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审计局关于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公告
重庆市开州区审计局关于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公告
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工作部署,区审计局聚焦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重点政策措施,紧扣区委、区政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要求,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扎实开展“经济体检”工作,对129个单位、58个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区级预算执行情况、部门预算执行情况、重大项目建设情况,以及优化营商环境、抗击疫情直达资金等重大政策和资金落地落实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和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通过艰苦努力,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2.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0.1%,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7%,经济恢复好于预期,民生福祉持续改善,取得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性成就,全区经济社会在重重困难中稳步前行,发展质量和发展效益进一步巩固提升,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一、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预算编制及执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决算草案编制等情况。从审计情况看,面对新冠疫情带来的减收增支压力,区财政局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坚持过紧日子、节用裕民,确保了全区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财政收入征管方面。部分单位存在未及时征收或缴纳非税收入的问题。1个单位应收未收划拨土地价款481.86万元,2个单位的专户资金利息收入159.89万元未及时缴入财政。
(二)招商引资政策制定和执行方面。突出表现为招商引资政策设计还不够合理、执行还不够严格。1个单位将不应纳入的费用计入工程投资额,导致多兑付招商引资补助款24万元;未将引资金额、完成产值税收、投资强度作为优惠政策兑现条件,5家企业在投入产出不到位的情况下全额享受了补助资金。
(三)资金使用绩效方面。一是由于22个项目推进缓慢,导致37,602.52万元资金使用不及时。二是绩效评价机制不够健全,相关主管部门未对各单位自评结果进行抽查复核。三是部分专项资金效益发挥不充分,1个享受政府补助的项目基本处于停产状态,导致政府投入与产出不匹配;135个镇村电子商务站点存活率低,其中36个用于村委会办公、16个闲置未使用。
(四)预决算管理方面。一是预算编制不够规范,将应细化到单位和项目的资金32,712.5万元纳入直编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方面,存在未建立预算管理制度、部分企业未纳入预算、未制定国企利润上缴比例文件等问题。二是预算执行不严格,26个单位无预算实施政府采购21,461.61万元,6个单位超预算实施政府采购4156.12万元。三是上级转移支付分配不及时,涉及资金总额182,606.65万元。四是决算草案编制不规范,超范围采用权责发生制列支4556.69万元;2个单位在未完成财务核算的情况下,直接以全年财政拨款数编报部门决算。
(五)财政资金管理方面。一是未及时统筹41个单位结转结余2年以上的财政资金共计8278万元。二是2个单位审核把关不严,向10家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升规奖励105万元,向249名已死亡人员发放养老金88.81万元。三是以拨作支虚列支出,将4个单位的项目资金7001.67万元转入代管资金账户并列报支出。四是区财政计划5年内清理完毕暂付性款项86,899.19万元,目前存在清理进度不达标、部分款项未及时核销等问题。
二、全区一级预算单位预决算审计情况
对全区一级预算单位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大数据审计,对其中7个单位实施重点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部分单位预决算编制不规范。一是预算编制不完整,13个单位未将租金收入、上年结转结余等纳入年初预算,涉及资金31,935.27万元。二是9个单位超标准编制公务接待预算36.79万元。三是10个单位决算编制账表不符。四是22个单位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二)预算执行管控不到位。一是10个单位预算执行率较低,不足70%。二是过紧日子意识还要加强,5个单位存在未按规定压减一般性支出、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范围列支等问题。三是5个单位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四是4个单位采取以拨作支等方式,虚列支出3864.13万元。五是公务用车存在管理漏洞,13个单位未执行定点租车,3个单位驾驶人员聘用、工资支付不规范。
(三)资金和资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一是8个单位2346.75万元结转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区财政。二是4个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存在未纳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未进行报废处置等问题。三是2个单位将利息收入11.61万元挂入往来款项进行核算,2个单位的6932.85万元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四是非税收入征缴管理不到位,2个单位应收未收非税收入51.86万元,2个单位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93.73万元。
(四)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需要加强。一是4个单位建设管理责任履行不到位,部分建设项目存在进度缓慢、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超额提取待摊费用等问题,影响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二是3个单位专项资金核算不规范。三是1个单位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获取专项资金322.64万元。
(五)内部管理制度存在短板。一是财务管理不规范,5个单位存在未按规定撤销银行账户、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二是内控机制不健全,个别单位财务审批管理不到位,1名职工套取财政资金3.3万元。
三、重大政策措施和重大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对援企稳岗、中央直达资金、长江流域禁捕等相关资金和政策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我市各项重大政策措施,政策执行效果较好、效益明显。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援企稳岗政策落实不够到位。一是696万元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二是审核把关不严,违规为2家不符合条件企业发放工业企业升规培育奖励资金20万元,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违规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2.7万元。
