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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开州区公安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50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4-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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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玲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综合整治开州区城区夜间生活噪音污染的建议》(第150号)已收悉,经与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你指出近来城区部分街道人行道夜市摆摊增多,不但影响市容市貌,摊位人员及顾客在夜深人静时制造噪音,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并从加强宣传、开展巡查整治、落实主体责任等方面提出建议。你的建议很有针对性、指导性!区公安局会同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等协办单位进行综合研究,优化举措、齐抓共管,目前相关工作有序开展,具体工作措施如下:

一、建立联合机制。一是成立城区社会生活噪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公安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城区街道办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公安局宣传处、督察支队、治安支队、城区派出所主要领导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区公安局治安支队,由治安支队支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社会生活噪声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区公安局定期召集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城区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召开工作联席会,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各单位协作配合,信息互通,相互支持,形成合力,确保城区社会生活噪声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宣传教育。一是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和微信、微博等网络媒体,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法律宣传,广泛宣传社会生活噪音的危害、防治及法律责任。二是开展实地宣传,印制2万份“减少噪声,健康生活”温馨提示,组织民警进社区、进广场、进门市进行广泛发放、宣传,并在云枫广场、城南故津广场开展“防治生活噪声扰民”集中宣传活动。三是策动街道、社区、物业、辖区单位采取张贴资料、悬挂横幅、电子屏宣传以及制定文明公约、成立噪声防治劝导队等方式开展正面引导,从源头预防、控制。四是在广场、夜市、商业门店、娱乐场所等重点部位及容易产生噪音的地方采取张贴醒目标识、标牌提示、悬挂横幅、屏幕告知等方式宣传,方便群众明确噪声控制标准,增强市民守法、守规意识。五是组织夜市、商铺门店、广场舞群体负责人在街道、派出所召开法制座谈会,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宣讲噪声的危害及管理要求,引导群众从自身做起,自觉参与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三、突出专项整治。一是严格执行声环境准入管理。区生态环境局对开州区声环境功能区重新进行划分调整,其中2类声功能区为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共划分19个区域,区划面积32.86平方公里,占城市规划区声功能区面积的49.96%,设置功能区噪声监测点10个、区域噪声监测点114个、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50个,建设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2个,进一步完善声功能区噪声监测网,持续严格执行项目声环境准入,落实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管理,严格执行噪声防护标准。二是持续开展社会生活噪声专项整治。区公安局牵头制发了《2024年开州城区社会生活噪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从5月底至10月上旬,开展为期4个月的专项整治。整治期间,通过宣传、劝阻、教育、依法查处等措施对夜市、门市促销、游商摊贩等扰民行为以及对人员密集区域、举报投诉热点区域开展重点治理,其中,将夜市噪音扰民作为整治重点,对夜市经营者加强法制教育,督促落实主体责任,提醒顾客文明就餐,避免喧哗扰民;强化流浪歌手管控,22时至次日7时,严禁使用乐器、音响设备唱歌制造噪音扰民;进一步加大夜市及周边巡逻力度,对噪音扰民情况,及时劝导制止,对不听劝阻、不纠正噪声污染行为的,坚决依法予以查处。截至6月中旬,共发放《夜市商贩规范经营告知书》3000余份,整治跨店经营行为200余起,暂扣违规经营设施112车次,劝导教育、处罚噪音扰民行为600余起,有效改善了城区声环境质量。

四、落实长效监管。一是日常管理常态化,各部门结合职能职责,对夜市等社会生活噪声落实齐抓共管措施;区公安局严格接处警规范及相关考核机制,以辖区派出所、治安岗亭为依托,落实辖区常态化巡查、监管职责;二是联合执法机制常态化,部门进一步加强协作,强化对噪声扰民行为的联合执法整治。

下一步,区公安局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大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整治力度,通过广泛宣传、联合执法、重点整治等措施,从源头上开展治理,使城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持续改善,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

此复函已经肖长航政委审核,副区长田贵虎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你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开州区公安局

                              2024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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