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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开州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2023年)》政策解读

日期: 2024-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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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方案》背景

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以下简称“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新时代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重要举措。

二、政策依据

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试行)》(环环评〔2021108号)以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2011号)等文件要求根据《重庆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调整实施细则》(渝环函〔2022426号)、《重庆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工作实施方案》(渝环函〔2022438号),统筹开展我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工作,完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编制。

三、目的意义

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主线,分析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形势,根据开州区实际及政策要求,系统调整“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完善与开州区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相适应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四、主要内容

(一)环境管控单元调整结果。

依据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调整情况,结合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实际,调整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类环境管控单元,分区分类实施精细化管控。优先保护单元突出系统性保护,保持空间格局基本稳定,部分单元按照优化调整后的生态保护红线予以整合;重点管控单元突出精细化管理,空间格局与环境治理格局相匹配,部分单元根据产业园区和城镇开发边界进行细分;一般管控单元保持基本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预留空间。

调整后,全区国土空间按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大类划分环境管控单元由25个调整为26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由17个调整为13面积占比由45.9%调整为46.6%,较上一轮增加0.7%。重点管控单元:由5个调整为10个,调整后,面积占比由14.2%调整为13.7%,较上一轮减少0.5%。一般管控单元:3个,数量无调整,面积占比由39.9%调整为39.7%,较上一轮减少0.2%

(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调整结果。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保持一定的延续性,维持“市级总体管控要求—区县总体管控要求—单元管控要求”三个层级框架,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以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为核心,实施差异化管理。调整后开州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体管控要求共15条,在原总体管控要求基础上删除4条,保留并修改6条,新增9条。

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州区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州府办发〔2020120号)同时废止。

五、适用对象

《调整方案》适用于政府部门、企业。可应用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产业布局、工业园区管理、用地审批、项目投资建设等重要领域。

六、执行时限

自方案公布之日起施行。

七、关键词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八、政策咨询渠道

政策咨询部门:重庆市开州区生态环境局环评和自然生态保护科

咨询电话:023-52213568


政策原文:

《重庆市开州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2023年)》图片解读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州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2023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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