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州区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开州府办发〔2018〕7号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开州区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开州区 2017 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12日
开州区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
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8〕8号)和《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8〕6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国土资源部共下发我区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监测图斑286个、4529.96亩(其中耕地1511.1亩),覆盖全区31个镇乡街道。根据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要求。一是对所有符合立案查处的违法用地图斑立即启动查处工作,务必在2018年3月前查处到位;二是对符合完善手续条件的违法用地,立即完善相应用地手续,务必在2018年3月前完善到位;三是对不符合完善手续条件的违法用地,由属地政府负责立即启动拆除复耕工作,务必在2018年3月前拆除复耕到位。通过整改,务必将我区违法占用耕地的比例降至15%以下。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开州区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区长刘义全任组长,区政府副区长马文森任常务副组长,区政府应急办主任徐文培、区监察委副主任郑小红、区国土房管局局长郑清术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规划局、区城乡建委、区安监局、区农委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区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区国土房管局,由区国土房管局局长郑清术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国土房管局副局长杜清平、区国土房管监察支队支队长谭永胜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在领导小组的统筹调度下,各成员单位和各镇乡街道要加强配合,通力协作,各司其责,形成合力。区国土房管局牵头负责全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成立领导机构,落实人财物保障,认真开展卫片图斑核查、数据审核上报、案件查处整改、完善监管机制等工作。国土房管、城乡建设和规划部门要依据《重庆市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82号)规定的职责,依法开展违法建筑的查处认定工作,督促镇乡街道开展相应的拆除整改工作;农业部门会同国土部门负责开展复耕复绿整改的检查验收工作;监察部门负责受理国土、城乡建设和规划等部门移送的涉嫌违纪案件;公安部门负责涉嫌犯罪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各镇乡街道负责做好违法建筑拆除、复耕复绿整改,以及配合执法部门查处等工作;领导小组其他各成员单位要积极支持和参与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工作效果。
三、工作安排
(一)实地核查、查处整改阶段(2018年1月1日—3月19日前)。
结合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发现并查处整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针对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新增建设用地和国土资源部下发的疑似违法图斑,区国土房管局要认真开展实地核查,收集资料,依法判定图斑的合法性。对所有符合立案查处的违法用地图斑,要按照《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等规定查处整改到位。
(二)警示约谈、责任追究阶段(2018年3月1日—5月30日前)。
领导小组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拟定警示约谈方案,报请区政府批准后,由区政府开展警示约谈,督促各镇乡街道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违法用地整改工作。结合各镇乡街道和相关部门的整改情况,对符合《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问责情形的镇乡街道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实施问责,并将警示约谈问责活动开展情况报送市国土房管局。
(三)数据填报、成果上报阶段(2018年3月20日—4月30日前)。
4月30日前,区国土房管局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系统报送初步核查数据,接受市国土房管局的初步审核,并按照审核修改意见要求,对初报数据进行整改完善,于2018年4月30日前向市国土房管局报送正式统计数据、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报告、相关附表等资料。
(四)督促检查、实地验收阶段(2018年5月1日—5月31日前)。
市国土房管局组织检查组对我区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并代表市政府组织检查验收。重点检查和验收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图斑核查、查处整改、数据填报、约谈问责、卷宗资料等情况,对违法用地面积较大、核查数据疑问较多、社会影响较坏等案件开展实地检查,对我区组织拆除并复耕的图斑进行抽查,并责令弄虚作假、查处整改不到位的镇乡街道限期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卫片检查工作。卫片检查工作是以区政府为主导的专项工作。各镇乡街道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全区“两违整治”工作,认真开展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查处整改违法违规行为;区国土房管局要结合我区实际,精心安排,科学部署,督导镇乡街道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工作措施,确保2017年度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顺利完成。
(二)严格执法、积极整改,及时消除违法违规状态。区国土房管局要集中力量查处涉及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面积较大、违法开采规模较大、社会影响较坏、涉及安全稳定的重大案件。涉嫌违纪违法的,要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加强案件查处整改工作,该依法拆除的要及时拆除复耕到位,该收缴罚款的要及时收缴到位,该没收的要及时移交监管到位,确保各项处罚决定执行到位。加大对各镇乡街道查处整改到位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整改不积极、整改效果不好的,要及时责令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三)严守法规、严肃纪律,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工作。区政府将对不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规定,造成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混乱的镇乡街道主要负责人开展警示约谈,情节严重的,将严厉追究相关责任,并在警示约谈和问责后7日内,将相关情况上报市上。
(四)认真剖析、查找原因,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区国土房管局要创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结果运用,积极探索信息公示制度,在开展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可以探索将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案件线索、查处整改进展情况等内容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我区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暴露出的有关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和分析,从工作机制、管理体制和监管方式上查找原因,并依此建立健全国土资源监管机制,防范重大违法违规案件发生,维护我区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同时,要加强信息报送,每月25日前将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国土房管局。
(五)结合卫片、加强巡查,控制新增违法用地现象。各镇乡街道要通过开展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对2017年度违法用地尽快按时整改到位。针对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暴露出的违法用地问题,进一步改进、完善和加强土地管理。要按照《重庆市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简称《市政府第282号令》)的要求,加强巡查,对新增违法用地行为,坚决及时处置,并严肃追究违法责任人的责任。将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成果与土地管理工作及“两违整治”工作相结合,重点检查日常执法中的发现、制止、查处、整改、报告、移送和问责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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