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州区上游水库工程建设征地实物调查的通告
开州府发〔2018〕12号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关于
开州区上游水库工程建设征地实物调查的通告
为解决九龙山场镇居民饮水问题,拟在开州区九龙山镇胡家沟修建小(一)型上游水库。按照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现就工程建设征地实物调查通告如下。
一、实物调查范围及对象。范围包括枢纽区、淹没区、灌区,其大小按水利占地规范执行。枢纽区涉及九龙山镇双城村5社、三义村2社、清狮村1社;淹没区涉及九龙山镇双城村3社、4社、5社和三义村2社及清狮村1社;灌区涉及九龙山镇双河村、广佛村及龙翔社区(附国土勘界图)。实物调查内容包括土地、人口、房屋、附属建筑物及公路、便桥等专项设施。
二、实物调查工作由区人民政府组织国土、林业、九龙山镇人民政府及清泉水务公司、设计单位共同实施。九龙山镇人民政府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和引导工作,确保征地实物调查顺利进行。
三、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79号)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新建大中型水库移民工作有关程序的通知》(渝办发〔2008〕238号)等规定,对征地实物调查范围内的地上建筑物、青苗及附作物等予以调查。
四、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配合征地实物调查工作,同时,在征地调查范围内,不得搭建各种构筑物和种植农作物,请自觉遵守。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
2018年5月9日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