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州区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开州府办发〔2017〕113号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开州区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开州区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3日
开州区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推进“四好农村公路”建设的实施方案》(渝交委计〔2016〕86号)、《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关于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渝交委计〔2017〕58号)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全区交通“大通道”建设及脱贫攻坚农村公路建设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快全区农村公路建管养运绿色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简称“四好农村路”)的总体目标,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及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工作的部署为总纲,以市交委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和指导意见以及区委、区政府 “1365”发展战略为统揽,学习浙江安吉“美丽公路”建设经验,按照典型引路、以点及面、分步实施的原则,打造生态公路,加快推进全区农村公路建管养运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实现全区农村交通路网发达、管理规范、客货流畅、安全便捷的发展目标,形成“内畅外联、互联互通、功能完善”的农村交通网络,适应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到2017年底,实现100%的市级贫困村“有一条硬(油)化村级公路”、100%行政村通客车的目标;到2021年,实现100%撤并村通畅、农村公路管养率100%的目标。到2021年,基本实现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明显优化,质量明显提升,养护全面加强,做到有路必养;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路域环境优美整洁,农村客运和物流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城乡交通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要求。
(二)具体任务
1.建设任务。2017—2021年,建成“四纵四横多联线”的区内路网交通格局,县道公路原则上100%达四级公路标准;新改造村级公路2000公里,100%市级贫困村“有一条硬(油)化村级公路”,100%撤并村通畅。
2.管养任务。按照“分级管养”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养的体制机制,到2021年全面实现农村公路(县、乡、村道)有人管、有人养,镇乡街道交通管养机构(交通管理办公室)设置率100%,行政村专(兼)职公路管养队伍(人员)配备率100%,爱路护路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100%,农村公路列养率100%,实现有路必养、有路必管。
3.运营任务。按照“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客货并举、运邮结合”的原则,推进和完善农村公路运输网络服务。到2017年,完成未通客运车辆行政村农村客运发展,全区行政村农村客运通达率100%;到2021年,镇乡街道农村客运站(点)建成率100%,农村客运线路站亭站牌设置率100%,完善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后公交首末站和停靠站的站亭站牌设施,达到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AAA级以上标准,基本建成覆盖区、乡、村三级的农村物流运输网络。
三、工作措施
(一)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步伐
1.加快推进未来五年普通公路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以“对内以城镇交通闭环为主线,形成“4纵4横多联线”路网格局,推进区域国、省、区干线公路改造升级和农村公路建设,全面构建“衔接顺畅、转换快速、便捷高效、安全绿色”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体系,加快推进未来五年普通公路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对接市交委“十三五”期政策和规划,以交通“大通道”建设为主线,以乡村通畅为目标,推进农村公路规划与新农村建设、农业产业化发展、农业园区建设、国有林场以及农村旅游经济有效对接,强化与交通运输、农业、供销、邮政快递等农村客运和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的规划衔接,形成互联互通、闭环的农村公路交通网络,实现统筹布局,资源互补。
2.逐步推进县乡道升级改造工作。2017—2021年,逐步推进县乡道的升级改造,通镇乡街道政府所在地、重要环线公路、重点乡村旅游景区等地的县乡道全部达到四级以上公路等级,原则上采用双车道标准,交通量小且特殊困难路段可采用单车道,但应因地制宜加强错车道设置。加强县乡道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有效提高农村公路安全通行的服务能力。
3.有序推进村级公路改造建设工作。按照2017年底实现100%市级贫困村“有一条硬(油)化村级公路”、2021年实现100%撤并村通畅两个时间节点,2017—2021年原则上以每年400公里的进度统筹推进村级公路改造建设工作。村级公路改造原则上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对部分旅游公路、园区公路等特殊路段可采用沥青路面。村级公路改造建设必须遵循《重庆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开县村级公路改造工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设计上反对大开大挖,要“宜宽则宽、宜弯则弯”,顺应山势地利,对受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限制的村级公路局部路段,经技术安全论证,可适当降低技术标准,但必须同步建设交通安全、排水和生命安全防护设施,最大限度避免山体植被破坏,确保“建成一条、达标一条”。推进平安公路建设,完成市交委下达的公路防护栏、危桥改造、渡改桥建设任务。
