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区政府文件的决定》的政策解读
关于《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区政府文件的决定》的政策解读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修订)的通知》和《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州区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将《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区政府文件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过程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维护法制统一,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规定,我区对现行有效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根据清理结果草拟了《决定》,经十八届区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开州府发〔2016〕22号)等11件区政府文件予以废止。
二、文件主要内容
《决定》废止10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其他文件,其中因适用期已过而拟废止4件、因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而拟废止3件、因上位依据文件修改而拟废止3件、因不符合现行规定而拟废止1件,废止文件名称如下:
1.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开州府发〔2016〕22号)
2.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州区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实施细则的通知(开州府办发〔2016〕92号)
3.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州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开州府办发〔2017〕80号)
4.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州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开州府办发〔2017〕172号)
5.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州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开州府办发〔2017〕174号)
6.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州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暨产粮(油)大县土壤环境保护方案的通知(开州府办发〔2018〕54号)
7.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州区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开州府办发〔2018〕78号)
8.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州区在部分行政管理事项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加强联合奖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州府办发〔2019〕8号)
9.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民政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州府发〔2020〕7号)
10.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四川省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达开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开州府办发〔2023〕58号)
11.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开州府办发〔2017〕225号)
三、废止决定的法律效果
已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能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四、相关政策的查阅途径
可以通过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查询。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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