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重庆市开县人民武装部对刘智奇等3人拒服兵役行为的处罚通告
开州府发〔2018〕10号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
重庆市开县人民武装部
对刘智奇等3人拒服兵役行为的处罚通告
刘智奇,男,重庆市开州区温泉镇清坪村人。
周祥,男,重庆市开州区麻柳乡黄观村人。
谭宝,男,重庆市开州区中和镇当阳村人。
上述三名青年于2017年9月应征入伍,但在部队期间,多次申请要求返乡回家,以种种理由逃避服兵役。虽经反复教育引导,但此三人思想毫无转变,始终拒绝留队服役,在部队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被部队做思想原因退兵处理。
刘智奇、周祥、谭宝三名应征青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已经构成了拒服兵役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和《重庆市征兵工作若干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经重庆市开县人民武装部研究决定,分别对刘智奇、周祥、谭宝作出如下处罚:
1.处罚款1万元。
2.两年内不得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职工,不得出国或者升学。
3.列入开州区拒服兵役人员黑名单,通过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向社会通告。
特此通告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 重庆市开县人民武装部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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