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49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重庆市人事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渝人社办〔2019〕28号)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2019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9年9月19日9:00至9月27日17:00。
二、考试信息
(一) 考试时间及科目
11月16日 9:00—11:30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
11月17日 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14:00—16:30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7个专业)
(二)考试设置
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客观题)、“安全生产管理”(客观题)、“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客观题)、“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主客观题)4个科目。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为公共科目,“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为专业科目。“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分为: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7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
各专业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行业界定表
序号 |
专业类别 |
执业行业 |
1 |
煤矿安全 |
煤炭行业 |
2 |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 |
金属非金属矿山行业 |
3 |
化工安全 |
化工、医药等行业(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石油天然气储存) |
4 |
金属冶炼安全 |
冶金、有色冶炼行业 |
5 |
建筑施工安全 |
建设工程各行业 |
6 |
道路运输安全 |
道路旅客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和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 |
7 |
其他安全 (不包括消防安全) |
除上述行业以外的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石油天然气开采、燃气、电力等其他行业 |
原制度文件规定有效期内的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按照新制度规定的4年为一个周期进行管理。《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合格成绩分别对应《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合格成绩。
按原制度文件报考条件报考201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四个科目(考全科)且取得部分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人员(含中专学历人员),继续报考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四个科目(考全科)时,其2018年度及之后年度取得的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均按新制度规定的4年为一个周期进行管理。
(三)考场设置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场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在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生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三、报考条件
(一)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级别为考全科)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 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7年。
2. 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
3. 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4. 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
5. 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
6. 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安全生产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报名条件中“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应急厅函〔2019〕410号)执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1)。
(二)免试报考条件(级别为考免二科或免一科)
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2个科目。
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见附件2)
(三)增报专业报考条件
已经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含中专学历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增报专业),可免试公共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变更专业类别等事项的依据。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参加考试。
报考条件咨询电话:023-88152249、88152250、86868815。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如遇计算机网络技术操作问题请电话咨询:023-86868837、86868838。
四、告知承诺制报考原则及要求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和《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要求,本项考试报名实施告知承诺制,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文件、报考问答,详细了解,正确操作。
(一) 报考人员需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
(二) 虚假承诺处理
1.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未按照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照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2.档案库中有合格成绩的老考生,经在线核验或者人工核查后,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理;如因年限问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符合报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绩无效处理。
3.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 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五、报名程序及要求
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点击“网上报名”或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lsbj.cq.gov.cn)点击主页上“人事考试网上报名”进入国家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本次考试对报考人员实行属地管理,即报考人员的现工作地或户籍须在重庆市区域内,即可在重庆市报名参加考试。
