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开州府发〔2018〕1号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
2018年1月4日
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出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以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强化年”为主题,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工作主线,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管执法、推动社会共治共建、深化重点专项整治、夯实安全保障基础,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努力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全区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比前五年平均数下降2.5%以上,有效防控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
二、重点工作
(一)严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1. 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保证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定期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并严格考核奖惩;定期开展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查治理,督促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经理月排查(以下简称“日周月”排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投入、技术改造等重大问题;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严格执行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指令。
2. 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从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到一线员工所有层级、各个岗位职责;加强全员责任制公示警示,强化全员责任制培训,培育企业安全生产核心价值观;建立全员安全生产绩效工资等奖惩制度,落实区属国有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3. 务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加快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达标升级,构建与生产经营实际相适应的安全管理体系;突出工艺流程、现场管理、岗位操作、设备运行和人的安全行为等关键要素达标,防止标准化创建资料化、形式化。建立企业标准化与行政许可、诚信管理等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实施标准化评审与安全监管执法“一体化”,厚植企业标准化创建动力。
4.严格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着力构建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体系。所有企业要全面开展安全“体检”,定期开展风险辨识、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科学制定隐患排查清单,对照清单深入开展“日周月”排查,强化重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严格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
5. 完善技术管理体系。明晰企业各级技术负责人的权力和责任,强化主要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技术决策权和指挥权,严格技术规程、措施方案的编制、论证、决定、实施和监督。鼓励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落实小微企业安全技术托管。
(二)切实强化监管执法处罚。
6. 强化政府领导责任。各级政府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发挥查找问题、解决问题的示范引领作用,务实推进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制的落地。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推动班子成员履职尽责;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对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及时研判部署、务实推动落实,定期检查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以及督促企业“日周月”隐患排查情况,对“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开展追责问责。
7. 强化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推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按照“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的规定,推动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全覆盖;按照“严格检查、严厉处罚、严肃追责”的要求,更加强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执法责任,推动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清零”全覆盖。强化区属企业、中央、市属在开企业和重大建设项目属地监管。
8. 实施严格的监管执法。建立监管执法定期通报制度。坚持执法闭环,严格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坚持“首查必罚”,依法从重查处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行为;坚持“一案双查”和“三责同追”,落实行刑衔接制度,依法追究监管失职,严格事故责任单位经济、纪律、刑事追究。聚焦安全生产“禁止或限制市场主体从事的主要活动”,开展负面清单集中专项治理;聚焦安全生产严重非法行为,开展集中“打非”专项行动;聚焦企业职工身心健康,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
9. 推动监管执法规范化。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具有全局性、基础性地位。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规范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科学编制监督检查方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对违法单位和人员从轻、减轻及免于处罚情况建立书面说明制度;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制度,加强执法监督约束;建立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公开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和处罚决定。
10. 强化执法保障支撑。加快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强化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职能,充实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安全监管专门机构力量。建立完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将监管执法经费纳入财政全额保障范围,落实安全监管岗位津贴。镇乡街道安监办按照“三专三有”要求,保障机构建设到位、人员配备到位、执法用车到位。扎实开展镇乡街道安监办监管能力建设。开展各级领导干部安全发展政策研讨、部门对基层委托执法培训、安全监管干部执法实务轮训,强化各级安全监管干部专业能力、专业精神。
(三)群策群力推动齐抓共管。
11. 加强基层网格化管理。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合理划分管理网格,健全网格体系。配齐网格员,加强培训,提供工作保障。发挥网格员走访巡检、宣传教育、劝导制止、信息报告、整改跟踪作用,延伸监管触角。年底前,建成全域覆盖、资源整合、上下联动、运行高效的基层网格化监管体系。
12. 发挥群团社会组织作用。探索行业协会安全生产自律机制,发挥行业协会的纽带作用。建立完善政府、企业购买安全生产服务机制和市场竞争机制,加强安全生产社会服务机构监督引导。强化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职能,探索安全生产职工共治机制。
