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州区2017年鲤鱼塘水库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
开州府办发〔2017〕71号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开州区2017年鲤鱼塘水库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鲤鱼塘水库饮用水源地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结合鲤鱼塘水库保护工作的实际,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开州区2017年鲤鱼塘水库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9日
开州区2017年鲤鱼塘水库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鲤鱼塘饮用水源地的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给我区的目标任务,结合鲤鱼塘水库保护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7年,鲤鱼塘水库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将深入贯彻落实区委“1365”发展思路,以“规划定位、政府主导、依法保护、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严格考核”为基本原则,全面完成纳入国家考核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保证我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长期安全稳定达标。
二、总体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水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积极推进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持续实施工程措施、生态措施、管理措施,不断降解污染物,使鲤鱼塘水库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保持Ⅲ类,力争到2020年水质指标有明显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工程措施。一是全面完成鲤鱼塘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防护网、视频监控系统工程和新增饮用水源地标志警示牌的建设任务,彻底实现区级部门、库区乡镇、供水企业联网监控。二是按照国家考核要求,组织完成鲤鱼塘水库环境状况评估工作和组织修编《重庆市开县鲤鱼塘水库饮用水源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2010-2020)》,在一、二级保护区内完成边界勘测、边界图绘制和水、陆域界桩设置。三是继续开展库区沼气池除料维护工作,减少入库生活污染负荷。四是继续放养生态鱼苗净化水库水质。
(二)管理措施。一是强化库区乡镇管网规划和日常监管。库区乡镇在场镇规划上坚持“合理布局、管网先行”的原则,将场镇雨污管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作为场镇、集中居民点规划建设的前置条件,做到建设一片,完善一片。进一步强化乡镇污水管网的日常巡查与管理机制完善,发现管网破裂、污水遗漏等问题及时解决修复。二是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管护。麻柳乡、紫水乡两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年稳定达标运行,加强紫水乡人工湿地工程的管护,确保紫水乡生活污水经深度治理后出水水质达标排放。继续深入巩固和完善麻柳乡、紫水乡、高桥镇的垃圾收运系统,确保鲤鱼塘库周清运不留死角,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属地政府和鲤鱼塘公司要加强对鲤鱼塘水库供水干渠(管)、道路警示标志、饮用水源地标志牌等常规设施设备的日常管护力度。三是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相关责任部门、属地政府、供水企业要切实开展库内、供水环节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有效建立风险源动态管理名录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完善应急设备和物资储备库建设。组织区级相关责任部门、属地政府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四是强化医疗废物监管。区卫生计生委要加强对库区医疗机构的医疗废水、医疗废物规范处置的指导督促,建立医疗废物动态管理台账。五是加强违法行为管控。严格执行库区一、二级保护区“禁批、禁建、禁入”政策。深入巩固一、二级保护区退耕还林成果,提高生态屏障覆盖率,加强对已建生态屏障林带的管护,严禁盗砍、盗伐行为发生。继续深入开展鲤鱼塘违法钓鱼、捕鱼专项执法行动,辖区乡镇政府保持常态化管理,区级相关责任部门保持“抬头就打、随叫随到”的执法工作态势。
(三)宣传措施。区环保局、区卫生计生委要按季度向社会公开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龙头水”水质安全状况信息,提高公众知情权。区农委要开展科学施用化肥、农药的宣传培训和执法检查,教育当地群众进一步改良耕作方式,加大配方施肥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入库氮、磷和农药污染负荷。区级相关责任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宣传标语、警示教育、入户谈话等方式,提高群众保护饮用水源地安全意识。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区鲤鱼塘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鲤鱼塘水库饮用水源地工作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年度目标任务的分解与督查考核。各属地政府、区级部门、供水企业要切实加强领导,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将鲤鱼塘水库水环境质量改善工作作为主要工作来抓,强力推进鲤鱼塘水库保护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确保饮用水源地水质不断改善。
(二)制度保障。完善目标考核责任制,将鲤鱼塘水库饮用水源地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区级部门和库区乡镇综合目标考核,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层层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对工作不力或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启动问责。完善鲤鱼塘水库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组织召开调度会、专题会、现场会、协调会,定期督查项目进展情况和解决实际问题。
