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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开州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区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220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5-07-18


姚雪野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遏制住房装修领域野蛮外扩违建行为的建议》(提案第220号)收悉。经区住房城乡建委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城市违法建设现状

随着开州区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房地产行业带来的利益日益增大,少数人为了追逐更大的经济利益或是满足自己生活需求,置国家的法律法规于不顾,擅自新建、改建、扩建房屋,由此引起违法建设滋生蔓延,严重影响了规划实施。违法建设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影响了社会的公平公正,破坏了城市的风貌景观,对市民生活及人身安全构成威胁。针对我区违法建设的实际情况,我局进行了认真整理和总结,分析其产生的原因,研究其带来的影响,思考日常管理及执法中应采取的对策和措施,进一步规范城市建设管理秩序。

二、建立健全体制机制

建立健全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体制为全面推进我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按照《重庆市城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立全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专班的通知》(渝城治办〔20255号)文件精神,开州区城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成立了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专班,统筹全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专班坚持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属地负责、依法治理、多措并举、分类处置的工作思路,以抓好源头治理、坚决遏制新增、逐步消化存量、有序化解遗留为工作目标。持续加强建设项目合理性审查;对新发生的违法建设始终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依法依规依纪强力治理;对存量违法建筑,制定违法建筑分类处置计划逐步实施;建立健全长效管控机制,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建立健全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机制。一是稳步推进城镇违建一件事应用事件的贯通工作,严格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对应用系统进行全面测试与优化,确保数据流通顺畅、业务流程高效衔接。二是扎实落实三级治理中心社会治理板块的相关工作任务,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规划,合理设置跑道和子跑道,保障工作流程规范有序。

建立健全违法建设防控责任体系我局联合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及相关镇乡街道建立规建管三位一体的现代防控治理体系,从源头上实现新增违法建设零增长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切实履行《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环节合理性审查的通知》(渝规资〔2022558号)文件要求,对建设项目(包括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建设项目)进行审查时,加强合理性审查,严格控制可能产生违法建设的灰空间,实现对违法建设的前端管控和源头治理。

区住房城乡建委贯彻落实《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小区违法建筑协管相关工作的通知》(渝建物业〔20222号)工作要求,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物业管理区域内违法建设发现、劝阻、制止和报告的责任,细化违法建设报告和违法建筑整改告知程序,注重结果应用,对履职不力导致小区违法建设泛滥的物业服务企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有效遏制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违法建设。

区城市管理局切实履行违法建设治理执法主体责任,重点开展三方面工作:一是强化全区统筹,通过建立定期研判机制精准把握违建治理趋势,构建专班统筹+部门指导+街道实施三级联动机制;二是严格动态管控,对新增违法建设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依法依规强力整治;三是推进存量违建整治,建立台账,对台账内应拆而拒不拆除的立案查处,形成强力执法震慑。

街道作为辖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直接责任单位,进一步落实工作主体责任,配备人员,保障经费;建立健全违法建设巡查网络,组织并协助开展违法建设认定查处工作;在区政府作出强制消除或者强制拆除(回填)违法建设决定后,街道及时组织实施。

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基层组织和单位认真履行对本区域内违法建设巡查、发现、劝阻、制止、报告责任,并配合街道、部门做好违法建设治理相关工作。确保及时发现新增违法建设,第一时间进行制止,并按规定逐级上报。

三、违法建设治理措施

我局多次组织召开城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部署会、推进会、研讨会,同时启动城市违法建设专项治理方案的编制工作。多次召集相关部门、镇街分管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群众代表、物业服务企业代表就方案进行会商,并根据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结合我区违法建设的实际情况,方案对违法建设的处置方式做了以下规定。

(一)坚决遏制新增。对新发现、新发生的违法建设,根据《重庆市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的要求,实行即查即治,原则上在15个工作日内消除。各镇乡街道对在建的违法建筑要及时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措施,阻止继续施工,并约谈当事人,引导当事人自愿配合消除违法建筑;负有查处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取证,核发执法文书;逾期未停工和自行消除在建违法建筑的,及时向区政府请示强制消除在建违法建筑;各街道在区政府作出强制消除公告后及时组织力量实施消除。

