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区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024号提案的复函
王平、舒川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鲤鱼塘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议》和《关于切实推进鲤鱼塘水源地生态保护的建议》(提案第024号)收悉。经与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两位委员在提案中对鲤鱼塘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这些建议为我们今后在鲤鱼塘水库生态保护工作提供了思路,目前,我们正在实施和准备实施相关方面的工作。
一、关于加强三条入库支流整治、稳定水质的建议
鲤鱼塘水库主要来水来自于麻柳河、紫水河和水田河,其中麻柳河距离麻柳场镇距离约12公里,两边生态植被茂盛,入库污染负荷较少,水质较稳定;紫水河、水田河两条支流沿河为紫水场镇、紫水乡马场和紫水乡双玉村居民点分布,生活污染、农业污染等问题错综复杂,污染负荷较重。我们认为,要解决这一根本问题,一定要在集镇(集中居民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等方面狠下功夫。
一是2022年底,由区发展改革委牵头、清泉公司作为项目业主,委托重咨集团策划包装《重庆市开州区鲤鱼塘库区周边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计划在鲤鱼塘水库库周的高桥、麻柳、紫水三个乡镇新建一体化处理设备10套、实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1座、污水管网改造及新建27.4公里、新建垃圾收集生态步道5km和垃圾收集点30处、人工湿地及雨水花园18处2000平方米、新建生态沟渠11公里等建设。该项目计划总投资6287万元,申请2023年度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资金3772万元。目前,已报国家发改委组织专家审查,如项目实施,将极大改善鲤鱼塘水库重要入库支流的水环境质量。
二是区农业农村委2022年在鲤鱼塘库区四个乡镇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指导,指导覆盖率100%,建立化肥减量示范片1630亩、农药减量示范片1000余亩;拆除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33户,对禁养区外的97家畜禽养殖场配套粪污处理设施,还田利用畜禽粪肥,设施配套率达100%;在库区周边乡镇改造农村户厕1009户、新建农村公厕4座,粪污无害化处理率达85%以上。
三是要进一步压实属地政府和鲤鱼塘公司的管理责任,除了加大“河长制”巡河、治河的考核力度外,要重点根除水库保护区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等问题;同时还要将乡镇横向流域补偿机制的事权、财权进行适当改革,变“区政府拿钱买单”为“乡镇自筹互补”,从而加大压力传导与责任落实,目前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正在对规则进行研究修改。
二、关于调节水库库容、增加水体交换能力的建议
增加水体交换能力是为了进一步保证水环境质量持续达标的重要措施,而科学调度水库库容、优化运行方式是增强水体交换能力的主要手段,区委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近几年来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在调研鲤鱼塘水库时多次提出鲤鱼塘水库要兼顾“保供”和“保护”的要求,区水利局和鲤鱼塘公司在区生态环境局的协调配合下,进一步优化了水库库容的调度方式,在常年库容量保持6000万方的基础上,剩余库容严格做到生态放流,进一步强化水体交换,同时为加大水质改善效果,鲤鱼塘公司坚持每年在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位置投放生态鱼苗,缓解水体污染负荷,今年3月已按计划投放3万尾鱼苗。
三、关于强化水库生态建设、维持生态平衡的建议
目前水库生态屏障建设已逐步形成,但破坏生态平衡的行为依然存在,突出表现为“违法钓、捕鱼行为短期无法根除,外来入侵物种影响水体生物繁衍”两类。针对这一问题,去年8月25日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陈道彬在鲤鱼塘水库现场调研时强调,要进一步加大水库常态执法力度,要求区公安局抓紧论证设立警务室的可行性,属地乡镇和相关责任部门要建立常态化管护机制,对库周环境开展定期巡查执法,严惩各类违法行为,近几年来,由鲤鱼塘水库管委会办公室(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区公安局、区水利局和区农业农村委等部门每年在库内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常态打击违法钓、捕鱼行为,取得较好的效果,下一步还将持续开展此类专项行动。