(三)资金保障。一是相关责任部门要认真梳理本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落实鲤鱼塘水库生态建设工程项目,积极争取中央和市级资金支持,区财政局、区移民局等相关责任部门要在项目资金安排上向库区倾斜。二是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多渠道、多途径筹集资金,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全力维护好、保护好饮用水源地水质。
附件:2017年鲤鱼塘水库饮用水源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分解方案
附件:
2017年鲤鱼塘水库饮用水源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分解方案
类别 |
目标任务 |
进度要求 |
责任 单位 |
配合单位 |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工程措施 |
1.全面完成鲤鱼塘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防护网、视频监控系统工程和新增饮用水源地标志警示牌的建设任务,彻底实现区级部门、库区乡镇、供水企业联网监控。 |
入场动工 |
现场施工 |
现场施工 |
竣工验收 |
区环保局 |
紫水乡、高桥镇 鲤鱼塘公司 项目施工单位 |
2.完成鲤鱼塘水库环境状况评估工作和组织修编《重庆市开县鲤鱼塘水库饮用水源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2010-2020)》。 |
前期准备 |
启动评估与修编 |
启动评估与修编 |
上报备案 |
区环保局 |
麻柳乡、紫水乡 高桥镇、敦好镇 鲤鱼塘公司 相关责任部门 | |
3.在一、二级保护区内完成边界勘测、边界图绘制和水、陆域界桩设置。 |
前期准备 |
入场勘测 |
安装界桩 |
竣工验收 |
区环保局 |
紫水乡、高桥镇 鲤鱼塘公司 | |
4.继续开展库区沼气池除料维护工作,减少入库生活污染负荷。 |
下达计划 |
组织施工 |
组织施工 |
常态管理 |
区农委 |
麻柳乡、紫水乡 高桥镇、敦好镇 | |
5.强化生态水质净化功能,继续放养生态鱼苗净化水库水质。 |
下达计划 |
放养鱼苗 |
常态管理 |
常态管理 |
鲤鱼塘公司 |
紫水乡、高桥镇 | |
管理措施 |
6.在场镇规划上坚持“合理布局、管网先行”的原则,将场镇雨污管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作为场镇、集中居民点规划建设的前置条件,做到建设一片,完善一片。 |
常态管理 |
常态管理 |
常态管理 |
常态管理 |
麻柳乡、紫水乡 |
区城乡建委 区规划局 |
7.进一步强化乡镇污水管网的日常巡查与管理机制完善,发现管网破裂、污水遗漏等问题及时解决修复。 |
常态管理 |
常态管理 |
常态管理 |
常态管理 |
麻柳乡、紫水乡 |
区城乡建委 | |
管理措施 |
8.麻柳乡、紫水乡两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年稳定达标运行,加强紫水乡人工湿地的管护,确保紫水乡生活污水经深度治理后出水水质达标排放。 |
稳定运行 |
稳定运行 |
稳定运行 |
稳定运行 |
市环投公司 |
区环保局、区城乡建委、紫水乡、麻柳乡 |
9.巩固和完善麻柳乡、紫水乡、高桥镇、敦好镇的垃圾收运系统,确保鲤鱼塘库周清运不留死角,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
稳定运行 |
稳定运行 |
稳定运行 |
稳定运行 |
麻柳乡、紫水乡、高桥镇、敦好镇 |
区市政 园林局 | |
10.加强对鲤鱼塘供水干渠(管)、道路警示标志、饮用水源标志牌等常规设施设备的日常管护力度。 |
常态管理 |
常态管理 |
常态管理 |
常态管理 |
鲤鱼塘公司、麻柳乡、紫水乡、敦好镇 |
区水务局 | |
11.相关责任部门、属地政府、供水企业要切实开展库内、供水环节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有效建立风险源动态管理名录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完善应急设备和物资储备库建设。 |
制定计划 |
开展排查 |
常态管理 |
常态管理 |
鲤鱼塘公司、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区卫生计生委 |
紫水乡、高桥镇、陈家坪水厂 | |
12.组织区级相关责任部门、属地政府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
制定计划 |
|
开展演练 |
总结完善 |
区环保局 |
区级相关部门、库区乡镇、鲤鱼塘公司 | |
13.加强对库区医疗机构的医疗废水、医疗废物规范处置的指导与督促,建立医疗废物动态管理台账。 |
制定方案 |
完善措施 |
常态管理 |
常态管理 |
区卫生计生委 |
区市政园林局、麻柳乡、紫水乡、高桥镇 | |
14.严格执行库区一、二级保护区“禁批、禁建、禁入”政策。 |
常态管理 |
常态管理 |
常态管理 |
常态管理 |
库区乡镇 |
区城乡建委、区规划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畜牧兽医局、鲤鱼塘公司 | |
15.深入巩固一、二级保护区内退耕还林成果,提高生态屏障覆盖率,加强对已建生态屏障林带的管护,严禁盗砍、盗伐行为发生。 |
常态管理 |
常态管理 |
常态管理 |
常态管理 |
紫水乡、高桥镇 |
区林业局、 鲤鱼塘公司 | |
16.深入开展鲤鱼塘违法钓鱼、捕鱼专项执法行动,乡镇保持常态化管理,县级相关责任部门保持“抬头就打、随叫随到”的执法工作态势。 |
常态管理与集中整治 |
常态管理与集中整治 |
常态管理与集中整治 |
常态管理与集中整治 |
麻柳乡、紫水乡、高桥镇 |
区环保局、区公安局、区水务局、区农委 | |
宣传 措施 |
17.按季度向社会公开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龙头水”水质安全状况信息,提高公众知情权。 |
定期公示 |
定期公示 |
定期公示 |
定期公示 |
区环保局 区卫生计生委 |
鲤鱼塘公司、陈家坪水厂 |
18.开展科学施用化肥、农药的宣传培训和执法检查,教育当地群众进一步改良耕作方式,加大配方施肥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入库氮、磷和农药污染负荷。 |
定期宣传 |
定期宣传 |
定期宣传 |
定期宣传 |
区农委 |
属地乡镇 | |
19.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宣传标语、警示教育、入户谈话等方式,提高群众保护水源的意识。 |
定期宣传 |
定期宣传 |
定期宣传 |
定期宣传 |
麻柳乡、紫水乡、高桥镇、鲤鱼塘公司 |
区电视台、 开州时报 | |
保障措施 |
20.完善目标考核责任制,将鲤鱼塘水库饮用水源地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区级部门和库区乡镇综合目标考核,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层层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对工作不力或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启动问责。 |
常态考核与随机抽查 |
常态考核与随机抽查 |
常态考核与随机抽查 |
常态考核与随机抽查 |
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鲤鱼塘领导小组办公室 |
紫水乡、麻柳乡、高桥镇、相关责任部门 |
21.完善鲤鱼塘水库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组织召开调度会、专题会、现场会、协调会,定期督查项目进展情况和解决实际问题。 |
不定期开展 |
不定期开展 |
不定期开展 |
不定期开展 |
区鲤鱼塘领导小组办公室 |
紫水乡、麻柳乡、高桥镇、敦好镇、相关责任部门 |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