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区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64号建议的复函
唐永德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打击私屠乱宰,提升屠宰行业水平,推动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64号)收悉。经(与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委、区经济信息委等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一)进一步规范了屠宰市场秩序。我区在2019年7月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进行了屠宰企业资格清理,对我区22家不符合规划、环保、动物防疫、非洲猪瘟检测等条件的生猪屠宰企业进行关停后,我委进一步加强屠宰管理,2022年5月至9月,对已关停的乡镇屠宰场(点)及非法屠宰网点死灰复燃的问题,我委已联合相关乡镇政府先期与屠宰企业业主进行法制谈话,对仍然不听劝阻的,采取限期关停、督促自行拆除等多项措施,致使大德镇场镇农贸市场旁屠宰场、敦好农贸市场内屠宰场、敦好正坝龙洞河屠宰场、天和仁和街屠宰场、中和屠宰场、南雅屠宰场在我委执法人员监督下自行拆除。
(二)加大了对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我委积极关切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及污染环境的、并在执法人员监督下已经拆除后仍然私屠滥宰的屠宰点,予以重拳出击。2023年2月21日我委联合公安、属地政府对中和镇牌楼村生猪私屠滥宰窝点进行立案查处;2023年7月19日对中和镇场镇上生猪私屠滥宰中和屠宰场进行立案查处;2023年10月10日对敦好镇农贸市场内屠宰场生猪私屠滥宰进行立案查处。同时,对中和镇牌楼村生猪私屠滥宰窝点的涉嫌犯罪,已于2023年2月24日将该案件移交公安机关。
(三)强化了对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管。我区经2019年7月对屠宰企业资格清理后被区政府确定了5个定点屠宰场,为了满足全区鲜肉市场供应,保障全区肉食品安全,我委加强了区内5个定点屠宰场的管理,督促驻场官方兽医严格按照规程开展屠宰检疫,并做好企业监督工作;明确屠宰企业落实畜禽屠宰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要求屠宰企业抓好肉品品质检验工作,认真开展“瘦肉精”“非洲猪瘟”检测等企业内部管理。
二、下步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加大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的查处。我委将会同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等执法部门,在属地政府的支持下,坚持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加大对城乡结合部、主要交通道路周边和已取缔资格的原手工屠宰场等私屠滥宰多发区域的排查和巡查力度,防止死灰复燃。深入整治违法屠宰行为,彻底捣毁私屠滥宰窝点,严惩注水、注药和注入其他物质行为,没收私宰肉和屠宰、注水工具,依法顶格处罚从事私屠滥宰活动或者为私屠滥宰活动提供场所、储存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对涉嫌非法收购、贩卖、屠宰病死猪,私设生猪屠宰厂(场),加工制售病死猪肉产品的犯罪案件,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线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全面推行冷链配送运输,推进定点屠宰企业管理规范化。由我委牵头,会同属地政府、市场监管局、商务委等部门采取约谈、下达整改通知书等方式,责令开洲食品有限公司、钱江食品集团民意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等5家定点屠宰企业管理规范化,限期开展冷链配送运输业务,保障城乡居民吃上“放心肉”。督促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肉品品质检验制度,落实屠宰环节“瘦肉精”和非洲猪瘟自检,规范代宰行为,严格染疫和病害产品无害化处理。依法顶格处罚肉品品质检验制度不落实,代宰生猪只收费不检验,收购、屠宰、加工、经营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生猪,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严防相关生猪产品批上合法外衣,流入市场。对相关企业要取消定点屠宰资格,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强化与市场监管部门衔接,及时做好相关问题线索的倒查溯源工作。 同时,以《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施行年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区内5个定点屠宰场的管理,要求定点屠宰场对照《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从企业内部建设规范化出发,不但要建立完善进厂(场)查验登记、待宰静养、肉品品质检验、产品储存、产品出厂(场)记录、产品召回、无害化处理、现场巡查、屠宰信息报送、屠宰设备等管理制度,而且屠宰企业的厂房与设施设备硬件必须符合环境卫生布局,且设施设备应当满足生产工艺流程和卫生要求。
(三)加强用肉单位监管,确保城乡居民吃上“放心肉”。我委将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对香肠生产加工厂、餐饮店、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伙食团等大规模用肉单位,要采购区内合法屠宰企业生产或经销的肉类产品,严格执行索票、索证和建立台账制度,自觉抵制非法屠宰肉品和来源不明肉品。对有采购和使用私宰猪肉、病死猪肉行为的酒店、大排档、集体食堂等餐饮单位,在媒体公开曝光,并相应追究餐饮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同时,我委将稳步推进畜禽“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配送、冰鲜上市”,保障家畜禽产品卫生质量,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并采取规范管理、疏堵结合的工作思路,进一步规范我区屠宰市场秩序。
此复函已经扈月文主任审核,邱文军副区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你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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