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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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培育和发展分享经济的实施意见

开州府办发〔2017〕47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和发展分享经济的意见》(渝府办发〔2017〕5号)文件精神,顺应全球分享经济发展趋势,依托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加快培育和发展生产、创新、生活领域分享经济,充分发挥分享经济对于经济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同意,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按照“开放包容、改革创新、供需协同、集约高效、安全有序”的原则,突出企业的主体作用,大力推进海量、分散、闲置的各类资源通过网络整合、流动和利用。着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释放发展潜力和活力。着力促进供需有效匹配,做优存量,倒逼经济转型升级,推动分享经济成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引擎。着力做大增量,培育新兴业态,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着力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分享经济整体发展水平显著提升,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作用明显,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参与市级分享经济平台建设,努力打造2个符合本地实际的生产能力分享经济平台,培育5个以上重点分享经济企业,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能利用率达到85%;分享经济引领完善产业生态体系,带动创新驱动发展和绿色发展,建成1个科研设备分享平台并对社会开放,对接形成1个人才分享平台,努力实现50名以上紧缺人才与企业合作;分享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开放包容,有效破除分享经济发展面临的体制机制障碍,逐步完善相关标准规范、信用体系和法律法规。

二、重点领域

(三)大力推进生产能力分享。一是加快推进生产能力分享。以制造产能、生产设备、信息基础、物流运输等“生产能力分享”数据为基础,重点实现生产制造、装配设备、维修维护、物流运输等服务资源的充分利用,进一步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间协作,强化本地同类型企业间的产能信息互通,鼓励优势企业以合作租赁、兼并重组等方式盘活困难企业的闲置生产资源,搭建符合开州区产业特色的生产能力分享服务体系,打造以开州区为核心面向万开云、渝东北片区及全重庆市的生产能力整合分享生态圈,助推制造企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转型升级。二是引进发展生产能力分享关键平台。要充分对接市上先进的分享平台,学习借鉴经验,以发展先进适用的关键平台为目标,重点引进和培育一批制造资源、服务资源、关键设备、科学仪器、物流服务等符合自身区域发展的分享平台,实现个性化定制,促进制造业服务化。三是鼓励发展生产能力分享新业态、新模式。拓展基于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现代制造集成系统等新技术支撑的企业间业务协作、外协外包、众包生产、按时计费、柔性定制等生产能力分享新型服务业务。鼓励企业间在研发、设计、生产、采购、监测、物流、销售等供应链全流程的创新整合,提供高效率、高可靠性、低成本的生产服务体系和生态圈,形成融合创新的新业态。重点发展能源、基础设施、技术服务、生产设备、生产线等围绕生产能力分享的服务业态。(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科委等)

(四)加快推动创新资源分享。一是全力推进创新资源分享。进一步对接国家、市上人才计划等重大专项,重点发展紧缺人才等创新资源分享。围绕科研仪器、高层次人才等稀缺要素,面向区内外整合资源,构建协同创新、共享成果的创新资源汇聚基地。二是不断完善创新资源分享运营服务体系。围绕创新资源分享的内容需求,打造政府支持、企业帮扶、个人互助的创新资源众扶生态体系;以实现创新资源无缝对接为目标,深化科技管理机制改革。三是着力打造创新资源分享平台。打造以大众创新创业为载体、“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资源为主体的分享经济示范基地,整合科技资源,服务于科技进步和经济建设。(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科委;配合单位:区委人才办、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委、区人力社保局等)

(五)积极促进生活服务分享。一是稳步推进生活服务分享建设。结合“智慧开州、光网开州”建设,重点在商务流通、教育、旅游等领域发展生活服务分享经济,促进民生资源优化配置,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二是实施龙头企业发展工程,鼓励行业应用软件和平台开发应用。重点支持面向商务流通、教育、旅游等领域的新型应用软件和平台,鼓励区内现有平台积极开发、应用适合本地区居民交通出行、生活服务、房屋租赁等方面的业务。积极引进可穿戴设备、触摸式服务终端、虚拟现实装备等融合性智慧终端的生产企业,推进行业应用的平台化、智能化、高端化。三是着力完善生活服务分享监管机制。针对商务流通、教育、旅游等重点生活服务领域,着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鼓励以技术驱动为核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业态创新,促进政府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释放市场潜力和活力;规范创新企业行为,防范生活服务分享带来的个人隐私泄露、公共数据安全等偶然性风险和系统性风险。(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局、区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区教委、区交委、区网信办等)