4. 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一是列入区年度重点项目的农村公路建设,原则上由区交委作项目业主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区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相关规定。二是镇乡街道或村委会作业主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在建设管理上必须执行《重庆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开县村级公路改造工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建设程序上应有立项、设计、审价、招标、报监、报建、验收、审计等相关内容。设计和施工要注重排水(边沟、涵洞)、安全警示、安全防护等工程项目,排水系统和安全设施应作为设计评审和交竣工验收的重要审查评价内容。三是加强质量和安全监管,施工单位必须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现场施工;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项目完工后必须进行永久公示,路面厚度、强度、宽度、硬路肩、挡土墙、涵洞、边沟等施工项目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原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施工区域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等必须到位。项目业主必须加强质量和安全监督,有条件的可聘请专业监理机构进行质量和安全监督,村民委员会要成立质量和安全监督小组,安排义务监督员,加强对施工质量和安全监督。镇乡街道要落实和强化建设管理的主体职责,扩大群众的参与度和监督力度,每个镇乡街道要落实1—2名有公路工程建设经验的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要加强施工环境的协调和处置,确保项目顺利推进良好的施工氛围。到2021年,新改建农村公路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98%以上,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较大和一般事故明显下降。
(二)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机制
1.理顺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按照《公路法》《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6〕36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意见》(渝办发〔2012〕318号)和《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通知》(开县府办发〔2013〕131号)精神,实行“县道县管县养、乡道乡管乡养、村道村管村养”的管理养护机制。在新的区、乡、村道修编任务完成前,区公路局、区路政支队、各镇乡街道和行政村仍按原路段和里程履行管养职责;新的区、乡、村道修编任务完成后,区委、区政府再研究决策新的管养任务。
2.完善农村公路管养机构。一是完善农村交通管理办公室的设置。各镇乡街道要按照相关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交通管理办公室的设置工作。机构设置要按照“五个一”的标准执行,即一块牌子、一个文件、一套班子、一套制度、一套档案,要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2—3名。农村交通管理办公室负责本辖区乡村公路建设、养护、路政管理、农村客运、水上安全等交通行业管理工作,受区交通部门行业指导。二是落实管养人员。要根据境内乡村公路实际,落实乡村公路管理养护人员,落实到路、明确到人。管养人员原则上按照乡道公路每3公里不少于1人、村道公路每5公里不少于1人的标准进行配备,确保相对稳定的农村公路管养队伍,到2021年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100%、农村公路列养率100%,真正实现有路必管、有路必养。
3.明确农村公路管养标准。在农村公路管理上,一是要按照县道10米、乡村道路5米的标准严格控制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确保公路红线控制范围不被侵占。区路政支队要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侵犯公路路产路权的行为,监督和指导镇乡街道加强乡村公路路政管理,确保农村公路畅通、完好。二是要加强对农村公路超限运输治理,区路政支队在标准化固定治超的基础上,要加强流动治超,禁止非法超限运输车辆通行农村公路。各镇乡街道可根据保护乡村公路的需要,在乡道、村道的出入口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或技术监管措施,但不得影响消防和卫生急救等应急通行需要,不得向通行车辆收费。特殊情况,重载车辆确需反复通过特定农村公路路段的,必须依法完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许可审批。三是要大力加强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对农村公路桥梁安全保护区以及平面交叉道口搭接的管理,加强绿化美化,全面清理建筑控制区的草堆、粪堆、垃圾堆及洗车场、加水点等和非公路标志,确保路面整洁、无杂物、边沟通畅、无堵塞。到2021年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全部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
在农村公路养护上,一是要因地制宜推行养护模式,县道公路由区公路养护部门进行专业化养护,乡村道公路可推行承包养护、义务养护、“一事一议”养护等模式,形成多元化的农村公路养护模式。二是要积极推进养护市场改革,引导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向市场化方向发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择优选定养护作业单位,县乡道路面修补、桥涵构造物修复等技术性较强的养护作业逐步实行专业化养护,村道的日常性养护等非专业项目,应充分发动沿线群众积极,采取承包、包干等办法,加强群众参与。三是要推广新技术新理念,高度重视农村公路预防性养护,县道公路要积极推广路面自动化检测技术,乡村道公路要注重日常的预防性养护,注重排水系统的畅通,每年应不低于两次(春节和汛期来临前)对路面、路肩、杂草、边沟、涵洞等进行一次全面养护清理,做到乡村公路边沟(涵洞)畅通、路肩无杂草、路面无坑凼,确保公路正常使用,延长公路的使用寿命,到2021年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得低于75%,道路完好率逐年上升。四是要加强农村公路养护指导和考核,区公路局要加强对乡村公路养护的技术指导和质量考核,分片区指派养护专业技术人员,每半年对乡村公路的养护质量进行一次检查、指导和考核,考核结果与养护补助资金挂钩。
