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第17号建议的复函
尊敬的彭玲代表:
十分感谢你对开州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你提出的《关于整合医疗资源,打造区人民医院隶属的区域生育健康保障中心的建议》(第17号)收悉。经与区医保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整合医疗资源,打造区人民医院隶属的区域生育健康保障中心的建议
当前,我区已建成区域医共体运行体系,同步组建妇幼专科协作体,两大平台深度融合、一体运转,完整承接生育健康全流程服务职能,与您建议打造区域生育健康保障中心的思路高度契合。一是服务职能全面覆盖,服务范畴高度契合。依托区域医共体统筹全域医疗资源,联动妇幼专科协作体整合辖区妇幼服务力量,围绕婚前检查、孕前优生、孕期保健、分娩助产、产后康复、儿童健康、生殖健康等生育健康全链条开展工作,从筛查、诊疗、指导到随访的各项服务,现有职能布局可充分满足群众需求。二是资源整合深度高效,协同机制运转顺畅。依托医共体分级诊疗体系与妇幼专科协作联动机制,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基层卫健网点分工明确、上下贯通。优质妇幼专科资源下沉基层,技术帮扶、业务指导、病例转诊、疑难会诊等工作常态化开展,形成了全域协同的生育健康服务网络。若单独新设机构易造成人员、设备、经费重复投入,出现职能交叉、资源分散等问题。三是统筹布局科学合理,坚持集约提质增效。结合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布局、人员编制及职能统筹规划,现有平台已足额承载生育健康保障相关工作任务。本着精简机构、集约利用公共资源的原则,不再重复设立同类机构,集中力量做优做强现有服务体系。
二、关于加大“适龄生育”宣传力度的建议
随着社会发展节奏加快、婚恋生育观念多元转变,晚婚晚育、备孕高龄化等现象日益普遍,我区聚焦群众认知痛点、生育难点,全方位、常态化、立体化加大“适龄生育”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树立科学婚恋生育观。一是优化生育政策宣传。每年开展优化生育政策项目,今年我委将扩大多媒体投放覆盖面,通过LED显示屏、电梯轿厢显示屏解读产假、护理假、育儿假政策、生育医疗保障政策、住房优惠政策及税收政策、托育服务等政策,进一步营造新型婚育文化和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多部门协作。联合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区计生协会等单位开展倡导“积极婚育观·普及科学托育理念”主题活动;区民政局在婚姻登记处及结婚登记户外颁证点等地,常态化开展婚恋、婚育、婚俗等主题活动,倡导新时代文明婚俗。三是发展普惠托育服务。目前我区备案托育机构102家,认定普惠性托育机构69家,普惠托位3650个,有效缓解家庭婴幼儿照护压力,切实解决“入托难、入托贵”的问题,有助于营造生育友好的氛围。
三、关于加大对孕产妇医疗保障及育儿补贴政策支持,切实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成本的建议
近年来,为积极响应国家优化生育政策、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工作部署,我区聚焦生育、养育、教育全链条减负,扎实推进各项惠民政策落地见效,全力缓解家庭生育养育压力。一是产前检查保障。居民医保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待遇提高,孕产妇产前检查费补助限额提高至300元;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门诊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达到限额后(一、二、三级医院报销限额分别为300元、400元、500元),继续发生的生育相关医疗费用,符合医保和生育保险报销范围的,纳入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同时,遗传疾病基因检测项目(含地中海贫血、苯丙酮尿症等多种遗传疾病基因筛查)于2011年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按甲类项目管理。现阶段无创DNA检测仍为试行项目,依据现行政策暂不能纳入医保支付。二是分娩医疗保障。居民医保住院顺产分娩定额补助提高至600元;住院剖宫产、生育并发症及合并症、终止妊娠产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政策报销,门诊计划生育手术费按照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报销。现行产科类医疗服务项目中,顺产接生、难产接生、剖宫产术等项目均纳入医保甲类,医保覆盖率达80%以上。三是辅助生殖保障。自2025年1月1日起,“精子优选处理”“取卵术”等13项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按照乙类管理,每人终身限定支付2次。职工医保报销比例70%,居民医保报销比例50%,不设起付标准,计入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不挤占普通门诊统筹限额。四是育儿补贴发放。按照《重庆市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要求,育儿补贴实行先审后发、集中发放,原则上在区县级审核确认后的下一个季度的第二个月上旬一次性发放婴幼儿相应年度补贴,既留出纠错和复核空间,又便于资金统一归集与划拨。2025年,我区共审核通过育儿补贴申请2.7万条,发放资金8730万元。
下一步,我委将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充分发挥妇幼专科协作体在两大区域医共体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深化与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协同联动,整合西医诊疗技术与中医药特色优势,持续完善生育健康全链条服务。同时,常态化开展优生优育、适龄生育科普宣教,精准落实育儿补贴等惠民政策;主动加强与医保部门协作配合,织密筑牢孕产妇医疗保障网络,全方位完善生育支持体系,切实增强群众生育服务获得感。
此复函已经段红毅主任审核,李先凯副区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你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开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