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江三峡库区开州流域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的解读
关于《长江三峡库区开州流域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的解读
日前,我区修订印发了《长江三峡库区开州流域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为便于各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现对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预案修编背景
2019年11月18日,我区印发《长江三峡库区开州流域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但随着机构改革的深入推进和社会环境的变化,我区的水环境风险防范形势也面临着相应变化,为适应长江三峡库区开州流域水环境风险防范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长江三峡库区开州流域水环境安全,决定修订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长江三峡库区重庆流域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修订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长江三峡库区开州流域内的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的应对工作,以及在开州行政区域外发生的可能影响长江三峡库区开州流域水环境安全的污染事件应对工作。核设施及有关核活动发生的核事故所造成的辐射污染事件、江上溢油事件、船舶污染事件的应对工作按照其他相关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四、预案主要内容
本预案共分八个部分,分别为:总则、组织指挥体系、预防预警和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善后工作、应急保障、宣传培训和演练、附则。
(一)总则。明确了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预案衔接、工作原则、事件分级等内容。
(二)组织指挥体系。明确了应急组织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指挥部、现场应急工作组主要成员、有关单位职能职责。
(三)预防预警和信息报告。明确监测、预防、预警和信息报告相关内容及工作程序。
(四)应急响应。包括响应分级、先期处置、响应措施和响应终止。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响应措施包括现场污染处置、应急供水保障、转移安置人员、医学救援、应急监测、市场监管和调控、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维护社会稳定等;响应终止包括应急终止条件、应急终止程序。
(五)善后工作。包括损害评估、事件调查、善后处置相关工作。
(六)应急保障。明确队伍保障、物资保障、装备与资金保障、通信保障、交通与运输保障、技术保障等相关内容。
(七)宣传培训和演练。包含了环境应急宣传及演练等内容。
(八)附则。包含预案管理、预案解释、预案实施等内容。
五、修订的主要内容
与原预案相比,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完善了组织机构及职责。对区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工作组的机构名称和应急职责进行更新或修订。
2.完善了预防预警内容。将预防内容细分成了“监测”“风险防控”两部分。
3.完善了信息报告内容。将12369环保举报热线调整为“12345一号通”政务服务热线,细化了报告内容、信息续报、信息通报等内容。
4.完善了应急响应措施内容。补充完善了长江三峡库区开州流域发生大面积水华时,区城市管理局及时组织协调救援力量开展水面漂浮物清理、打捞工作相关内容;对造成跨行政区域污染的长江三峡库区开州流域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上下游应制定联合应急监测方案,明确采样断面、时间与频次,统一监测指标与分析方法,及时共享数据信息,确保上下游之间监测数据互通互认相关内容;新增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发布等内容。
5.完善了善后工作中事件调查相关内容。将事件调查调整为: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由区生态环境局组织评估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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