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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开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区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263号议案的复函

日期: 2022-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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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州卫函〔2022135

重庆市开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区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263议案的复函

尊敬的刘小燕代表:

十分感谢您对开州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做好开放三孩政策配套的议案》(第263号)收悉。与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医保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发展的大事情。党中央高度重视人口问题,始终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十八大以来根据我国人口发展变化形势,作出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大决策。我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口发展的决策部署和新修订的《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充分认识实施三孩生育政策的重大意义,优化相关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主要做了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一是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全面对以前涉及社会抚养费或相关制约措施的相关文件进行及时清理;取消评优评先、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入职计划生育审查工作;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二是落实新的生育登记制度。积极开展生育登记等服务事项网上办、跨省通办,推进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联办。三是落实国家生命登记管理制度,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监测体系。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人口监测网络队伍建设,依托重庆市人口基础信息库等平台,加强人口监测信息化建设,提高人口监测数据准确性和及时性,密切监测生育形势和适时研判人口变动趋势。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全区常住总人口127.52万人,较去年同期减少15.45万人,降低了12.11%;性别比为100.53;人口出生率为7.97‰,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81‰,同比下降0.44个千分点。

二、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一是向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积极宣传《条例》中关系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延长产假规定、护理假规定、育儿假规定、生育保险津贴规定。二是做好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加强家庭照护指导。督促区妇幼保健院等基层医疗机构通过网络教育、现场教学、入户指导等多种方式,加强3岁以下婴幼儿教育引导,为年轻父母们传授科学的育儿经验和方法。通过电视台《健康开州》栏目解读《重庆市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照护核心信息》,向社会传播科学的育儿指导,增强家庭照护婴幼儿的科学养育和照护能力,促进婴幼儿在家庭照护环境中安全、健康成长。提供多样化多元化服务供给。支持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根据家庭实际需求,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服务;支持托幼一体化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目前,全区已备案托育机构22个,托位数1644个。实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将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三是实施免费孕前优生检查。我区于20121月全面启动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近五年来为24969人开展了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截至2022年第一季度,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已完成1968人,双方参检率100%。四是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实现幼有所育,让老百姓子女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学前教育,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截至2022年春季,我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96.59%,远远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三、认真研究起草《开州区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2022430日,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渝委发〔20229号),目前我委已经草拟出开州区《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初稿,将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此复函已经唐荣主任审核,李先凯副区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您的监督与建议是我们改进工作、促进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有力鞭策,谢谢!

                           重庆市开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610

(联系人:谭茜,联系电话:85927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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