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开州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开州府办发〔2017〕218号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开州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
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市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相关文件精神,促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建立由区发展改革委牵头的开州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3日
附件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市场体系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工作通知〔2017〕1164号)精神,切实加强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协调指导,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落实,经区政府同意,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一)在区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推进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进行宏观指导,协调解决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各部门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面的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及时总结各部门实施成效,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
(三)拟定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审查标准,明确审查程序,推动工作不断完善;
(四)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区发展改革委、区政府法制办、区财政局、区工商分局、区商务局、区教委、区科委、区经济信息委、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城乡建委、区交委、区水务局、区农委、区文化委、区卫生计生委、区国资管理中心、区金融服务中心、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质监局、区食药监分局等23个部门组成。
联席会议由区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区发展改革委、区政府法制办、区财政局、区工商分局、区商务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补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委物价检查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完成召集人、副召集人交办的其他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召开全体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可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专家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单位并抄报区政府。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
四、工作要求
区发展改革委要会同区政府法制办、区财政局、区工商分局、区商务局等部门切实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平稳有效实施。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廖雪林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副召集人:李 欣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何有芳 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李中述 区财政局副局长
杨贵军 区工商分局副局长
李 进 区商务局副局长
成 员:张培权 区教委副主任
袁定清 区科委副主任
颜 林 区经济信息委副主任
成绍军 区民政局副局长
向世权 区国土房管局副局长
王 斌 区环保局副局长
周昌萱 区城乡建委副主任
杨 敏 区交委副主任
赵建中 区水务局副局长
杜之敬 区农委副主任
张 熙 区文化委副主任
王可祥 区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田 静 区国资管理中心副主任
涂 建 区金融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维轩 区国税局副局长
徐振宇 区地税局副局长
谭 双 区质监局副局长
唐淑清 区食药监分局纪检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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