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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重庆市开县人民武装部对刘智奇等3人拒服兵役行为的处罚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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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州府发〔201810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

重庆市开县人民武装部

对刘智奇等3人拒服兵役行为的处罚通告

 

刘智奇,男,重庆市开州区温泉镇清坪村人。

周祥,男,重庆市开州区麻柳乡黄观村人。

谭宝,男,重庆市开州区中和镇当阳村人。

上述三名青年于20179月应征入伍,但在部队期间,多次申请要求返乡回家,以种种理由逃避服兵役。虽经反复教育引导,但此三人思想毫无转变,始终拒绝留队服役,在部队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被部队做思想原因退兵处理。

刘智奇、周祥、谭宝三名应征青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已经构成了拒服兵役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和《重庆市征兵工作若干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经重庆市开县人民武装部研究决定,分别对刘智奇、周祥、谭宝作出如下处罚:

1.处罚款1万元。

2.两年内不得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职工,不得出国或者升学。

3.列入开州区拒服兵役人员黑名单,通过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向社会通告。

特此通告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    重庆市开县人民武装部

2018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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