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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区级预决算信息公开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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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州府办发〔2017196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推进区级预决算信息公开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预算公开评审办法等3 个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92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为进一步推动我区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范围

(一)政府预决算信息。包括经区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的区政府预算草案、预算调整草案、预算执行情况、年度财政决算及财政管理制度等信息。

(二)部门预决算信息。经区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相关信息。

二、公开原则

预决算信息公开遵循依法依规、真实完整、积极稳妥、分级负责的原则,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三、公开主体和职责

(一)区财政部门应当在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指导下,牵头负责本级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 制定并完善预决算公开管理制度。

2. 按照规定公开本级政府预决算信息。

3. 对本级使用财政资金的各部门单位和下级财政部门的预决算公开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4. 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上一级财政部门报告本地区预决算公开情况。

5.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各部门单位应当在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 制定本部门单位及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2. 按规定公开本部门单位及所属单位的预决算信息。

3. 对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4. 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和本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情况。

5. 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的其他职责。

四、公开内容

(一)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包括:

1. 本级财政收支预决算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按照规定公开经济分类科目。

2. 本级财政转移支付情况和举借债务情况。转移支付情况包括分乡镇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情况。举借债务情况包括本地区债务限额、债务余额和债务举借、使用、偿还等情况。

3. 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情况,包括三公经费总额和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分项数额,并对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说明。

4. 财政管理制度,包括税收征管、非税收入收缴、政府性基金项目、财政专户等财政收入制度,本级专项支出管理、转移支付管理、政府采购等财政支出制度,会计、国库、国有资产等其他财政管理制度。

5. 逐步公开重大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政府综合财务报告;逐步公开本级专项资金情况,包括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和专项资金清单目录。

(二)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包括:

1. 预决算收支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等,涵盖财政拨款收支和非财政拨款收支情况;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按照规定公开经济分类科目。

2. 部门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情况,包括三公经费总额和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区分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项)分项数额,并对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说明。部门单位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应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等情况。

3. 部门单位职能和职责、机构设置、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术语进行解释。

4. 逐步公开预算绩效信息,在部门预算中公开预算绩效目标,在部门决算中公开主要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逐步公开资产管理信息,包括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分布构成、主要实物资产数据和资产变动情况,探索建立国有资产公开制度;逐步公开专项资金情况,包括专项资金分配结果,以及管理办法、申报指南、申报情况、绩效目标等文件信息。

(三)上述预决算信息中涉及国家秘密的,依法不予公开。

五、公开时间

(一)政府预决算信息应当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由本级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

(二)部门预决算应当在本级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由各部门单位向社会公开,原则上在同一天集中公开。

(三)财政管理制度、重大投资项目情况、专项资金分配情况等信息应当在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日内主动公开,法律法规规章对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公开形式

预决算信息公开以开州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为主要平台。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信息在平台(或专栏)上集中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方便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七、公开程序

区级各部门负责按时向区财政局提供公开的部门预决算信息电子版文档和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由区财政局统一向区电子政务管理中心提供。区电子政务管理中心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并在开州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按时按要求集中向社会公开。

八、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方向明确、过程可控、结果可查、易于监督的原则,建立预决算公开工作机制和内部协调机制,稳妥处理预决算公开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确保公开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落实责任,注重反馈。在公开前必须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各部门公开的预决算信息,必须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后,主动、按时、准确向社会公开。

(三)把握关切,及时回应。每个部门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舆情联络员,负责解释和舆情引导,确保找得到人、事情说得清。各部门要实事求是、准确、全面反映预决算信息,公开前,要对公开后的社会反映进行预判,做好应对预案;公开后,要跟踪舆情,主动引导,及时解疑释惑,避免公众误解。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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