(二)新增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不够到位。一是8个单位实施的14个项目进度滞后,导致11,795.76万元资金滞留项目实施单位。二是为提高资金支付比例,违规将1504.3万元资金划转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未能实现有效支出。三是485万元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未及时拨付,1684.2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市级预留机动资金未及时下达。
(三)长江流域退捕禁捕政策落实不够到位。一是退捕补助对象不精准,违规向1名财政供养人员支付补助3万元。二是落实退捕渔民社保政策有差距,按较低的“居民一档”为40名退捕渔民缴纳居民养老保险,16人参保后断保。三是5.03万元支持退捕渔民职业技能培训的费用,未及时支付给培训机构。
(四)部分重点项目管理不够到位。一是教育领域建设项目。“薄改资金”“改善高中办学补助资金”未建立绩效管理制度、未建立项目库,部分项目存在建设程序不合规、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等问题。二是农业园区建设项目。国家级、市级、区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三级联创”推进不够到位,也存在农业园区协调机制未建立、管理办法不完善、重申报轻建设管理等问题。
四、重点资金和政策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对学前教育、城乡建委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开州区2018—2019年度学前教育政策落实情况审计。一是目标任务未完成。距离市教委下达的乡镇公办园全覆盖、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50%等目标有一定差距。二是整体规划有短板。城区公办园学位紧张、乡镇生源不足的矛盾较为突出;教育发展规划中未编制城镇小区配套园布点规划。三是教师队伍建设有差距。突出表现为教师资格准入制度落实不到位、师资配比不达标、公办园教师编制严重不足,以及临聘教师待遇不高。
(二)住房和城乡建委系统建设管理审计。一是推进建设行政审批改革还有差距,部分建设项目、部分审批事项未按要求精简到位。二是建设行业监督管理还有差距,主要是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安全监督管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等不够规范。三是房地产行业管理调控还有差距,突出表现为对项目资本金和商品房预售资金首付款的监管不够到位。四是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还有差距,存在擅自改变资金用途185万元、违规申报专项资金100万元等问题。五是行政执法管理还有差距,存在应查处而未查处、处理处罚标准不一致、执法档案不规范等问题。
(三)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一是工业园区整体评价工作推进缓慢。二是企业开办政策、工程建设审批改革落实不够到位。三是营造公平开放市场环境方面,存在部分单位不按约定支付款项、违规收取费用等问题。四是政务服务还须进一步优化,“一窗综办”工作还存在无法办理综合业务、设备不齐等问题,195项行政服务事项未按规定进驻,170个事项名义进驻却无法受理业务。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审计。一是基础工作还须加强。存在未按要求编制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规划、固体废物底数不清数据不实等问题。二是执法力度还须加强。2个单位未对3处违规倾倒建筑垃圾、无资质拆解报废机动车的行为进行执法查处。三是监管体系还须加强。由于监管机制不够健全,固体废物的贮存、运输、处置等存在短板,建筑垃圾处置管理不够规范。四是固废相关项目和资金管理还须加强。部分固废处理项目建设进度缓慢、运行管理不畅、项目效益发挥不充分。
五、公共投资审计情况
对44个公共投资建设项目的结(决)算进行了审计,涉及送审资金总额16.96亿元,综合审减11,834.62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成本管控意识还须强化。一是44个项目多计工程价款4381.03万元,18个项目多计待摊投资7453.59万元。二是3个项目超概算投资14,441.9万元。三是4个项目增加投资1187.9万元,未履行决策审批程序。
(二)建设主体责任还须压实。一是建设程序不合规,7个项目存在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等问题。二是招投标管理不合规,2个项目的工程设计发包不规范,1个项目未履行招标程序。三是合同管理不严格,9个项目存在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退还质保金等问题。四是资金管理不规范,4个项目存在建设资金被挪用、资金闲置等问题。
(三)建设项目管理还须加强。一是3个项目未按设计图纸施工,1个项目未完成建设内容,2个项目未经批准变更设计。二是2个项目会计核算不规范。三是由于项目管理不善,7个项目存在缺少工程资料、工程实物与隐蔽资料不符等问题。
(四)投资绩效意识还须提高。审计发现,部分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未得到充分发挥,1个项目由于前期论证不充分,建成后项目效益未达到预期;1个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截至审计日设备未拆封、项目未运行等。
六、审计建议
(一)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支出效能。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加强预算约束,下大力气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严把紧预算支出关口,压减无效低效开支、深入挖掘节支潜力,将财政资金用到刀刃上。清理盘活各类存量资金和闲置资产,健全绩效目标管理、事前绩效评估评审、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等制度,完善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加快形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二)聚焦问题精准施策,充分发挥政策效应。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聚焦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经济发展形势,多管齐下、开源节流,下大力气做好争资立项工作,减轻本级财政支付和经济社会发展压力;依法依规做好收入组织工作,切实缓解“三保”压力;提高政府部门服务意识,精准落实减税降费、扶持小微企业、支持创业就业等惠企利民政策,不断培育和壮大“税源”,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三)强化投资领域监管,提高公共投资效益。加强政府投资计划与财政预算衔接工作,提高政府投资计划编制的科学性,强化项目前期论证和可行性研究等基础性工作,提升投资计划执行效率。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梳理影响项目推进的因素,落实建设主体责任,增强部门间的协调统筹和信息共享,提高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切实发挥公共投资项目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