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州区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政策解读
开州区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政策解读
为引导居民节约用气,促进资源合理利用,按照国家加快推进资源价格改革和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有关要求,区发展改革委在广泛调研、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了开州区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简称“居民阶梯气价”)方案,于2016年12月30日依法组织召开了听证会,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从2017年4月1日起在重庆市开州区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区燃气公司”)供气区域实施居民阶梯气价方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什么是阶梯气价?
阶梯气价全称为“阶梯式累进气价”,指把户均用气量设置为若干个阶梯分段或分档次定价计算费用,单位气价随着分段不同逐步上涨。也就是对用户消费的气量分段定价,资源价格随使用量增加逐级递增。
二、为什么要推行居民阶梯气价制度?
(一)国家有明确的政策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全面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4〕467号),明确要求2015年底前所有已通气城市均应建立居民阶梯气价制度,今后凡制定或调整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的城市,必须同步建立起阶梯价格制度。
(二)发挥价格机制的调节作用,体现天然气资源的稀缺性。天然气是一种不可再生的清洁能源,我国天然气人均资源占有量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0%,国内天然气产量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对外依存度不断提高。珍惜、节约能源是我国的长期战略,实行阶梯气价有利于引导居民合理用气、节约用气,抑制过度用气,对于天然气资源的节约利用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天然气作为稀缺资源,价格要反映其稀缺程度,实施居民阶梯气价制度,用气多的居民多负担,更能体现社会公平,我区建立居民阶梯气价制度顺应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三、建立居民阶梯气价制度有哪些基本原则?
实行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是保障基本与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相结合。对于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实行相对较低价格;对超出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的部分,要适当提高价格,以反映天然气资源稀缺程度。二是补偿成本与公平负担相结合。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总体上要逐步反映用气成本,减少交叉补贴。同时,公平用气负担,用气多的居民多负担。三是统一政策与因地制宜相结合。国家制定居民阶梯气价政策的总体框架和指导性意见,各地结合当地自然地理环境、经济发展和居民用气特点,确定具体实施方案。
四、我区居民阶梯气价的实施范围和对象?
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和我区供气实际,率先在汉丰、云枫、文峰、镇东、丰乐、白鹤街道和竹溪、镇安镇的区燃气公司管道天然气用户实施居民阶梯气价制度,适时再逐步向全区所有管道天然气用户推行居民阶梯气价制度。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为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区燃气公司为居民安装的气表为单位。
五、如何确定分档气量和分档气价?
(一)国家指导意见。
1.阶梯气量:按照满足不同用气需求,将居民用气量分为三档,原则上第一、二、三档气量分别按覆盖80%、95%及95%以上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
2.阶梯气价:价格设置原则上按不低于1:1.2:1.5的比例定价。
(二)我区阶梯气量、气价的标准。
在制定我区阶梯气价方案时,一方面总体上要符合国家和市里政策导向和基本要求;另一方面又要充分考虑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情况及可承受能力。因此,我们制定分档气量和气价的思路,一是第一、二分档气量上应尽可能的大;二是一、二、三档气价上要尽可能的低。第一、二、三档气量分别按覆盖91.84%、99.01%及100%居民家庭用户的年用气量确定,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一、二、三档气价按1:1.1:1.3比价确定。采暖用户在执行居民日常生活用气分档气量的基础上在采暖期增加采暖气量,采暖用气分档气量参照市主城区制定。
在实施居民阶梯气价制度的同时,停止征收区燃气公司居民生活用气价内0.02元/ m3价格调节基金。即本次基础气价由1.76元/ m3调整为1.74元/ m3为第一档气价。居民阶梯气价分档气量和分档气价如下表:
分 档 |
户年用气量(m3)
|
气 价 (元/ m3) | |
日常生活用气 |
采暖用气 | ||
第一档 |
0—500(含) |
0—1200(含) |
1.74 |
第二档 |
500—660(含) |
1200—2000(含) |
1.91 |
第三档 |
660以上 |
2000以上 |
2.26 |
六、实施居民阶梯气价制度后如何计缴气费?
