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054号提案的复函
杨刚、唐先军、姜洪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推广幼儿园家长陪餐制的建议》(提案第093号)《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的建议》(提案第158号)《关于推行校园师生共餐制度,强化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建议》(提案第31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健全政策制度体系
一是为保障学生和教职工在校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加强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出台《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适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对用餐陪餐(含家长陪餐)、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信息公开、监督投诉、食品采购、贮存及加工卫生要求,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以及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学校食品卫生管理与监督等作了明确规定。二是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中小学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工作办法(试行)》,进一步健全家长委员会监督机制,从产生流程、职责权限、监督方式、问题处置、组织实施5个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为建立并保障家长依法依规、独立公正、规范高效履职提供了根本遵循。三是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明确教育部门要会同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等部门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全过程管理制度,要完善学校食堂供应商资质评审制度,推动学校大宗食材集中招标采购,指导中小学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高效规范运行。聚焦从农田到餐桌全生命周期、全链条监管,对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贮存、运输、寄递和配送、销售、消费、进口等各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有效确保食品安全。
二、落实学校管理责任
我区各学校已完全严格按照文件、政策规定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落实有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关节工作要求,确保校园餐吃得安全、吃得营养、吃得健康。一是全覆盖建立陪餐制度。中小学、幼儿园全覆盖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落实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严格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助于推动学校校领导更加重视学校食品质量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反馈问题和解决问题,更好地保障学生用餐安全与营养健康。同时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已建立家长陪餐制度。鼓励家长参与陪餐,增进家长和社会对学生用餐情况的了解,减轻不必要的疑虑,推动学校集中用餐相关工作良性发展。二是严格落实全链条监管。从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组织保障,落实全链条闭环管理。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定期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满意度测评,严格落实食堂卫生规定,规范大宗食材集中采购,加强进货查验制度落实,严格食堂操作规范,落实分餐陪餐,推行阳光餐饮智慧监管等环节,全程全面全链条无缝监管,确保每个点位安全可靠。三是强化监督体系建设。学校建立完善了家长委员会或膳食委员会、学生会代表等参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的制度,加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社会参与力度。建立了食品安全监督员和社会监督员制度,聘请老师、学生、学校退休干部职工担任食品安全监督员,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新闻媒体等作为社会监督员,参与学校食堂日常巡查和检查,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全区学校成立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313个,广泛开展家长开放日、陪餐日等活动,切实提升食堂管理透明度和家长参与度,让家长更好参与到学校食堂管理。畅通师生、家长和社会公众监督渠道,公开监督举报电话315个、校长意见信箱67个;“互联网+明厨亮灶+AI智能识别”等应用全覆盖推广,可实时查看学校食堂食材溯源、进货查验、加工制作、分餐配餐、清洗消毒等关键环节,全程可追溯、可监督、可指导。探索建立“群众反映—监督推进—整改落实—群众评价”评价体系,100余所学校开展师生和家长满意度测评。
下一步,区教委将继续严格贯彻落实食品安全相关政策、制度,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校园餐管理,夯实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基础,保障食品安全规范管理,确保学生食品安全和身心健康。
衷心感谢你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此复函已经李晓海主任审核,李先凯副区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你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
2025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