(一)注册信息
1.新注册的报考人员。详细阅读报名服务平台中的报名协议条款和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后填写用户信息。报名系统将自动对报考人员填写的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完成后才能进行报名操作。
2.已注册的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待核验完成后进行报名操作。
在线核验需要一定时间(原则上24小时内),提醒广大报考人员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如遇照片上传或维护、学历学位信息修改、个人联系方式修改、报名信息修改等信息填报问题,可按照报名系统中“考生报考指南”进行操作。
(二)核验状态
1.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状态为“未核验”的,可在注册完成或补充学历学位信息的24小时后,登录系统查看核验状态。
2.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状态为“未通过”或“需要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后续按要求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图片资料后,即可报名。
(三)信息填报并签署承诺
在线核验结果返回后,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选择参加考试的级别、专业、科目等报考信息。在填报完相关信息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
(四)报名信息确认
1.身份、学历和学位信息通过核验的报考人员,可在核对报名信息无误后,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按钮完成信息确认。
2.身份、学历和学位信息“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在核对报名信息无误后,先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按钮,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后点击“确认符合”,完成报名信息确认(无需到现场)。
上传补充材料说明:
(1)2002年以前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的,考生上传学历证书或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电子扫描件。
(2)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上传认证报告电子扫描件(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参照执行)。
(3)取得军校学历的,考生上传电子学历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电子扫描件。
在报名系统中报考人员所填报信息的所有设置或操作,均不属于资格认定,对有效期内全部应试科目合格的考生,在包括考后资格复核在内的任何环节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其他违纪违规情况的,按虚假承诺处理。
(五)失信人员现场核查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此类人员需携带身份证、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及相应资格证书原件、《考试报名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报考承诺书(自行下载打印)到我中心现场核验,核验无误后,方可缴费。
现场核验时间:2019年9月27日(9:00至11:30,14:00至17:00)。
现场核验地点: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2号楼。
(六)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后,须在规定时间(2019年9月19日9:00至9月29日17:00)内登录报名系统,根据页面有关提示进行网上缴费。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1元,《安全生产专业实务》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9元。新考生考试成绩档案管理费2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
注意:缴费程序按系统中“网上支付说明”提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报名系统将对所有报考人员自动收取档案管理费20元/人。报名结束后系统将会自动甄别新考生、老考生,并在打印准考证期间,退回老考生“档案管理费20元/人”至缴费账号,请相关考生注意查收。
新考生是指2019年首次报考的考生(填报信息时,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老考生是指填报信息时,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考生。
需开具考试报名考务费收据的报考人员,请自行打印《考试报名表》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本人于报名结束后90天内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2205室现场办理,单位统一办理的,还须出具介绍信及人员信息花名册电子表格,逾期不予办理。
(七)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11月11日至16日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考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在规定时间内不打印本人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成绩及合格标准公布
考生可在考试结束后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公布的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具体公布时间以网站公告为准。
七、考后资格复核。对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采取信息比对、现场资格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复核,复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专业工作年限。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按照虚假承诺进行处理,未按要求办理资格核查的人员,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复核结果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进行公示。
具体复核程序及要求,将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发布,请关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和“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相关信息发布。
八、证书办理。复核结果公示期满后,考生可关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通知公告,查看证书领取通知,按通知要求选择邮寄或现场领取。
九、其它有关事项
(一)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1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2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经考后资格核查发放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
(二)2019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版)》为准。
报考人员如需征订考试大纲,请与重庆市注册安全工程师协会联系,协会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嘉华鑫城A栋18-9(白云宾馆旁哈尔滨银行楼上),或者登录重庆市注册安全工程师协会网站查看具体购书通知,http://www.cqzas.cn/html/379.html,联系电话:63846212、63844887,联系人:王老师、曾老师。
