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扶贫政策②
问题一:我们怎么办理特别资助呢?
答:对于门诊患者:一是必须有家庭医生出具的个性化治疗方案,方案上要有辖区健康扶贫办主任签字,并加盖辖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章。二是患者自行在民营医院门诊或在药房买药不予认可。
对于住院患者:一是必须按照逐级转诊原则。如无有效的分级转诊证明,必须有医院出具的急诊证明或务工(上学)所在地出具的务工证明、学生证明、暂住证(居住证)等证明。二是在公立医疗机构住院方可享受,在开州安康医院住院的自2019年6月起也可享受。三是重大疾病门诊根据医保政策同样享受特别资助住院报销比例。
问题二:我们宣传的“0135”政策具体是些什么内容?
答:“0”是指在区内各级公立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0元入院政策;“1”是指全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住院患者自付费用不超过医疗总费用的10%;“3”是指门诊个人自付费用首次或累计超过3000元时,每人每年最高可享受特别资助3600元;“5”是指住院个人自付费用首次或累计超过5000元时,对超额部分进行特别资助。
问题三:什么是分级诊疗?分级诊疗有哪些规定?
答:简单的说,分级诊疗就是一级一级的看病,小病,比如说感冒啊这些的,就在自己住的地方的基层医院看就行了,不要往大医院跑,往大医院跑既浪费路费,又浪费时间,这些病我们的卫生院都可以看的。卫生院的确治不好,才往大医院转,这就是分级诊疗,还可通过医共体单位享受预约服务。分级诊疗可以充分利用我们现有的医疗卫生资源。如果不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可能无法享受特别资助政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