阶梯气价以年用气量为计量周期,实施周期为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其中居民家庭采暖用户用气分为采暖期和非采暖期,采暖期为每年1月、2月和12月,非采暖期为每年3月至11月。用气量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阶梯总气费按超额累进法计算,即:在一个核算周期内,用户的用气量在第一阶梯内的部分,执行第一阶梯气价;达到第二阶梯用气量的部分,执行第二阶梯气价;超过第二阶梯用气量的部分为第三阶梯用气量,执行第三阶梯气价。一个核算周期结束后,气量重新计算。
计算公式:居民用气阶梯总气费=第一阶梯用气量×第一阶梯价格+第二阶梯用气量×第二阶梯价格+第三阶梯用气量×第三阶梯价格。
采暖用户阶梯气量计算公式:采暖期阶梯气量=(居民家庭日常生活年用气量/12×3)+采暖气量。非采暖期阶梯气量=居民家庭日常生活年用气量/12×9。按上述公式计算后,采暖用户采暖期和非采暖期的分档气量和气价如下表:
分 档 |
非采暖期日常生活用气 气量(m3) |
采暖期日常生活用气和 采暖用气气量(m3) |
气 价 (元/ m3) |
第一档 |
0—375(含) |
0—1325(含) |
1.74 |
第二档 |
375—495(含) |
1325—2165(含) |
1.91 |
第三档 |
495以上 |
2165以上 |
2.26 |
举例说明:
1.普通用户张某家庭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总计生活用气量460 m3 ,执行居民阶梯气价后应缴气费为:460 m3×1.74元/ m3=800.4元,因停征价调基金,比执行居民阶梯气价前年减少缴费9.2元。
2.普通用户李某家庭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总计生活用气量630 m3 ,未执行居民阶梯气价应缴费用为:630 m3×1.76元/ m3=1108.8元;执行居民阶梯气价后,该家庭应缴气费为:500 m3×1.74元/ m3+(630 m3-500 m3)×1.91元/ m3=1118.3元。实行阶梯气价后,该家庭年增加气费:1118.3元-1108.8元=9.5元。
3.普通用户王某家庭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总计生活用气量680 m3 ,未执行居民阶梯气价应缴费用为680 m3×1.76元/ m3=1196.8元,执行居民阶梯气价后,该家庭应缴气费为:500 m3×1.74元/ m3+(660 m3-500 m3)×1.91元/ m3+(680 m3-660 m3)×2.26元/ m3=1220.8元,执行居民阶梯气价后,该家庭年增加气费:1220.8元-1196.8元=24元。
4.采暖用户黄某家庭2017年4月1日至11月30日总计用气量为230m3,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2月28日总计用气量为1500m3,2018年3月31日用气量为130m3。未执行居民阶梯气价应缴费用为(230m3+1500m3+130m3)×1.76元/m3=3273.6元;执行居民阶梯气后,非采暖期应缴气费(230m3+130m3)×1.74元/m3=626.4元,采暖期应缴气费1325m3×1.74元/ m3+(1500 m3-1325 m3)×1.91元/ m3=2639.75元,合计年缴气费626.4元+2639.75元=3266.15元,因停征价调基金,该家庭虽采暖用气量超第一档气量,还比执行阶梯气价前年减少气费:3273.6元- 3266.15元=7.45元。
七、我区居民用气阶梯气价分档气量和价格在市内处于什么水平?
从全市各区县已公布阶梯气价政策的情况看,全市大部分区县分档气量参照市主城区制定,实施较早的区县分档气量低于主城区,我区阶梯气价分档气量、各档气价比与主城区保持一致,目前分档气量属最优惠水平,分档价格在全市处于中下水平。在本次实施居民阶梯气价的同时,因停征价调基金,绝大部分居民年缴气费不但不增加,还比执行阶梯气价前有所减少。
八、采暖用户如何认定?
采暖用户到区燃气公司营业厅申请,经区燃气公司核实登记后,执行居民家庭采暖用气阶梯价格政策。
九、多人口家庭如何办理分档气量基数调增手续?
居民阶梯气价方案是按居民用户家庭户均人口4人设计的,少于4人的按4人执行;多于4人的居民用户,每增加1人,每户每年每档日常生活用气气量基数分别增加70 m3。用户凭身份证和户口簿(居住证)每年到区燃气公司营业厅办理调增手续。对个别特殊情况的家庭用户,用户提出申请,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公示无异议后,由区燃气公司据实认定,动态管理,具体办法由区燃气公司制定实施细则。如某用户申请了家庭人口数为5人,经核实确认后,居民家庭日常生活用气第一档气量则为每户每年0-570(含)m3;第二档气量为每户每年570-730(含)m3之间;第三档气量为每户每年730 m3以上。
十、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和部队食堂等非居民用户用气价格是如何规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居民气价的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和部队食堂等非居民用户,暂不实施阶梯气价制度,气价由现行1.76元/ m3调整为1.79元/ m3。
十一、房屋转让、租赁等情况气价如何认定?
实施居民阶梯气价后,居民用户因房屋产权发生变更时,新房主可以凭产权证明及时到区燃气公司营业厅办理更名过户手续,同时根据新用户的情况进行阶梯气量测算。居民阶梯气价年分档气量不因租赁关系的产生、变更或解除进行重新核算,如果承租人年中发生变更,将延续之前的累计气量执行阶梯气价。市民在租房时充分了解所租房屋前期用气情况,租赁双方应自行就气量与气价计算及合理分担问题通过租赁协议予以确认。
十二、如何建立阶梯气价动态调整机制?
阶梯气价动态调整机制包括用气量基数动态调整机制和用气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气量基数动态调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居民用气量将逐渐增加,区价格主管部门对居民用气量实行两年一审核,当第一档气量不能覆盖80%用户的情况下,将实施气量基数的动态调整,提高各档用气量基数。
用气价格动态调整:天然气上游门站价格不属政府价格听证范围,当国家调整上游门站价格时,由区价格主管部门按照现行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调整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报经区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联动的实质是被动顺价,而非主动调价。需要指出的是,因燃气经营企业输配成本发生变化,需要对居民生活用气价格进行调整的,仍需履行价格听证程序。
十三、如何进行政策查询咨询和举报投诉?
(一)政策查询。
公众可登陆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kx.cq.gov.cn/)查询有关政策和公开信息。
(二)政策咨询。
重庆市开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咨询电话:023—52218136
重庆市开州区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023—52230557
(三)举报投诉。
对不执行价格政策的价格违法行为,公众可进行投诉举报,举报电话:12358,52256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