13. 强化群众举报监督。出台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明确举报奖励线索的受理机构、线索转送、办理流程以及奖励资金来源、发放途径。建立安全生产举报投诉中心,统一专线、统一受理、统一处置,广泛发动群众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鼓励企业建立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14. 严格企业诚信管理。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和“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投融资、保险税收、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土地出让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
15. 推动安全责任保险。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意见》,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鼓励其他行业领域积极投保。发挥安全责任保险事前预防和事后保障作用,加强和改进企业管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16. 加强安全宣传培训。加强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安全发展意识;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十进”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规法律和安全知识。强化企业安全“三级”培训,提高广大职工安全技能。
(四)狠抓预防深化专项整治。
17. 道路交通。继续深化公安交巡警、运管、农机、路政、安监等部门联合执法行动,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专项整治和变型拖拉机“有牌证、禁改装、限载人、不超载、参保险、必年检”专项治理。推动农村道路交通镇乡街道交安办、公巡队、劝导站、派出所、执法小分队“五支队伍”建设,加强巡逻管控、电子监控、稽查布控,构建农村道路交通防控体系;强化客货运输车辆动态监管、风险平台管控,做大做优本质安全型企业。加强变型拖拉机牌照造假专项整治。
18. 建设施工。深化以防范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发生群死群伤事故为重点的“两防”专项整治。开展“三宝四口五临边”治理,淘汰人工挖孔灌注桩施工落后工艺。开展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专项执法。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对事故责任企业依法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切实加强对开城高速公路等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
19. 煤矿和非煤矿山。开展煤矿安全机械化、标准化、自动化、信息化“四化”建设,深化瓦斯治理、水害防治、顶板管理和采空区专项治理,严格落实煤矿安监员派驻制度。相关部门要开展地下矿通风和顶板、露天矿高陡边坡和附属设施、尾矿库“头顶库”、油气企业承包商、地勘企业钻井现场及附属设施安全专项整治。
20. 水上交通。加强客运、危险品、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运输和砂石等重点船舶安全监管,推进客渡船抗风能力等级提升工程。开展水上交通“百日攻坚”行动,突出重点船舶和渡口、桥区、港区和水工作业区等重点区域,严肃查处超限超载、冒险航行、非法载客、违规作业和夹带危险品运输等典型违法行为。
21. 危险化学品。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制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一张图、一张表”,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体检”;推进精细化工、爆炸性化学品生产装置自动化控制设施改造;开展动火、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专项整治;深化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专项治理。
22. 消防。加强高层建筑、城乡结合部“三合一”、人员密集场所、电气火灾、地下工程、群租房等重点消防火灾排查整治。加强火灾防控基础设施建设。
23. 工贸行业。深化工贸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和涉尘防爆、涉氨制冷专项治理;按要求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执法检查,建立工贸行业专项治理长效机制。
24. 职业健康。启动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开展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普查,职业病危害申报85%以上、检测率60%以上,劳动者在岗职业健康检查70%以上。
25. 其他行业领域。教育、卫生、文化、旅游、城市管理、水利、特种设备、民政、民爆等行业领域也要深化专项整治,关口前移,做好事故预防。
(五)夯实基础提升保障水平。
26. 严格安全准入。坚持安全门槛不降低,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等各项工作必须以安全为前提,严格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核,严格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
27. 淘汰落后产能。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推进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降低产业安全风险。加快淘汰类工业技术与装备产能更新,开展制造业“机器换人”专项治理。
28. 改善安全基础条件。加快实施《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推动一批高风险行业安全防护工程。进一步加大公路防护栏安装力度,实施普通干线公路改造工程和危桥整治。
29. 建立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强化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中的应用。推广道路运输风险管理系统和农村交通劝导站信息化管理。加快机动渔船“GPS”动态监管系统建设。强化建设施工危大工程信息化管理,建设“智慧工地”示范项目。
30. 强化城市运行安全。坚持“谁管理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原则,落实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隧道桥梁、管线管廊、燃气设施、电力设施及电梯、游乐设施等重点基础设施和场所的安全管理职责,加强日常维护、性能监测、排险加固管控措施。
31. 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应急管理、应急指挥和应急救援“三支队伍”建设,推广应急预案简明化、专业化、实战化和应急处置卡“三化一卡”优化工作,建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官”制度。矿山企业必须与专业应急救援机构签订救护协议,鼓励其他企业与专业应急救援机构签订救护协议。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级相关部门要顺应群众需求,增强坚守安全红线定力,坚定防控较大及以上事故工作目标,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在工作部署上扣扣子、责任履行上担担子、任务落实上钉钉子,做到人到心到力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改革发展。围绕“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老大难题,强化改革创新动力支撑,切实破解体制机制障碍,着力推进依法治安。加快推进《中共重庆市开州区委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开州委发〔2017〕21号)确定的改革事项。
(三)强化激励约束,严格目标考核。加强安全生产巡查督查,实行月通报、季排位、年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区政府对镇乡街道、区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单项考核,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实施奖励;对“一票否决”的单位,取消其主要负责人本年度各类评先评优资格。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根据本要点,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抓紧出台具体措施办法,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要求,务实推进各项工作。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适时牵头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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