另外,库内入侵鱼类“翘壳”对鱼类也有较大影响,这种鱼类靠捕食其他鱼苗为生,繁殖速度快,2021年因在库内投放的鱼苗过小,导致鱼苗还未生长就被“翘壳”捕食殆尽,水库生态平衡得到破坏,考虑到这种鱼类捕捞难度大,因此在去年和今年的鱼苗投放工作中,相关责任部门和鲤鱼塘公司进一步调整思路,将投放的鱼苗重量由原来的每尾约200克-300克更换为每尾约500-1000克之间,这种鱼苗投入后,入侵鱼类将无法捕食,从而达到改善水质的效果。
四、关于切实推进水库水系范围内污染综合治理的建议
除了王平委员对加强污水垃圾基础设施建设补齐短板、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健全强化管理机制提出的建议外,舒川委员在推进农村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实施卫生厕所改造、推进黑臭水体治理方面也提出了很好的建议。自2012年以来,我区陆续在鲤鱼塘水库周边乡镇建设集镇污水处理设施3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5座、人工湿地3处,截至2015年,还陆续将鲤鱼塘一、二级保护区内的居民整合实施了卫生改厕和“一池三改”,这些污水处理设施主要是在部分居民相对集中的位置建设运行,但因鲤鱼塘水库周边集雨范围较大,分散式居民的生活污水处理问题未达到全覆盖,因此下一步也将考虑策划包装一些农村分散居民的化粪池改造项目,重点放在各入库支流沿河两岸的居民住宅,在上述“根源问题”得到解决后,配合实施清淤疏浚,房屋前后的黑臭水体问题也会相应得到解决。
建立健全农村污水垃圾收运长效管护机制的建议非常符合鲤鱼塘水库保护工作实际。机制建设主体在政府、责任在乡镇。一是要建立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机制,区住房城乡建委、清泉公司和属地政府考虑收取污水处理费,并将污水管网的巡查、管护、维修费用纳入其中,实现“成本共担”。二是要建立垃圾清运长效管理机制。由于鲤鱼塘库区乡镇距离垃圾处理场较远、部分乡镇道路不通畅,存在运输不便、垃圾收运不及时等问题。属地政府和相关区级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乡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建设,确保设施正常运行、物尽其用;要尽量扩大垃圾收运覆盖面,做到“公路通到哪里、垃圾收运到哪里,水流到哪里、漂浮物清到哪里”。三是建立农村化粪池长效“除料”机制,区农业农村委和属地政府要定期对居民化粪池内的粪便进行清运,杜绝发生因化粪池长期不清理、污水溢流的情况发生。
五、关于全面开展生态修复保护的建议
截至目前,我区在鲤鱼塘水库保护区内已实施生态屏障建设7500余亩、人工湿地3处,位置涉及一、二级保护区范围以及准保护区部分地段,生态屏障建设已逐步形成。随着去年国家土地政策的调整,我们发现在保护区内还存在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农民种植行为依然存在,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属地政府在下一步还应加快开展对保护区内特别是准保护区内的土地调整和“进出平衡”工作。
在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和实施布局绿色生态有机农业时,要充分结合乡村振兴,根据库区乡镇产业布局特点与人民群众的主要需求打好“组合拳”,实施一批环境质量优美、产业优势突出的重点示范项目。
六、关于实施入库河流小型生态湿地和发展乡村旅游的建议
由于鲤鱼塘水库集雨面积大、水量大,加上库周地形地势结构复杂,原计划在麻柳河等三条支流上建设生态湿地的项目存在“前期污水收集困难多、后期管护难度大、设施易冲毁和塌陷”等问题,可研被上级部门组织的专家否定,但可考虑在农户相对集中(10户-15户)的化粪池改造时,适当建设一些庭院式人工湿地,达到“前端治理、维护简单、美化环境”的效果。
在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的建设方面,因鲤鱼塘水库是全国18个重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水源保护区内的管理要求很严,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和扩建与供水设施无关的建设项目和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二级保护区内严禁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因此在鲤鱼塘水库库周发展乡村旅游较为不妥。
衷心感谢您对我区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此复函已经区生态环境局局长赵新华审核,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李先凯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开州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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