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90项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

字体:

开州府发〔2017〕18号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清理规范90项区级行政审批

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131项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渝府发〔2016〕16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16项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渝府发〔2017〕13号)精神,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发展环境,经十七届区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清理规范90项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区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有关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要制定完善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指导监督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建立有关制度,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细化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营造公平竞争、破除垄断、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对于涉及公共安全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中介服务清理规范后,要进一步强化有关监管措施,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附件:区政府决定清理规范的90项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区政府决定清理规范的90项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doc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0日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