(二)分类处置存量。对存量违法建筑,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并参照《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培训教案(试行)》的规定,采取依法拆除一批、没收处置一批、规范整改一批的处置方式,积极稳妥进行分类处置:

1.拆除类。对违法建设在城乡规划区、城市发展备用地和公用设施预留地内,严重侵害公共利益、影响城乡规划实施、破坏城市景观、影响公共安全、群众反映强烈等应当予以拆除;

2.没收违法收入(实物)类。对建筑质量符合规定,不影响规划实施,不影响公共利益、公共安全、城市景观和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可处以没收违法收入或者实物;

3.整改保留类。对建筑质量符合规定,不影响规划实施,不影响公共利益、公共安全、城市景观和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或者拆除后会对社会资源造成极大浪费等情况,可按要求进行整改后予以保留。

四、违法建设处置情况

(一)市级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2022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城市主干道两侧存量违法建筑治理任务35件。拆除1处,整改完成34件;住宅小区(社区)存量违法建筑治理任务48件,拆除4处,5件已没收违法收入,整改保留39件;2021年新增疑似违法建设遥感图斑33处,整改保留3件,其余30件已整改(拆除)完毕。2022年新增疑似违法建设遥感排查图斑1处,该图斑属于燃气安全应急保障仓库,是城乡公共安全体系的组成部分,作为临时城乡公共服务设施予以保留。

22023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城市主干道两侧存量违法建筑治理任务30件,30件均已整改(拆除)完毕;住宅小区(社区)存量违法建筑治理任务47件,拆除3处,2件已没收违法收入,整改保留42件;2022年新增疑似违法建设遥感图斑45件,拆除4处,没收违法收入12件,整改保留29件。2023年新增疑似违法建设遥感排查图斑3处,拆除1处,整改保留1处,移交其他单位查处1处。

32024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城市主干道两侧存量违法建筑治理任务7件,4件拆除,3件整改完毕;住宅小区(社区)存量违法建筑治理任务8件,8件均已没收违法收入;2023年新增疑似违法建设遥感图斑12件,其中拆除2处,提请区人民政府制发《关于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公告》2件,整改保留7件,整改后没收违法收入1件。(二)齐心协力齐治共管。迄今为止,区城市管理局接到各平台交办、举报、信访等途径反映的违法建筑相关案件117件,办理完成110件;送达《责令停止违法建设决定书》235份,配合各街道依法消除在建违法建设82处约9600㎡;致函区规资局限制附有违法建筑的房地产转让和抵押登记188户,解除限制18户;各街道对235户在建违法建筑依法实施停供水电气并对现场进行监管;将未按要求整治违法建设的7名当事人纳入失信人员名单进行管理。

(二)新增违法建设管控情况。区城市管理局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以来,会同辖区街道办事处现场制止在建违法建筑的行为400余处(次),提请区人民政府制发《关于消除在建违法建筑的公告》83件(次),消除在建的违法建筑119处,总面积5629.5㎡。详情如下。

12022年共接到各平台交办、群众信访、举报等途径反映违法建设的留言87件,已办理完成并回复87件,办理完成率100%。办理过程中,向存在违法建设行为的当事人送达《责令停止违法建设决定书》173份,由辖区街道办实施停供水电气服务并对现场进行监管。依法现场制止在建违法建筑的行为90余处(次),消除在建的违法建筑面积463201㎡;致函区规划自然资源局限制附有违法建筑的房地产转让和抵押登记137户,当事人消除违法行为后,解除限制11户。

22023年接到157件留言反映违法建设,已全部办理完毕。办理中向存在违法建设行为的当事人送达《责令停止违法建设决定书》375份,由辖区街道办实施停供水电气服务并对现场进行监管。依法现场制止在建违法建筑的行为200余处(次),消除在建的违法建筑面积331087.5㎡;致函区规划自然资源局限制附有违法建筑的房地产转让和抵押登记205户,当事人消除违法行为后,解除限制31户;将未按要求整治违法建设的5名当事人纳入失信人员名单进行管理。