(三)深化农村客运和物流运输发展
1.完善农村公路运输服务体系。完成已发展农村客运路段和拟发展农村客运路段公路防护栏的安装、窄路面加宽、错车道设置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加快农村客运站点(含招呼站)的建设,中心集镇要建成等级农村客运站,其他农村客运路段要完善招呼站的建设。拟发展农村客运属新改建道路路段的,要将农村客运站点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完善农村公路客运运输网络,以城区为中心,镇乡街道为依托,建成城区农村客运集散中心、镇乡农村客运站、村农村客运点三级运输网络服务体系。加快对已建成乡镇客运站的改造和未建成乡镇客运站的建设,鼓励建设集客运、物流、商贸、邮政、快递、供销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客运服务站,形成县、乡、村三级农村客运和农村物流网络。
2. 严格农村客运通行条件审核。根据《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按照“五个前置条件”要求,对于新增农村客运班线、拟开通农村客运线路,严格实行交通、安监、公安“三堂会审”机制,联合开展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审核工作,科学合理确定客车车型、载客人数、通行时段和运行限速等要求,确保农村客运班线运行安全。建立农村客运招呼站(点)议事机制,农村客运(含公交)招呼(站亭、站牌)的管理和维护与农村公路管养体制一致,乡道站点(站亭、站牌)乡管养、村道站点(站亭、站牌)村管养。
3.有序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统筹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优化整合城乡公共客运资源,稳步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完善农村公交首末站和停靠站站亭站牌设施,促进城乡道路客运有效融合和合理衔接,建立资源共享、连接城乡、相互衔接的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体系。
4.促进农村物流运输繁荣。按照“多站合一、资源共享”的原则,鼓励农村物流企业、快递企业、农产品经销商及快销品供应商入住农村综合运输服务站,搭建农村物流信息平台,构建“配送+寄递+电商”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实现“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动。推广货运班线、客运班车代运邮件等农村物流组织模式,大力发展农村物流厢式、冷藏等专业化车型,基本形成覆盖城区、镇乡街道、村社三级的物流运输网络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推进“四好农村公路”建设是当前一个时期乃至今后五年全区农村公路工作的核心任务,区政府成立“四好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分管负责人和区交委、区公路局、区运管所、区路政支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委,由区交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区“四好农村公路”建设的方案制定、制度设计、任务安排、组织协调、技术指导、监督考核等日常业务工作。各镇乡街道要相应成立领导和工作机构,负责本区域“四好农村公路”的建设推进工作。
(二)资金保障。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实行政府投入为主,社会资金为辅的多渠道资金投入机制。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交委、区扶贫办、区移民局等部门要统筹村通畅资金、扶贫资金、移民后扶资金、对口支援资金等,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投入。同时,要充分发动受益群众“一事一议”和成功人士捐赠等办法,广泛筹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农村公路管养资金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多层次、多渠道筹集农村公路管养资金。农村公路管养资金纳入财政专项预算,并逐步增加预算金额。各镇乡街道要根据辖区乡村公路里程,统筹安排管养专项资金,可采取“一事一议”、组织受益群众投工投劳等形式,加强日常养护和运营管理,不断提高农村公路管养资金的保障能力。农村公路运营资金实行区财政统筹投入,同时也可吸纳企业投资和社会资金等。区财政在市上专项补助资金的基础上,配套农村公路运营资金的投入,用于农村客运站、招呼站、公路防护栏等农村客运路段基础设施建设。镇乡等级客运站可采取谁投资、谁运营的原则,吸纳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建设。
(三)考核保障。区委、区政府将“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区交委牵头成立考核机构、制定考核细则,重点要将农村公路建设任务特别是脱贫攻坚村级公路改造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交通管理办公室成立及人员落实情况、农村公路管养效果情况、农村客运发展及农村客运站点(站牌)建设及管护情况、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美化情况等列为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从2017年开始,每年将以镇乡申报、部门审核的形式,评比推选一批“四好农村路”示范路段、示范村、示范镇乡街道,并给予一定的奖励支持。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要参与考核督查工作,对考核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对重视不够、问题突出、“四好农村路”建设效果差的镇乡街道予以通报,并在项目、资金、计划等方面予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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