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59号提案的复函
雷舒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建议》(提案第59号)收悉。经与区公安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健全制度体系,夯实法治基础
区教委坚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以及《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十项要求”》等法律法规,全面完善学校防范校园欺凌工作实施细则。积极指导全区各学校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委员会由校长亲自挂帅,涵盖分管副校长、安稳办主任、德育处主任(或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班主任、教师代表、社区工作者、家长代表以及校外专家等,共同对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同时,指导各学校细化学生欺凌防治的校纪校规,对不同情形和程度的欺凌行为,明确相应的惩戒举措。明确界定了校园欺凌的行为类型、责任认定标准,规范了从事件发现、报告、调查、处理到后续跟踪的全流程工作机制。此外,将校园欺凌防范工作纳入学校年度考核体系,与学校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紧密挂钩,层层压实学校主体责任,确保防范工作有章可循、责任到人,以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区公安局成立青少年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整合治安、刑侦、网安、法制、禁毒、校保等警种力量协调落实青少年保护和预防犯罪;同时与区检察院建立罪错未成年人联合帮教机制,并推动落实法律法规赋予公安机关的职能职责,深化青少年思想道德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二、深化宣传教育,提升防范意识
(一)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教育。一是加强部门联动开展法治教育。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全区共配备120名法治副校长,深入学校,举办法治教育讲座、开展法治教育工作,统筹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300余场次,覆盖全区近20万名中小学生。区法院、检察院、区公安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深入学校法治授课,面对面解答学生法律困惑,以案释法、以法论事,点燃和呵护同学的法治热情和信仰。二是严防校园欺凌和性侵害事件发生。以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的名义印发《加强校园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工作方案》,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管理干部、班主任专题培训,提高教职工有效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开展防欺凌防性侵害专题教育,进一步提升女童监护人的法治意识,引导他们摒弃老思想老观念,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合法权益;开展易受性侵学生排查和防欺凌防性侵专项检查。
(二)实施全覆盖心理健康教育。一是督促各中小学开足开齐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扎实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主题班会等活动,学生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5.6%。二是开展心理危机筛查工作。联合卫健部门对小学四年级至高中三年级学生开展全员心理筛查,对96名出现心理困境的重点学生,建立“一人一策一专班”,分级分类施策,精准开展关护,帮助孩子渡过难关。三是加强心理健康师资建设。区教委、教师进修校牵头成立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和中小学心理辅导工作室,加强师资培训,指导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工作。三是完善心理辅导室建设。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心理辅导室,由心理专兼职教师轮流值守,每周课外开放时间不少于10小时,主要负责学校的团辅和部分学生心理疏导工作。四是建立医教联动机制。区教委与卫生健康委联合制发了《关于加强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的通知》,整合教育与卫生领域资源,建立区级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指导专家组,建立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专(兼)职心理咨询教师、班主任、学科教师、班级心理委员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畅通咨询、转介、治疗服务绿色通道,切实保障学生心理健康。开通心理咨询热线12部,24小时提供心理咨询服务,接受咨询500余次,帮助35名学生走出心理困境。
(三)开展常态化主题宣传活动。以 “反校园欺凌宣传月” 为契机,利用LED显示屏、字幕屏等各类宣传媒介,开辟预防校园欺凌宣传教育阵地,印发宣传资料20万余份,在校园醒目位置张贴海报200余份。借助教职工会议、主题党日、讲习活动等平台,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十项要求”》等相关内容;借助集会、班会等平台,组织学生开展国旗下讲话200余次、主题班会4000余次,开展黑板报评比活动100余场,确保预防校园欺凌家喻户晓。依托中国教育学会安全教育平台开展“莎姐守未”预防校园欺凌专题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价值观,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每班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学生欺凌防治主题班会,教育学生掌握预防欺凌的知识和做法,并通过实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四)定期组织开展家长培训。全区各学校将家长培训纳入常态化工作,每学期至少组织 1 - 2 次专题培训活动。培训内容紧扣学生欺凌行为的危害、监护人的法定责任等核心要点,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向家长详细解读在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事件中应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教育职责。培训形式丰富多样,采用专家讲座、案例分析、互动研讨等方式,引导家长深入了解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严重后果以及早期干预方法。此外,通过班级微信群、钉钉群、“1530”小助手等线上平台,定期推送反校园欺凌知识、家庭教育指导课程,方便家长随时学习。通过系统培训,帮助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掌握科学教育方法,切实加强对子女的教育管教,形成家校协同防范校园欺凌的强大合力。
三、完善防控机制,强化日常管理
(一)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区教委要求各学校严格落实校园封闭式管理,加强值班值守和巡逻巡查,重点关注校园周边、厕所、操场等易发生欺凌行为的区域。同时,完善校园监控设备,实现重点区域全覆盖,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置欺凌事件。区公安局切实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采取了强化校园内部安防建设、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加强校园周边巡逻防控、落实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抓好法治安全宣传教育、发挥联动应急处置等措施。
(二)建立早期预警机制。通过班主任和学科教师日常观察、学生匿名举报、心理教师筛查等渠道,及时发现欺凌苗头。完善班级安全信息员制度,每班设立1-2名安全信息员,寄宿制学校每个寝室设立1名安全信息员,收集班级内学生动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校内设立校园欺凌举报信箱,公布学校欺凌防治电话、邮箱和法治副校长、分管安全工作校领导电话,对来电反映情况要落实首问负责制度,并及时主动告知核查、处置流程与时限。各学校安稳办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信息员会议,对安全信息员进行培训。
(三)规范事件处置流程。一旦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规定程序开展调查处理,对欺凌者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做好受欺凌学生的心理疏导和帮扶工作,并及时向区教委和公安机关报告。
下一步,区教委将进一步健全校园欺凌防治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区教委、区公安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合执法等工作制度,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完善校园欺凌防治考核评价体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加强对教师、家长的培训,提升其对校园欺凌的识别、干预和处理能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 “三位一体” 的宣传教育格局。同时,加强对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门教育,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区公安局将执行“高峰勤务”和“护学岗”制度,确保校园周边治安稳定。联合多部门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对校园欺凌行为采取“零容忍”,依法追究责任。轻微个案将协同学校和家长进行教育和矫治。定期组织民警进校园开展法治教育,提升学生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区教委将以此次提案办理为契机,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不断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水平,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衷心感谢你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此复函已经李晓海主任审核,李先凯副区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你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
2025 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