32024年共接到反映违法建设的留言507件,已全部办理完成。办理中向存在违法建设行为的当事人送达《责令停止违法建设决定书》270份,由辖区街道办实施停供水电气并对现场进行监管。依法现场制止在建违法建筑的行为110余处(次),消除在建的违法建筑面积171201㎡;致函区规划自然资源局限制附有违法建筑的房地产转让和抵押登记538户,当事人消除违法行为后,解除限制71户。

4无违小区创建工作。2025310日,云枫街道荣融未来城出现大量反映违法建设的投诉,区城市管理局迅速反应,立即会同云枫街道办深入现场调查。经查,该小区部分业主为了增加使用面积,未经规划许可擅自在建筑采光井、空调机位等不动产权范围外的区域进行违法建设行为。区城市管理局立即开展执法工作,部分业主拒不停工、逾期未自行消除在建的违法建筑,区城市管理局于318日提请区人民政府制发《关于消除在建违法建筑的公告》。云枫街道办事处牵头,区城市管理局配合,于42日,对26处在建的违法建筑实施强行制止直至消除在建违法建筑。仍有29户存在违法建设行为的业主逾期未自行消除在建的违法建筑,区城市管理局已于2025410日向区人民政府提请制发《关于消除在建违法建筑的公告》。

(三)存量违法建筑治理情况20225月至今,区城市管理局共处置存量违法建筑968处(件),总面积26.19万㎡。拆除违法建筑14114905.6㎡;没收违法收入71件,面积528.75㎡,罚没金额203万元;提请区人民政府制发《关于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公告》27件(次);处置三峡移民自建房屋违法建设案件750件,面积达24.65万㎡。

12022年处置存量违法建筑20处,面积9816.33㎡。其中强制拆除41023㎡;处置三峡移民自建房屋违法建设案件16件,对超规模建设的8793.33㎡建筑物进行处罚。

22023年处置存量违建338件,面积83064.19㎡。其中强制拆除15处违法建筑,总面积5261㎡;对18一符合四不影响的违法建筑没收违法收入,处罚面积119.52㎡;处置三峡移民自建房屋违法建设案件299件,对超规模建设的77683.67㎡建筑物进行处罚。

32024年共处置存量违建件527件,面积154316.01㎡。一是强制拆除59处违法建筑,共3063.6㎡;二是对44一符合四不影响的违法建筑没收违法收入,处罚面积279.26㎡;三是处置三峡移民自建房屋违法建设案件398件,对超规模建设的149382.15㎡建筑物进行处罚;四是主动服务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对影响建筑主体安全的违法建筑提前介入消除安全隐患,经宣传劝导,业主自行拆除26处违法建筑,面积达1591㎡。

42025年第一季度共处置存量违建件83件,面积共14720.48㎡。一是强制拆除19处违法建筑,面积2646㎡;二是对9一符合四不影响的违法建筑没收违法收入,处罚面积129.97㎡;三是处置三峡移民自建房屋违法建设案件37件,对超规模建设的10623.51㎡建筑物进行处罚;四是助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对影响建筑主体安全的违法建筑提前介入消除安全隐患,经宣传劝导,业主自行拆除18处违法建筑,面积1321㎡。

五、加强执法监督措施

(一)加强违建信用管理。我局已按照《重庆市城市管理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违法建设当事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城管局〔202282号)的要求,将未按要求整治违法建设的当事人纳入失信人员名单进行管理,信用记录归集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动对违法建设当事人实施与其失信程度相当的惩戒措施,督促当事人主动消除违法建筑。

(二)建立涉违信用记录。建立企业违法建设信用评价制度,将参与(纵容)违法建设行为纳入诚信评价管理。对参与(纵容)违法建设的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等相关企业,除依法实施限制审批、降低资质、行政处罚外,将其违法信息记入信用记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

(三)强化科技治理违建。针对现阶段违法建设趋于隐蔽、调查取证难等问题,区城市管理局积极探索科技治违,利用无人机机动性强、视野范围广、巡查范围广等优点,使用无人机开展空中巡查,有效弥补高层、地形复杂的违建取证难等短板,消除巡查盲区。

衷心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此复函已经区城市管理局局长李从戎审核,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廖雪林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你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开州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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