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开州区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开州府办发〔2017〕214号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开州区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有序推进开州区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重庆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渝污普〔2017〕1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成立开州区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覃兴建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周 彤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应和 区环保局局长
冉 平 区统计局局长
成 员 王 彬 区经济信息委副主任
袁 兵 区公安局副局长
李中述 区财政局副局长
侯相海 区城乡建委副主任
赵建中 区水务局副局长
张 伟 区交委党委成员、区运管所所长
杜子敬 区农委副主任
刘 辉 区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张述成 区环保局副局长
王兴华 区市政园林局副局长
胡亚玲 区工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落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和重庆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关于污染源普查的工作要求;负责全区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方案制定等工作;研究解决全区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指导、督促污染源普查工作落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环保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张述成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承担污染普查的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必须明确1名同志为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的联络员。开州区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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