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的通知
开州乡振发〔2021〕24号
重庆市开州区乡村振兴局
关于开展“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继续开展“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渝乡振发〔2021〕15号),结合开州区教育资助工作实际,现将我区“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开州区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中符合“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条件的中职、高职学生“应补尽补”。
二、补助范围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脱贫户及监测户家庭子女。脱贫户家庭子女应在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官网“脱贫户查询”登记在册(不含已脱贫不享受政策户);监测户家庭子女应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登记在册,且未标注“风险消除”。开学之日监测户未标注“风险消除”的,享受补助政策;开学之日监测户已标注“风险消除”的,不再享受补助政策。家庭子女本人户籍“因学迁出”(主要指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的高职学生),不影响补助申请。
(二)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在籍在读全日制学生。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三、补助期限
接受职业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均可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休学的学生暂停补助,停止休学回到学校后可继续享受补助;退学的学生停止补助;中职毕业后直接升入高职院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可继续享受补助。
四、补助标准
每生每年3000元(分春季、秋季发放,每季1500元)。已享受重庆市地方政府资助等政策的学生,不再同时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五、补助方式
(一)生源地补助。凡符合条件的开州籍脱贫户和监测户,无论其子女在何地就读,均在开州区申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二)直补到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资金由区级财政通过学生或其家庭成员(属同一户籍人员)银行账户统一发放。
(三)分期发放。每学年分秋季学期、春季学期发放“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六、时间安排
(一)春季学期。3月10日至4月30日,学生家庭向户籍所在村镇申报;5月15日前,乡镇街道完成审核公示,将申报资料上报区乡村振兴局;6月底前直补到户。
(二)秋季学期。9月16日至10月31日,学生家庭向户籍所在村镇申报;11月15日前,乡镇街道完成审核公示,将申报资料上报区乡村振兴局;12月底前直补到户。
七、申报程序
(一)本人申请。学生本人、家长向所在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雨露计划”职业教育中、高职补助申报审批表》(附件1),并提交相关资料,包含:学籍证明、本学期开学后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原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的卡或存折复印件。
(二)村镇审核。村支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初审,将符合条件对象的申报资料上报镇乡街道。乡镇街道二次审核,对拟补助名单进行村级公示和镇级公示,留存公示图片备查。公示期满后,依次装订申报资料(1.申报审批表,2.学籍证明,3.就读证明原件,4.已脱贫户或监测户证明,5.户口本复印件,6.银行账号复印件),会同《“雨露计划”职业教育中、高职补助汇总表》(附件2)上报区乡村振兴局。
(三)复核拨付。区乡村振兴局终审,确定补助对象并公示,期满后按照报账程序将补助资金直补到户。
(四)信息录入。乡镇街道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项目管理模块录入“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项目实施情况,关联获得补助的学生。
(五)数据比对。区乡村振兴局按要求对乡镇街道“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信息质量进行数据比对,疑点数据反馈给镇乡街道,再次核实、完善整改。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关系到脱贫户和监测户的切身利益,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举措,各镇乡街道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要对脱贫户、监测户家庭子女在校教育情况全面摸底,建立台账,落实专人具体负责申报审核。
(二)严格审核,规范操作。镇、村两级要逐人审核,核实申报对象是否符合补助条件、是否在校学习,学籍证明是否符合要求、银行账户是否属同一家庭成员等内容。拟补助名单要严格公示程序,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精准补助”。
(三)加强宣传,强化考核。各乡镇街道要发挥村支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的作用,多形式宣传并协助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和监测户申报“雨露计划”补助政策;要按照“时间安排”做好申报相关工作,在规定时间报送申报资料至区乡村振兴事务中心,确保享受教育资助政策不重不漏,补助“应补尽补”情况将纳入乡村振兴考核重要内容。
附件:1.“雨露计划”职业教育中、高职补助申报审批表
2.“雨露计划”职业教育中、高职补助汇总表
3. 就读证明(模版)
重庆市开州区乡村振兴局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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