(三)《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它科目的试题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使用2B铅笔填涂作答。
(四)考试时,考生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等通讯电子设备,已带入考场座位的要切断电源,并与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考场上备有草稿纸,考后回收。
(五)各科目考试均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开始5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考试开始12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考生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后,应根据所在考点交通状况合理安排好出行时间,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以免误考。
(六)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对于违纪考生,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轻者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严重者取消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对全部考生的答题信息使用“雷同指标监测”技术进行甄别,抄袭他人答案或允许他人抄袭自己答案、违规使用通讯器材接收场外信息等违纪违规行为会导致试卷雷同,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考生如有违纪行为,我中心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请违纪考生在成绩公布前上网查询。
(七)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收到文件后,应及时转发和宣传,积极做好考生网上报名工作。
附件1: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2:历年通过工程教育认证的本科安全工程专业名单(共计34个)
附件1:
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
序号 |
学历(学位) |
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 |
1 |
中专学历 |
农林牧渔类、资源环境类、能源与新能源类、土木水利类、加工制造类、石油化工类、轻纺食品类、交通运输类、信息技术类。 |
2 |
大学专科学历 |
农业类、林业类、资源勘查类、地质类、测绘地理信息类、石油与天然气类、煤炭类、金属与非金属矿类、环境保护类、安全类、电力技术类、热能与发电工程类、新能源发电工程类、黑色金属材料类、有色金属材料类、非金属材料类、建筑材料类、建筑设计类、城乡规划与管理类、土建施工类、建筑设备类、建设工程管理类、市政工程类、房地产类、水利工程与管理类、水利水电设备类、水土保持与水环境类、机械设计制造类、机电设备类、自动化类、铁道装备类、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类、航空装备类、汽车制造类、生物技术类、化工技术类、轻化工类、包装类、印刷类、纺织服装类、食品工业类、药品制造类、粮食工业类、粮食储检类、铁道运输类、道路运输类、水上运输类、航空运输类、管道运输类、城市轨道交通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通信类、物流类、公安管理类、公安指挥类、司法技术类。 |
3 |
大学本科学历 |
工学门类的所有专业类;公安学类、化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工业工程类。 |
4 |
第二学士学位 | |
5 |
硕士学位 |
工学门类的所有学科;工程硕士、工程博士以及2018年对应调整后的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管理学门类中的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 |
6 |
博士学位 |
注:中专泛指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
附件2:
历年通过工程教育认证的本科安全工程专业名单(共计34个)
序号 |
学校名称 |
专业名称 |
有效期开始时间 |
有效期截止时间 |
备注 |
安全科学与工程类专业 | |||||
1127 |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
安全工程 |
2008年12月 |
2017年12月 |
|
1128 |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
安全工程 |
2010年1月 |
2015年12月 |
|
1129 |
东北大学 |
安全工程 |
2010年1月 |
2024年12月(有条件) |
|
1130 |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
安全工程 |
2010年1月 |
2024年12月(有条件) |
|
1131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
安全工程 |
2011年1月 |
2019年12月 |
|
1132 |
安徽理工大学 |
安全工程 |
2011年1月 |
2019年12月 |
|
1133 |
南京理工大学 |
安全工程 |
2012年1月 |
2023年12月(有条件) |
|
1134 |
中国计量大学 |
安全工程 |
2012年1月 |
2023年12月(有条件) |
|
1135 |
山东科技大学 |
安全工程 |
2013年1月 |
2024年12月(有条件) |
|
1136 |
河南理工大学 |
安全工程 |
2013年1月 |
2019年12月 |
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不在有效期内 |
1137 |
中南大学 |
安全工程 |
2013年1月 |
2015年12月 |
|
1138 |
北京理工大学 |
安全工程 |
2014年1月 |
2022年12月 |
|
1139 |
西安科技大学 |
安全工程 |
2014年1月 |
2019年12月 |
|
1140 |
南京工业大学 |
安全工程 |
2015年1月 |
2020年12月 |
|
1141 |
常州大学 |
安全工程 |
2015年1月 |
2023年12月(有条件) |
|
1142 |
浙江工业大学 |
安全工程 |
2015年1月 |
2023年12月(有条件) |
|
1143 |
华北科技学院 |
安全工程 |
2016年1月 |
2024年12月(有条件) |
|
1144 |
中国矿业大学 |
安全工程 |
2016年1月 |
2024年12月(有条件) |
|
1145 |
南华大学 |
安全工程 |
2016年1月 |
2024年12月(有条件) |
|
1146 |
北京科技大学 |
安全工程 |
2017年1月 |
2019年12月 |
|
1147 |
内蒙古科技大学 |
安全工程 |
2017年1月 |
2019年12月 |
|
1148 |
吉林建筑大学 |
安全工程 |
2017年1月 |
2019年12月 |
|
1149 |
郑州大学 |
安全工程 |
2017年1月 |
2019年12月 |
|
1150 |
湖南科技大学 |
安全工程 |
2017年1月 |
2019年12月 |
|
1151 |
太原理工大学 |
安全工程 |
2018年1月 |
2023年12月(有条件) |
|
1152 |
安徽工业大学 |
安全工程 |
2018年1月 |
2023年12月(有条件) |
|
1153 |
福州大学 |
安全工程 |
2018年1月 |
2023年12月(有条件) |
|
1154 |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
安全工程 |
2018年1月 |
2023年12月(有条件) |
|
1155 |
青岛科技大学 |
安全工程 |
2018年1月 |
2023年12月(有条件) |
|
1156 |
长安大学 |
安全工程 |
2018年1月 |
2023年12月(有条件) |
|
1157 |
沈阳化工大学 |
安全工程 |
2019年1月 |
2024年12月(有条件) |
|
1158 |
江苏大学 |
安全工程 |
2019年1月 |
2024年12月(有条件) |
|
1159 |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
安全工程 |
2019年1月 |
2024年12月(有条件) |
|
1160 |
湖南工学院 |
安全工程 |
2019年1月 |
2024年12月(有条件) |
|
注:详请查询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网站(http://www.ceeaa.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