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开州府办发〔2018〕61号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第四次
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开州府发〔2018〕11号)要求,决定成立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我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夏郑峰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冉 平 区统计局局长
赵昌宏 国家统计局开州调查队队长
谭红梅 区委外宣办副主任
李 欣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鄢 静 区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陈茂杉 区编办副主任
黄远军 区综治办副主任
颜 林 区经济信息委副主任
官焕雨 区城乡建委副主任
杨 敏 区交委副主任
李 进 区商务局副局长
安 宁 区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成绍军 区民政局副局长
杜清平 区国土房管局副局长
邹品生 区规划局副局长
张 熙 区文化委副主任
李云中 区国资管理中心副主任
徐振宇 区地税局副局长
胡亚玲 区工商分局副局长
李 凯 区质监局副局长
余上海 区统计局副局长
庄习军 区国税局局长助理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区统计局局长冉平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不作为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经济普查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9日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