三、推进实施重点分享工程

(六)产能设备分享工程。一是充分发挥我区制造业优势,以新材料产业和电子信息产业为基础,依托第三方互联网产能设备分享平台技术,分别建立1个区级产能设备分享平台,培育2家重点分享经济企业,实现本地区乃至重庆市内的产能和设备的交互应用。二是鼓励创纺织服装、食品加工、医药健康产业内企业积极进入“淘工厂”等国内知名产能设备分享平台,培育3家重点分享经济企业,积极分享优势生产设备和综合生产能力,提高产能利用率。三是以汽车配套产业为重点,探索针对中小企业的B2B、C2B的第三方生产制造网络分享平台建设,推动中小企业制造资源与互联网平台全面对接,以线上到线下(O2O)模式实现工业服务分享,提升中小企业快速响应和柔性高效的供给能力。(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科委等)

(七)科研仪器分享工程。一是对接市级科技资源共享平台,整合区域内科技资源,探索建立集科技仪器共享、科研人才与服务共享、科研咨询与合作开发项目共享等内容为一体的科研分享新模式。二是建设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的科技资源共享网络服务体系,建立1个以实现医疗卫生诊断、资源勘探、检验检测共享为重点的区级科研仪器分享平台,并对科技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特色产业园区等开放共享。(牵头单位:区科委、区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农委等)

(八)紧缺人才分享工程。一是积极对接市级以上互联网紧缺人才分享平台建设,依托柔性人才政策,整合国内外高端人才,打造跨区域、跨部门、远近结合的人才分享体系。二是支持新型兼职、人才众包等分享模式发展,建立1个重点围绕产品设计研发、生产制造、检验检测、科技咨询、旅游策划、农业指导等环节的紧缺人才分享平台等领域,依托人才分享平台在线发布、双向匹配紧缺人才供需信息,推动产学研之间专业紧缺人才的分享。(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区委人才办、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委、区科委、区教委等)

(九)知识技能分享工程。一是鼓励企业加快打造知识技能服务众包平台。支持知识技能分享应用向专业化、高端化发展的同时,拓展知识产权、财税、工程、印刷等线下配套服务。二是鼓励区内企业链接国内知名文化创意设计企业孵化平台或自建平台,实现全市乃至全国文化创意设计服务商和人才利用。三是积极引进知名第三方专业技能分享平台,鼓励家政、厨师、房屋评估师、会计师等专业技术人才通过互联网方式实现知识技能的线上、线下分享。(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科委、区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区商务局、区文化委等)

(十)教育分享建设。一是建成开州区教育专网,提升教育分享基础支撑能力。加快推进智慧校园建设,搭建教育云平台,实现教育人力资源、财务、资产、学籍、学业水平、综合考核等大数据分析决策和智能化管理,实现数据共享。二是加强数字教育资源配置,提升资源供给力,实现区域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三是加强“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构建以师生为本的基于信息化的教与学环境,支撑和引领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培养,提高师生信息素养,以教育信息化全面推动教育现代化。(牵头单位:区教委;配合单位:区经济信息委等)

四、保障措施

(十一)优化发展环境。制定落实适应分享经济发展的配套政策,打造包容开放的分享经济发展环境。推进大数据在政务服务、民生服务、城市管理、重点行业等领域的示范应用,带动分享经济快速渗透到各领域。推动政府各部门打破信息孤岛,加快民生服务领域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开放利用。鼓励企业应用大数据等新兴技术提升核心竞争力。鼓励分享经济平台业务有序、分批进入政府采购目录。培育分享文化,大力宣传分享消费理念,引导社会大众积极参与。(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地税局、区质监局、区政府法制办、区国税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计生委、区工商分局、区电子政务管理中心等)

(十二)强化信用体系建设。支持分享经济企业自己组建或加入市级信用自律组织,开展分享平台诚信体系建设。加快我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政府监管平台与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互动,促进双方信用信息共享。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支持第三方专业信用服务公司在条件成熟的分享经济领域构建用户信用评级系统。(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工商分局、中国人民银行开州支行;配合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等)

(十三)加强金融支持。支持天使投资、风险投资(VC)、私募基金(PE)等投资机构加大对我区分享经济项目投资力度。支持金融机构针对分享经济平台企业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开展产业链融资、商业圈融资、企业圈融资等创新实践,引导商业银行积极稳妥开展分享经济平台企业并购贷款业务。积极开展小微企业转贷方式创新试点,适当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简化贷款手续,适度降低小微分享经济企业贷款准入门槛。(牵头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区经济信息委、中国人民银行开州支行、中国银监会万州监管分局开州办事处)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2日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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