分担三大核心环节入手,精准解决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关键性、障碍性因素,打通信贷流向实体经济“梗阻”。
——多方共赢原则。充分发挥好人民银行、商业银行、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优势,汇聚信息、政策、资金、财政等各类资源,共推实体经济发展,实现政、银、企多方共赢。
——市场法制原则。在主体自愿的前提下,以完善配套服务、加强政策引导等方式改善金融服务环境,严格杜绝在服务行动中以行政干预、行政审批等方式为特定企业、特定部门谋取私利。
——可持续发展原则。探索建立政银联动的风险分担机制,完善贷后追偿的外部支持环境,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商业可持续性,确保专项行动稳健推进、风险可控。
三、主要内容
(一)建立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机制。督导帮助第三方征信机构(目前已与区政府签约的重庆华龙强渝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建立完善“信用开州”信息系统,统筹工商、法院、税务、社保、公积金、经信委、供水、供电、供气公司等相关职能部门掌握的、能反映企业真实经营状况的各类经营信息。系统建成后在一定期限内免费授权我区商业银行使用,查询融资企业的相关信息,作为贷款授信、贷后管理的重要参考,从而打破企业融资信息壁垒,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牵头部门:区发改委;参与部门:区工商分局、人行开县县支行。)
(二)完善贷款风险分担机制。在现有的建设银行“助保贷”、重庆银行“农户诚信贷”基础上,适当扩大风险金规模,鼓励其它商业银行与区政府签订类似的合作协议,提升覆盖面。尽可能优化机制设计,简化补偿手续,缩短操作流程,充分发挥补偿资金效能。鼓励融资担保公司加大对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适当降低担保费率和反担保要求。(牵头部门:人行开县县支行;参与部门:区财政局、区金融服务中心、区农委、区银监办。)
(三)加强对试点银企双方的金融支持。人行开县县支行牵头,运用货币政策工具,争取扶贫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央行政策性资金额度,引导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融资需求予以倾斜和定向支持,特别要建立再贷款发放和小微企业贷款发放的正向激励机制,指导银行加强对单户授信5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的台账管理,按一定条件给予再贷款支持。商业银行根据信用信息系统获得的信息,择优选择符合条件的融资需求企业予以贷款支持,鼓励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优惠的贷款利率、续贷保证以及弱担保甚至信用贷款支持等方面的金融服务,着力促进企业优质成长和转型升级。督导银行机构严格落实收费减免政策,禁止向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进一步缩短融资链条,清理不必要的“通道”和“过桥”环节。(牵头部门:人行开县县支行;参与部门:区银监办。)
(四)深化金融创新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加强金融科技创新,强化对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的运用,提高贷款发放效率和服务便利度。支持农业发展银行开州支行以转贷形式向其他银行批发资金,建立单独的批发资金账户,确保专门用于支持小微企业。优化期限管理,综合运用年审制贷款、循环贷款、分期偿还本金等方式减轻企业负担。推进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引导供应链核心企业、商业银行与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进行系统对接,帮助小微供应商开展融资。(牵头部门:人行开县县支行。)
(五)优化评估、考核激励机制。人行开县支行要改进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重点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单户授信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以及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内部实行差异化考核,深化落实小微企业授信尽职免责办法,降低小微金融从业人员利润指标考核权重,增加贷款户数考核权重,提高从业人员积极性。对政策执行较好的网点,要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安排专项激励费用、绩效考核倾斜、利润损失补偿等方式予以奖励。加强对贷款资金流向的监测,确保真正用于支持实体经济。(牵头部门:人行开县县支行。)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加强资源统筹。各牵头和参与部门要高度重视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机制、贷款风险分担机制等核心环节的建设,全面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各商业银行要高度重视,单列贷款专项规模支持、优先安排投放计划重点支持试点行动,在贷前调查、授信审批等方面采取绿色通道等便利化措施。
(二)做好统计监测,加强政策宣传。人行开县县支行建立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专项统计监测制度,定期统计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情况等,对试点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各参与部门和金融机构应加强对试点行动的宣传力度,扩大试点行动的企业知晓面、覆盖面,积极向社会宣传金融服务的正能量,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试点行动的有效推进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加强信息反馈,迎接专项评估。区政府定期召集各牵头和参与部门汇报工作举措,每月5日前将工作推进情况通过人行开县县支行报送至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严把时间进度,做好2018年下半年接收验收评估的准备,争取获得“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示范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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