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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州区精神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政策解读

日期: 202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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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州区精神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完善全区精神卫生体系,稳步提升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快推动全区精神卫生体系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心理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重庆市精神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渝府办发〔2023103号),结合我区实际起草《开州区精神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计划)

一、基本框架

《计划》由工作目标、主要任务、组织实施3个部分组成。

二、工作目标

《计划》明确整体目标主要是到2025年,基本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广泛参与、单位家庭尽责尽力”的精神卫生工作机制,全面建成精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精神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家庭相互衔接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初步建立涵盖社会各个领域、融入社会治理各个方面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精神卫生服务资源基本满足需求、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社会认知和群众主动就医意识进一步增强

《计划》细化具体目标主要从精神卫生服务体系、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精神卫生服务能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水平、救助保障水平等方面明确17项具体目标建成三级区县精神卫生中心、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精神科(心理科)设置率100%,妇幼保健院精神科(心理科)设置率100%,每千名常住人口精神科编制床位数达到0.58张,区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建设率100%,乡镇街道社会心理服务站设置率≥80%,中小学心理辅导室设置率≥95%,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30%,考核合格的心理咨询师数≥5人,力争建成五星级社会心理咨询机构,市级精神卫生重点专科≥1个,每个乡镇街道专职精神疾病防治人员与辖区在册患者比达到1/80,每十万常住人口配备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力争达到6人,在册患者报告患病率≥4.9,在册患者规范管理率95%,在册患者规律服药率≥85%,第二代抗精神病药物免费提供率达到100%

三、主要任务

贯彻落实国家市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明确四大行动、共计17项具体措施。

一是实施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完善行动包括加强精神专科医院和其他医院精神科(心理科)建设、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精神科(心理科)设置、加强精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加强精神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社会救治等场所建设。

二是实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健全行动包括完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强化心理援助和心理危机干预、规范引导心理健康服务行业发展、强化覆盖全社会的心理健康服务、加强重点人群心理健康干预。

三是实施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包括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队伍激励保障、强化心理健康科技创新、加强精神卫生数字化建设。

四是实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强化行动包括健全完善综合管理机制、落实患者服务管理、强化患者救治救助保障。

四、组织实施

为保障《计划》顺利实施,明确了组织领导、保障、督促评价等具体措施。

一是组织领导方面强调压实属地责任,强化部门联动,明确职责分工,严格遵守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精神卫生服务法治化和规范化发展。

二是强化保障方面强调加大精神卫生工作财政投入力度,保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等精神卫生工作所需经费。一方面落实政府对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投入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精神卫生服务领域。另一方面要加强绩效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通过重庆市区县标准化精神卫生中心评定的,及时按相应等级专科医院进行登记管理。

三是督促评价方面强调将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健康中国行动、文明城市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本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建立工作台账、定期研究进度,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同时,对本行动计划执行和落实情况的督促评价,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落实不力的依法依规予以追责。


政策原文:

《开州区精神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图片解读
一、计划制定的背景是什么?二、计划出台的依据是什么?三、计划要实现什么目标?四、计划实施的成效有哪些方面?五、计划实施有哪些措施?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州区精神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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